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灭弧的分断单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384066发布日期:2022-03-23 12:40阅读:102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灭弧的分断单元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断路器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高效灭弧的分断单元。


背景技术:

2.塑壳断路器是低压电网系统中重要的配电电器之一,当线路中遇到大的短路电流时,会在塑壳断路器动静触头间会产生一团温度极高、发出强光的电弧,影响其电寿命与可靠性,甚至会危及整个配电网的安全与可靠运行。在目前的产品中电弧在动、静触头间产生,一般采用灭弧栅片灭弧,将故障电弧分割成很多段小的电弧,利用交流电弧的近阴极效应,通过增加电弧的电压来使故障电流下降来达到灭弧的效果,传统的装置中电弧进入灭弧室的速度较慢,通常采用结合磁吹结构,通过磁场将电弧吹入灭弧室中,但是现有的磁吹式结构复杂、布局不合理、安全性低、导弧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而提供一种能够高效灭弧的分断单元。
4.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高效灭弧的分断单元,包括壳体、静触头与动触头,所述壳体内设有第一灭弧室与第二灭弧室,所述第一灭弧室与第二灭弧室内均设有灭弧栅组,所述静触头为弯钩状,所述静触头的弯钩内设有导磁装置且弯钩外设有第一隔弧罩,所述导磁装置两端平行设置导磁板,所述导磁板下端设置第二隔弧罩,所述静触头与动触头于平行导磁板中间动作且动作方向与导磁板相垂直,所述壳体内壁上嵌有导弧片并与静触头平行。
5.所述灭弧栅组由数块平行设置的灭弧栅片与设置在两端用于固定灭弧栅片的隔弧板组成。
6.所述灭弧室设有出气口,所述出气口出设有飞弧隔板。
7.所述导磁装置由导磁线圈与贯穿线圈的铁芯组成。
8.所述第二隔弧罩上设有用于嵌入外壳进行固定的卡簧。
9.所述静触头分为长静触头与短静触头,所述长静触头设置在第一灭弧室内,所述短静触头设置在第二灭弧室内。
10.除了静触头不同,第一灭弧室与第二灭弧室内部其它结构均相同。
11.所述第一灭弧室与第二灭弧室之间设有旋转动触头装置。
12.所述壳体分为左壳体与右壳体,所述左壳体与右壳体通过铆钉连接。
13.所述左壳体与右壳体内壁对称设有供旋转动触头装置、静触头与灭弧栅组嵌入的卡槽。
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二隔弧罩将导磁板固定在动触头与静触头动作部位两端,相比现有技术中导磁板覆盖整个灭弧室节省了空间且隔弧罩还起到保护作用,同时在静触头上设有第一隔弧罩,防止电弧向后喷损坏其它组件,然后通过静
触头上的导磁装置在平行导磁板间产生磁场将动触头与静触头产生的电弧吹入灭弧室中,再通过灭弧栅片组降压与冷却,进一步地,还设置了导弧片,加快电弧导入灭弧栅片组,极大地提高了灭弧效率。
附图说明
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分断单元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灭弧栅组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导磁装置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旋转动触头装置结构示意图;
20.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转轴结构示意图;
21.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异形弹簧结构示意图;
22.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动触头结构示意图;
23.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分断单元在断路器中应用的结构示意图;
24.图中,1-导弧片,2-壳体,21-左壳体,22-右壳体,3-静触头,31-长静触头,32-短静触头,4导磁装置,41-导磁线圈,42-铁芯,5-导磁板,6-旋转动触头装置,61-转轴,611-弹簧轴容腔,612-弹簧容腔,613-连接通孔,614-圆柱形凸起,62-弹簧轴,63-动触头,631-第二凹槽,632-第一凹槽,633-端臂,634-银触点,64-异形弹簧,641-拉簧,642-异形弹簧连接部,7-铆钉,8-第二隔弧罩,81-卡簧,9-灭弧室,91-灭弧栅组,911-灭弧栅片,9111-插脚,9112-缺口,912-隔弧板,92-第一灭弧室,93-第二灭弧室,10-第一隔弧罩,11-出气口,12-飞弧隔板,13-底座,14-操作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26.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使用“第一”和“第二”的表述均是为了区分两个相同名称非相同的实体或者非相同的参量,可见“第一”“第二”仅为了表述的方便,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限定,后续实施例对此不再一一说明。
