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改变方向的插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76616发布日期:2019-04-03 00:24阅读:52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改变方向的插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电器技术领域,特指一种可改变方向的插头。



背景技术:

一般来说人们的生活早已离不开电器,对电器的依赖程度也是越来越大;插头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人们经常接触的电器部件;当插座的插孔外边缘被外物遮挡时,两个插片的插头很难正对着插座插入插孔中,导致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不方便,或者斜着插入时部分插片裸露在外,造成安隐患;再者用手直接调节金属插片的方式不能使插片在插入插座之前保持角度锁死,且保持不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松动,而在插入的过程中用手去保持金属片的角度是十分危险的,其使用不方便而且不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改变方向的插头。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改变方向的插头;其特征是:以内部为中空结构的插头盒为本体;所述插头盒尾部设置有通过电线的电线孔,内部设置有固定轴、固定块,前端设置有两个相同大小的环形槽;所述两个相同大小的环形槽前端分别固定有塑料材质的弹性螺旋保护圈;所述插头盒上设置有与插头盒固定连接的固定座,且固定座内设置有前端为旋钮后端卡合有卡扣的螺杆,且卡扣可防止螺杆在固定座内旋转时错位前后移动;所述固定轴上设置有与螺杆啮合的半齿轮,且螺杆旋转可带动半齿轮转动;所述固定块两侧分别设置有支撑臂,在支撑臂拐角处设有轴孔连接在固定块上,两个支撑臂尾部之间设有联动拉杆,联动拉杆两端分别通过铰链与两个支撑臂尾部连接;所述右侧支撑臂和半齿轮之间设有连杆,所述连杆上设有连接轴和凸柱分别与半齿轮上端和支撑臂中部连接,且齿轮转动可带动连杆拉动支撑臂绕轴孔转动;所述两个支撑臂前部两端分别设有与支撑臂固定连接的陶瓷材质球体,所述两个球体中间分别设置有尾部可通过固定螺钉缠绕固定电线的钢片。

优选的,所述在支撑臂转动时,球体可与环形槽配合使钢片可以旋转0°-15°。

优选的,所述钢片旋转后插入插座中,弹性螺旋保护圈保护裸露在外的钢片,防止触电。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螺杆与半齿轮配合可带动钢片旋转插入不与插座盒前端面平行的插座中,且锁死简单,弹性螺旋保护圈可防止触电,操作便捷,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所述的一种可改变方向的插头的立体图。

图2为所述的一种可改变方向的插头去掉插头盖的示意图。

图3为所述的一种可改变方向的插头去掉插头盖的轴测图。

图4为所述的一种可改变方向的插头的局部放大图。

其中:1、插头盒,11、固定块,12、固定轴,13、电线孔,14、环形槽;2、插头盖,21、六角螺钉;3、螺杆,31、旋钮;4、固定螺钉;5、钢片,51、球体,52、支撑臂,53、轴孔;6、螺旋保护圈;7、卡扣;8、连杆,81、凸柱;9、半齿轮,91、连接轴;101、联动拉杆;102、固定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可改变方向的插头;其特征是:以内部为中空结构的插头盒1为本体;所述插头盒1上设置有用六角螺钉21固定的插头盖2;所述插头盒1尾部设置有通过电线的电线孔13,内部设置有固定轴12、固定块11,前端设置有两个相同大小的环形槽14;所述两个相同大小的环形槽14前端分别固定有塑料材质的弹性螺旋保护圈6;所述插头盒1上设置有与插头盒1固定连接的固定座102,且固定座102内设置有前端为旋钮31后端卡合有卡扣7的螺杆3,且卡扣7可防止螺杆3在固定座102内旋转时错位前后移动;所述固定轴12上设置有与螺杆3啮合的半齿轮9,且螺杆3旋转可带动半齿轮9转动;所述固定块11两侧分别设置有支撑臂52,在支撑臂52拐角处设有轴孔53连接在固定块11上,两个支撑臂52尾部之间设有联动拉杆101,联动拉杆101两端分别通过铰链与两个支撑臂52尾部连接;所述右侧支撑臂52和半齿轮9之间设有连杆8,所述连杆8上设有连接轴91和凸柱81分别与半齿轮9上端和支撑臂52中部连接,且半齿轮9转动可带动连杆8拉动支撑臂52绕轴孔53转动;所述两个支撑臂52前部两端分别设有与支撑臂52固定连接的陶瓷材质球体51,所述两个球体51中间分别设置有尾部可通过固定螺钉4缠绕固定电线的钢片5。

使用时,若插头盒1前端面不与插座平行,调节旋钮31,螺杆3带动半齿轮9转动,同时半齿轮9上的连杆8带动支撑臂52绕轴孔53转动,联动拉杆101拉动两个支撑臂52尾部保持支撑臂52球体51内固定的钢片5平行,当达到需要的角度时,停止旋转旋钮31,螺杆3与半齿轮9配合锁死;将钢片5插入带有角度的插座中,此刻螺旋保护圈6缠绕在部分裸露在外的钢片5上,保护电路,防止触电。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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