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辐射剂量率移动电话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9221828阅读:来源:国知局
设备。
[0138]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可以是其中前部和背部的弯曲是圆柱形的设备。
[0139]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可以是其中前部和背部的弯曲是球形的设备。
[0140]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可以是其中前部和背部的弯曲是非球面的设备。
[0141]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可以是一种设备,其中设备具有它的前面向下的机械稳定的静止位置。
[0142]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可以是其中设备凹入前弯曲匹配在用户的腕部转动时的手指的路径的设备。
[0143]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可以是一种设备,其中在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被放置成背部向下(即凸出面向下)的情况下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能够旋转。
[0144]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可以是一种设备,其中在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以凹入面面向腿而被放置在用户的衣服的裤兜中的情况下,这提供比在凸出面面向腿的情况下更好的天线接收。
[0145]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可以是其中弯曲的前面是振动分布模式扩音器(DML)扬声器的设备。
[0146]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可以是其中弯曲的后面是振动分布模式扩音器(DML)扬声器的设备。
[0147]条形形状因子显示设备可以是其中在制造期间弯曲的形状被层压到玻璃的设备。
[0148]注释
应理解的是,以上提及的布置仅仅说明用于本发明的原理的应用。可以在不脱离于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设想到大量修改和替换布置。虽然已经在图中示出并且结合目前被视为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最实际和优选的示例的内容在上文中以细节和详情完整描述了本发明,但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将显而易见的是,可以在不脱离于如本文所阐述的本发明的原理和概念的情况下做出大量修改。
【主权项】
1.包括前和背主面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前主面被布置成呈现第一显示屏并且背主面被布置成呈现第二显示屏,其中所述设备包括可操作成接收射频传输的天线,其中第一和第二显示器在射频传输处具有低透射,并且其中所述天线被布置成接近所述设备的侧面。2.权利要求1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第二显示屏不同于第一显示屏。3.权利要求1或2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设备被布置使得天线进一步可操作成发送射频传输。4.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射频传输是移动电话通信频率传输。5.权利要求4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射频传输在3G频谱中。6.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针对每个移动电话显示器的射频传输处的低透射对应于被每个移动电话显示器透射的射频辐射的小于10%。7.权利要求6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射频辐射的小于1%被每个移动电话显示器透射。8.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天线位于接近移动电话的纵向侧面。9.权利要求8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天线位于移动电话的纵向侧面的外壳内。10.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天线位于接近移动电话的横向侧面。11.权利要求10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天线位于移动电话的横向侧面的外壳内。12.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天线位于所述设备内。13.权利要求12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天线位于所述设备的外壳内。14.权利要求12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天线位于所述设备的侧面下方。15.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第一和第二移动电话显示屏内的像素驱动导电电路的间隔在小于Imm的量级上。16.权利要求15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第一和第二移动电话显示屏内的像素驱动导电电路的间隔在小于100微米的量级上。17.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设备是便携式数字助理、数字音频播放器或平板计算机。18.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设备包括触摸屏。19.权利要求18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设备包括虚拟键盘。20.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第二显示屏是双稳态显示屏。21.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第二显示屏占据它位于其上的设备的主面的面积的大于50%。22.权利要求21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第二显示屏占据它位于其上的设备的主面的面积的大于70%。23.权利要求21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第二显示屏占据它位于其上的设备的主面的面积的大于90%。24.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第一显示屏占据它位于其上的设备的主面的面积的大于50%。25.权利要求24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第一显示屏占据它位于其上的设备的主面的面积的大于70%。26.权利要求24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第一显示屏占据它位于其上的设备的主面的面积的大于90%。27.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贴片天线。28.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F-型天线。29.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分形天线。30.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折叠箱型天线。31.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单极平面天线。32.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双极平面天线。33.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平面螺旋天线。34.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平面倒F天线。35.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接地单极天线。36.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阵列天线。37.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单频带天线。38.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移动电话天线是多频带天线。39.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在使用中,当使用天线进行通信时,所述移动电话设备提供低于1.6ff/kg的进入位于靠近电话的人体的移动电话辐射的最大比吸收率(SAR)。40.权利要求39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在使用中,当使用天线进行通信时,所述移动电话设备提供低于0.5ff/kg的进入位于靠近电话的人体的移动电话辐射的最大比吸收率(SAR)。41.权利要求39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在使用中,当使用天线进行通信时,所述移动电话设备提供低于0.2ff/kg的进入位于靠近电话的人体的移动电话辐射的最大比吸收率(SAR)。42.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设备包括凹入前面和凸出后面。43.权利要求1至41中任一项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所述设备包括凹入前面或者凸出后面。44.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其中天线与侧面之间的距离小于5mm ο
【专利摘要】本发明的领域涉及被布置成降低进入用户身体的移动电话辐射的比吸收率的移动电话。提供了一种包括前和背主面的条形形状因子移动电话设备,前主面被布置成呈现第一显示屏并且背主面被布置成呈现第二显示屏,其中所述设备包括可操作成接收射频传输的天线,其中第一和第二显示器在射频传输处具有低透射,并且其中所述天线被布置成接近设备的侧面。
【IPC分类】H01Q1/24, H01Q17/00, H01Q1/52
【公开号】CN104937771
【申请号】CN201380028063
【发明人】D.戈里洛维斯基, D.斯维德洛夫
【申请人】尤塔设备Ipr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3年3月28日
【公告号】CA2868657A1, EP2839537A1, US20150050964, WO2013144296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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