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直接接合机,包括:
托台;以及
支承构件,其遮盖托台的至少一侧并联接至托台,
其中,支承构件以使第一接合对象和第二接合对象相互间隔开的状态支承第一接合对象和第二接合对象,并且支承构件的至少一部分由于真空受到挤压而收缩,从而使得第一接合对象和第二接合对象相互联接以便相互紧密接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接接合机,其中,支承构件包括板状凹部和突出支承部,板状凹部形成为向内形成台阶的板状形状,从而使得第一接合对象被放置在板状凹部中,突出支承部支承第二接合对象,并且突出支承部由于真空受到挤压而收缩。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直接接合机,其中,第一接合对象是光学透明胶粘剂、聚合物有机发光二极管和LCD中的一种,而第二接合对象是防护玻璃或板组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接接合机,其中,支承构件由胶粘剂材料制成。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直接接合机,其中,从放置有第一接合对象的板状凹部的上端面至放置有第二接合对象的突出支承部的上端面的高度大于第一接合对象的厚度。
6.一种直接接合机,包括:
托台,其支承第一接合对象;以及
支承结构,其弹性地支承第二接合对象,
其中,放置有第一接合对象的托台的上端面与支承结构的上端面之间的距离大于第一接合对象的厚度,并且当支承结构受到挤压时,第一接合对象和第二接合对象相互联接以便相互紧密接触。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直接接合机,其中,支承结构包括:
支承构件,其支承第二接合对象;
支承本体,支承构件以可移动的方式联接至支承本体;以及
弹性构件,其联接在支承构件与支承本体之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直接接合机,其中,支承本体具有支承构件容置槽,支承构件包括与第二接合对象接触的支承部和连接至支承部的导引体部,支承构件以导引体部插入弹性构件中的状态而被插入支承构件容置槽中,弹性构件的一端抵靠支承部,而弹性构件的另一端抵靠支承构件容置槽的下端部。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直接接合机,其中,支承结构包括:
支承构件,其支承第二接合对象;以及
支承本体,支承构件以可移动的方式联接至支承本体,并且
支承构件包括:
支承部,第二接合对象与支承部相接触;
活塞部,其连接至支承部;和
缸体,其容纳活塞部和工作流体。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直接接合机,其中,第一接合对象是OCA、聚合物有机发光二极管和LCD中的一种,而第二接合对象是防护玻璃或板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