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密封圈的防水电缆线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00065发布日期:2018-11-09 21:37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密封圈的防水电缆线耳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线耳结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密封圈的防水电缆线耳。



背景技术:

对于电缆而言,电缆线耳与电缆接线之间的缝隙很容易进水,特别是在下雨天的时候,一旦水进入至电缆线耳与电缆接线之间的缝隙时,积聚的水很容影响电缆的使用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至少一种缺陷,提供一种带密封圈的防水电缆线耳,其结构简单、防水效果好。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带密封圈的防水电缆线耳,包括有线耳主体,线耳主体的上端部开设有完全贯穿的接线孔,线耳主体的下端部设置有呈圆柱体形状的插线部,插线部的芯部开设有插线孔,其特征在于,所述插线孔从下往上分为第一插线孔和第二插线孔,第一插线孔内径大于第二插线孔,第一插线孔和第二插线孔通过台阶过渡连接,所述第一插线孔内壁设有防水密封圈;所述防水密封圈内部填充有若干气泡。

使用时,将线缆头部剥皮留芯,线芯插入第一插线孔并通过钳子压紧,防水密封圈与线缆紧配合,从而防止雨水进入第一插线孔造成线芯腐蚀,防水效果更好。防水密封圈内部填充有若干气泡,能够进一步增强防水密封圈的弹性,进一步提高防水效果。

优选地,第一插线孔处插线部的外径大于第二插线孔处插线部的外径。该结构有利于雨水沿插线部外壁引流,防止雨水进入所述第一插线孔。

优选地,所述第一插线孔的内壁设有凹槽,所述防水密封圈的外壁与所述凹槽相配合的凸筋,所述凸筋嵌入凹槽实现防水密封圈的固定。

优选地,所述凹槽设置于第一插线孔的内壁靠近台阶处。

优选地,所述接线孔为圆形接线孔。

优选地,所述线耳主体为铜质结构。

优选地,所述防水密封圈为橡胶材质结构或泡沫塑料材质结构。

优选地,所述气泡在环形的防水密封圈内均匀分布。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密封圈的防水电缆线耳,包括有线耳主体,线耳主体的上端部开设有完全贯穿的接线孔,线耳主体的下端部设置有呈圆柱体形状的插线部,插线部的芯部开设有插线孔,所述插线孔从下往上分为第一插线孔和第二插线孔,第一插线孔内径大于第二插线孔,第一插线孔和第二插线孔通过台阶过渡连接,所述第一插线孔内壁设有防水密封圈;所述防水密封圈内部填充有若干气泡。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带密封圈的防水电缆线耳,其结构简单、防水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带密封圈的防水电缆线耳示意图。

图2为防水密封圈的截面示意图。

其中:1、线耳主体;101、接线孔;102、插线部;103、插线孔;2、防水密封圈;201、气泡。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一种带密封圈的防水电缆线耳,包括有线耳主体1,线耳主体1的上端部开设有完全贯穿的接线孔101,线耳主体1的下端部设置有呈圆柱体形状的插线部102,插线部102的芯部开设有插线孔103,其特征在于,所述插线孔103从下往上分为第一插线孔和第二插线孔,第一插线孔内径大于第二插线孔,第一插线孔和第二插线孔通过台阶过渡连接,所述第一插线孔内壁设有防水密封圈;所述防水密封圈2内部填充有若干气泡201。

使用时,将线缆头部剥皮留芯,线芯插入第一插线孔并通过钳子压紧,防水密封圈与线缆紧配合,从而防止雨水进入第一插线孔造成线芯腐蚀,防水效果更好。防水密封圈2内部填充有若干气泡201,能够进一步增强防水密封圈2的弹性,进一步提高防水效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第一插线孔处插线部102的外径大于第二插线孔处插线部102的外径。该结构有利于雨水沿插线部102外壁引流,防止雨水进入所述第一插线孔。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述第一插线孔的内壁设有凹槽,所述防水密封圈的外壁与所述凹槽相配合的凸筋,所述凸筋嵌入凹槽实现防水密封圈的固定。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述凹槽设置于第一插线孔的内壁靠近台阶处。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述接线孔101为圆形接线孔。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述线耳主体1为铜质结构。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述防水密封圈为橡胶材质结构或泡沫塑料材质结构。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述气泡201在环形的防水密封圈2内均匀分布。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带密封圈的防水电缆线耳,其结构简单、防水效果好。

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

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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