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开关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旋钮式开关。
背景技术:
旋钮开关是生活家用电器行业中常用的开关,用来指示、表明、表达产品上的开关实际状态。在普通开关旋钮中出现指示不清晰、指示模糊、结构复杂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旋钮式开关,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其结构设计简单、合理,清晰表达产品上的开关状态。满足市场使用需求,便于产品推广。
为了达到上述设计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旋钮式开关,包括面板、旋钮,所述面板主要包括本体、显示区域、通孔,本体中部设有通孔,本体上沿通孔边沿设有显示区域,所述旋钮主要包括显示结构、旋钮边沿、圆台,所述圆台底部设有旋钮边沿,旋钮边沿靠近圆台底部处设有显示结构,所述圆台从通孔一侧穿出,旋钮边沿与本体叠置,圆台可在通孔内转动,所述显示结构与显示区域同轴心且同半径设置。
所述显示结构为半圆的弧形段结构,所述显示区域为半圆的弧形段结构,当圆台在通孔内转动时,显示结构一端从显示区域一端显露,并随着转动,显露越来越多,显示结构在显示区域的显露位置表示开关开启的大小。
所述圆台上设有指示标,指示标与显示结构起始端相对。
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显示区域为通槽结构。
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旋钮边沿、圆台为一体结构。
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显示结构为红色附着层结构;所述附着层结构为喷色或丝印或贴纸。
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指示标为凹槽结构,指示标的表面附着颜色。
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旋钮边沿侧面与本体侧面为间隙配合,使得圆台在通孔内转动更顺畅。
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本体、显示区域、通孔为一体结构,本体采用透明材质,本体表面的显示区域以外的区域上色。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旋钮式开关有益效果是:结构设计简单、合理,清晰表达产品上的开关状态。满足市场使用需求,便于产品推广。
其显示明显,更能体先开关开启及开启大小。尤其对老年人或近视、老花眼等视力较差人士有极大地帮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开关旋钮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开关旋钮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开关旋钮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开关旋钮的剖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开关旋钮的分散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旋钮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面板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开关旋钮未开启状态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开关旋钮已开启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具体结构如图1-3所示,所述的旋钮式开关,包括面板1、旋钮2,所述面板1主要包括本体1-1、显示区域1-2、通孔1-3,本体1-1为圆形结构,本体1-1中部设有通孔1-3,本体1-1上沿通孔1-3边沿设有弧形显示区域1-2,所述旋钮2主要包括显示结构2-1、旋钮边沿2-3、圆台2-4,所述圆台2-4底部设有旋钮边沿2-3,旋钮边沿2-3靠近圆台2-4底部处设有显示结构2-1,所述圆台2-4从通孔1-3一侧穿出,旋钮边沿2-3与本体1-1叠置,圆台2-4可在通孔1-3内转动,所述显示结构2-1与显示区域1-2同轴心且同半径设置,使用时,圆台2-4在通孔1-3内转动时,显示结构2-1逐渐转到显示区域1-2内,展现开关的开启,及开启的大小。
所述显示结构2-1为半圆的弧形段结构,所述显示区域1-2为半圆的弧形段结构,当圆台2-4在通孔1-3内转动时,显示结构2-1一端从显示区域1-2一端显露,并随着转动,显露越来越多,显示结构2-1在显示区域1-2的显露位置表示开关开启的大小,其显示明显,更能体先开关开启及开启大小。尤其对老年人或近视、老花眼等视力较差人士有极大地帮助。
所述圆台2-4上设有指示标2-2,指示标2-2与显示结构2-1起始端相对,进一步标识开关开启位置。
具体实施中,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显示区域1-2为通槽结构。
具体实施中,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旋钮边沿2-3、圆台2-4为一体结构。
具体实施中,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显示结构2-1为红色附着层结构,显示更明显;所述附着层结构为喷色或丝印或贴纸。
具体实施所述,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指示标2-2为凹槽结构,指示标2-2的表面附着颜色。
具体实施中,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旋钮边沿2-3侧面与本体1-1侧面为间隙配合,使得圆台2-4在通孔1-3内转动更顺畅。
具体实施中,更优选地技术方案是,所述本体1-1、显示区域1-2、通孔1-3为一体结构,本体1-1采用透明材质,本体1-1表面上色,显示区域1-2未上色,为透明结构。
其工作原理:面板1固定于产品上,通过旋转旋钮2,表达开关的状态。显示区域1-2透示显示结构2-1,利用显示结构2-1的颜色显示,清晰表达开关状态。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做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理解和应用本实用新型,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的简单改进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