27.本实用新型所提到的方向和位置用语,例如「上」、「下」、「前」、「后」、「左」、「右」、「内」、「外」、「顶部」、「底部」、「侧面」等,仅是参考附图的方向或位置。因此,使用的方向和位置用语是用以说明及理解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28.如图1至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高效灭弧的分断单元,包括壳体2、静触头3与动触头63,所述壳体2内设有两个灭弧室9,为第一灭弧室92与第二灭弧室93,所述第一灭弧室92与第二灭弧室93内均设有灭弧栅组91,所述静触头3为弯钩状,所述静触头3的弯钩内设有导磁装置4且弯钩外设有第一隔弧罩10,所述导磁装置4两端平行设置导磁板5,所述导磁板5下端设置第二隔弧罩8,所述静触头3与动触头63于平行导磁板5中间动作
且动作方向与导磁板5相垂直,所述壳体2内壁上嵌有导弧片1并与静触头3平行,通过第二隔弧罩8将导磁板5固定在动触头63与静触头3动作部位两端,同时在静触头3上设有第一隔弧罩10,防止电弧喷损坏其它组件,然后通过静触头3上的导磁装置4在平行导磁板5间产生磁场将动触头63与静触头3产生的电弧吹入灭弧室中,再通过灭弧栅片组91降压与冷却,进一步地,还设置了导弧片1,加快电弧导入灭弧栅片组91,极大地提高了灭弧效率。
29.所述灭弧栅组91由数块平行设置的灭弧栅片911与设置在两端用于固定灭弧栅片的隔弧板912组成,将故障电弧分割成很多段小的电弧,利用交流电弧的近阴极效应,通过增加电弧的电压来使故障电流下降来达到灭弧的效果,具体地,所述灭弧栅组91由七块平行设置的灭弧栅片911与两块设置在两端用于固定灭弧栅片的隔弧板912组成;优选的,所述灭弧栅片911为长方形的两短边对称设置有四个插脚9111与壳体内凹槽相配合,其一侧长边中心处设置有缺口9112,进一步地,灭弧栅片911还可根据需求设计成其它形状。
30.所述灭弧室设有出气口11,所述出气口出设有飞弧隔板12,将故障电弧分割成很多段小的电弧,保证在灭弧时产生的热气流能够及时冷却发散,且出气口可以与断路器的磁吹系统配合,大大增强磁吹效果。
31.所述导磁装置由导磁线圈41与贯穿线圈的铁芯42组成,提供磁力,具体地,所述导磁线圈可以为八块导磁板堆叠而成,导磁板中间有两跟贯穿的铁芯。
32.所述第二隔弧罩8上设有用于嵌入外壳进行固定的卡簧81,安装方便,此部位为电弧活动部位不适合使用螺钉连接。
33.所述静触头分为长静触头31与短静触头32,均为弯钩形,所述长静触头31的弯钩部分设置在第一灭弧室92内,其尾部延伸至壳体外,并且在外部分设有用于电连接的通孔,所述短静触头32的弯钩部分设置在第二灭弧室93内,其尾部延伸至壳体外,并且在外部分设有用于电连接的通孔。
34.除了静触头3不同,第一灭弧室92与第二灭弧室93内部其它结构均相同。
35.所述第一灭弧室92与第二灭弧室93之间设有旋转动触头装置6。
36.所述壳体2分为左壳体21与右壳体22,所述左壳体21与右壳体22通过铆钉7连接,具体地,共设置七处铆钉连接结构,使结构牢靠可靠,具有良好气密性。
37.所述左壳体21与右壳体22内壁对称设有供旋转动触头装置6、静触头3与灭弧栅组91嵌入的卡槽,使装置内部布局合理,方便装配。
38.如图4至图7所示,所述旋转动触头装置6包括转轴61,弹簧轴62与动触头63,所述转轴61内设有两个弹簧轴容腔611与两个弹簧容腔612,所述弹簧轴容腔611内设置弹簧轴62,所述弹簧容腔612内设置异形弹簧64,所述异形弹簧64为两段相隔一定间距平行设置的拉簧641且有一端连接在一起,其另一端与弹簧轴62固定,所述异形弹簧64两个拉簧641的间距内设置动触头63,所述动触头63两侧面与拉簧641贴合,所述动触头63斜向对称设有两个朝向相反的端臂633,所述端臂633起始处设有第一凹槽632与第二凹槽631,所述第一凹槽632与第二凹槽631均可与异形弹簧连接部642形成弹性固定的,通过使用异形弹簧对动触头形成弹性限位与固定,相对现有技术刨除了多余的零件,例如固定轴、固定片等,在保证功能齐全、性能可靠的前提下使装置结构简单、合理,制造容易,易于装配。
39.所述转轴1端面上对称设有两个连接通孔613,用于在断路器中连接其它部件。
40.所述转轴端面上设有一个圆柱形凸起614,在其旋转时与外部壳体2上相应的凹槽
形成配合,起限位作用。
41.所述动触头63端臂633末端设有朝向相反的银触点634,与静触头3的银触点相配合。
42.进一步地,所述旋转动触头装置6可以设置在塑壳断路器的分断单元中,或者设置在塑壳断路器中。
43.如图8所示,可以通过专用的底座13将多个分断单元结合在一起,通过操作机构14统一控制,可以手动或电动合闸,在动触头63与静触头3闭合后,自由脱扣机构将闭合的触头锁在合闸位置上,当电路发生故障,通过各自的旋转动触头装置6动作,自动跳闸以实现保护作用。
44.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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