一种可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插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85105阅读:13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插座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插座,具体是一种可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插座。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越来越多,因此对插座的使用率也越频繁,若使用电器过多,流经插座内部的电流过大,就会烧毁线路,现在好多家庭都设置了电器保护开关,一旦检测到电路中电流过大,那么空气开关就会跳闸来保护电路。但是跳闸,关闭的是总开关,会引起家里所有的电路都断电,这就影响了家里其他用电器的正常工作,譬如电脑正在传输很重要的文件,就有可能引起文件的丢失,并且突然断电也会对正在工作的电器造成损害,影响电器的寿命。如果有许多用电器需要工作,那么我们就需要等待在插座旁边,不能去做其他事情,这样会浪费我们大量的业余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插座,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插座,包括插座本体,所述插座本体设置有主插孔、副插孔、控制系统,所述插座本体还分别设有与主插孔、副插孔串联的工作指示灯,所述副插孔有多个,所述控制系统包括PLC控制器、电流互感器、EEPROM写入器、USB接口,所述PLC控制器的输出端通过电流互感器的输出端分别控制连接主插孔和副插孔,通过PLC控制器的控制,主插孔为优先工作插孔,所述USB接口通过EEPROM写入器与PLC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DC-DC降压板,所述DC-DC降压板的输入端连接插座的主电路,DC-DC降压板的输出端连接USB接口。

进一步的,所述副插孔至少有五个。

进一步的,与主插孔串联的工作指示灯为常开状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结构提供可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插座,其结构简单、新颖,通过控制系统的设计,PLC控制器可以检测到每个插孔线路中的电流大小,一旦所有的插孔线路的总电流超过插座的额定电流10A时,PLC控制器就会对这一信息进行迅速分析处理,选择性的切断除主插孔以外副插孔上用电器的电路,PLC会对电流大小进行分析,在满足电路不受损伤、用电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让尽可能多的用电器工作,让其他电器进入等待状态。等到主插孔和部分副插孔上的用电器工作完毕,这时PLC会控制其他插孔的线路通电,剩余的用电器开始工作,直至所有的工作完成。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局部结构放大图。

图3是本控制系统对插孔的控制线路图。

图中:1、插座本体,2、主插孔,3、副插孔,4、工作指示灯,5、PLC控制器,6、电流互感器,7、EEPROM写入器,8、USB接口,9、DC-DC降压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插座,包括插座本体1,所述插座本体1设置有主插孔2、副插孔3、控制系统,所述插座本体1还分别设有与主插孔2、副插孔3串联的工作指示灯4,与主插孔2串联的工作指示灯4为常开状态,所述副插孔3至少有五个,所述控制系统包括PLC控制器5、电流互感器6、EEPROM写入器7、USB接口8,所述PLC控制器5的输出端通过电流互感器6的输出端分别控制连接主插孔2和副插孔3,通过PLC控制器5的控制,主插孔2为优先工作插孔,所述USB接口8通过EEPROM写入器7与PLC控制器5的输入端连接,会编程的用户,可以通过USB接口8连接电脑,可以通过EEPROM写入器7对插座内PLC控制器5进行程序改写,来设置插座的功能。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DC-DC降压板9,所述DC-DC降压板9的输入端连接插座的主电路,DC-DC降压板9的输出端连接USB接口8,可以提供手机数据线充电。

使用过程:在使用本实用新型使用过程中,主插孔2为优先工作插孔,通过PLC控制5器对线路中的总电流大小进行检测,当总电流小于10A时,其余副插孔3可以选择性的进行工作,可选择一个副插孔3工作,也可选择多个副插孔3一起工作,若PLC控制器5检测到线路中的总电流大于10A时,可选择性停止副插孔3工作,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副插孔3停止工作,目的是保证线路中的总电流小于10A,停止工作的副插孔3进入等待工作状态,直至正在工作的插孔工作结束。

以上所述的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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