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334029阅读:9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充电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电子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充电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发展,其功能越来越强,使得用户可以在各种不同的场合来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对于很多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PDA等)而言,用户使用可充电电池来供电的时间越大于使用外接电源来供电的时间,这就对可充电电池的使用寿命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在为可充电电池充电时,在整个可充电电池的生命周期内,每次充电都是使用恒流方式充电,也就是固定电流充电。发明人在实现本发明实施例的过程中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如下的缺点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或者充电后放置时间的增加,所有的可充电电池的满充容量都是持续衰减的,而在整个可充电电池的生命周期内,每次充电都是使用固定电流充电,这就导致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率(Charging Rate)会不断上升,在可充电电池循环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其容量衰减较多,此时的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率远大于可充电电池刚开始使用阶段时充电率,但充电率过高会导致可充电电池的满充容量迅速衰减,缩短可充电电池的使用寿命。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充电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提高可充电电池的使用寿命。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控制方法,用于对电子设备的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控制,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充电开始时,获取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根据获取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在本次充电过程中,采用确定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上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模式包括至少两种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以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均位于预设区间,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一模式判断参数,所述根据获取的充电电流获取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具体为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将与确定的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确定为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上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或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上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且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所述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具体为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低于预设次数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低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否则为第二充电模式,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上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和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模式下的满充容量,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包括第一充电模式、第二充电模式和第三充电模式,所述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具体为 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小于预设次数门限,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小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本次充电米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但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设次数门限,或者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二充电模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本次充电米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三充电模式;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三充电电流。上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
充容量。上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为第一容量时,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电压为第一电压,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为小于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容量的第二容量时,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第二充电电压小于所述第一电压。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控制方法,应用于一电子设备中,所述电子设备具有可充电的电池,所述可充电电池具有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充电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一模式判断参数;根据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一判断结果;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其中,本次充电开始之前的充电过程中,均使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率位于所述预设区间,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流。上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所述可充电电池还具有第三充电模式,还包括第一次使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之后的新的充电过程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二模式判断参数;根据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二判断结果;当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否则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以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 一预设区间;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电流。上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高于预设次数门限,或所述可充电电池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持续时间高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所述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上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一可充电电池,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第一参数获取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充电开始时,获取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第一充电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本次充电过程中,米用确定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上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模式包括至少两种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以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均位于预设区间,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一模式判断参数,所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并将确定的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确定为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上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且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所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低于预设次数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低于预设时间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米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否则米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上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和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包括第一充电模式、第二充电模式和第三充电模式,所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小于预设次数门限,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小于预设时间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但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设次数门限,或者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间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 电流,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上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一可充电电池,所述可充电电池具有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第二参数获取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充电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一模式判断参数;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一判断结果;第二充电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其中,本次充电开始之前的充电过程中,所述第二充电模块均用于使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率位于所述预设区间,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流。上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可充电电池还具有第三充电模式,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第三参数获取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第一次使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之后的新的充电过程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二模式判断参数;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二判断结果;所述第二充电模块还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在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否则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以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电流。上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高于预设次数门限,或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高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所述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上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本发明实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实施例的充电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中,充电过程中,根据可充电电池的充 电电流确定参数来确定充电电流,使得本次充电过程中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以降低充电率过高会导致可充电电池的满充容量迅速衰减的问题,延长可充电电池的使用寿命。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方案中,通过设计多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充电电流依次减小,以纠正前一阶段的电池容量衰减带来的充电率提高,避免了充电率的积蓄提高,而且该减小的量与电池容量衰减相关,不但保证电池的生命周期内整个充电率维持在一个区间,降低了现有技术中由于恒流充电方式带来的后期充电率提升过大的缺点,同时也可能保证充电时间在可接受范围内。


图I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充电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2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充电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3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现过程的流程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充电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5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充电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本发明实施例的充电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中,充电过程中,根据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来确定充电电流,使得本次充电过程中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以降低充电率过高会导致可充电电池的满充容量迅速衰减的问题,延长可充电电池的使用寿命。为了更好的理解本发明实施例,下面先对将涉及到多个概念说明如下。额定容量,表明电池所能提供的最大容量的一个参数,如1600mAH,该参数在可充电电池制造完成之后就确定,是一个理论参数。满充容量(Full Charged Capacity, FCC),表明电池当前容量的一个参数,表征可充电电池当前充满电之后的容量;该参数随时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如在可充电电池的生命周期的初始阶段,满充容量可能与额定容量大致相同,而在可充电电池的生命周期的最后阶段,满充容量远小于额定容量,如只有额定容量的60%。
应当理解的是,该满充容量不同于普通电子设备中电池容量百分比的显示,普通电子设备中电池容量百分比不管什么时候,该电池容量都可以达到100%,但该100%只是表明电池处于充满电的状态,并不表不其实际容量。充电率(Charging Rate),为充电电流与满充容量的商,充电率过高,会导致可充电电池的满充容量迅速衰减,缩短可充电电池的使用寿命;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充电控制方法,用于对电子设备的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控制,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如图I所示,包括步骤11,充电开始时,获取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步骤12,根据获取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
步骤13,在本次充电过程中,采用确定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本发明实施例的控制方法中,不再是一种恒流充电的方式,而是根据本次充电开始时采集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进而以确定的充电电流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以避免充电率过大给可充电电池带来的满充容量迅速衰减。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该预设区间的大小可以根据需求确定,如对于内置可充电电池的电子设备而言,如果电子设备的设计寿命本身就比较短的情况下,由于只需要保证可充电电池的寿命长于电子设备寿命即可,因此该预设区间的上限可以设置大一些,当然,如果电子设备的设计寿命比较长的情况下,则该预设区间的上限需要设置小一些。又如,对于所有可充电电池而言,其电量用完之后需要进行充电,而充电电流越大,则充电时间越短,但充电率越高,如果对电子设备的充电时间优先考虑的话,则该预设区间的上限可以设置大一些,以保证充电电流可以大一些,使得充电时间缩短,反之则可以将预设区间的上限设置小一些,牺牲充电时间来降低充电率,延长可充电电池的寿命。但应当理解的是,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不管如何设置该充电电流,都需要使得任意一次充电过程中,保证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预设区间内,避免充电率过高的情况。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该预设区间可以是一个点,在预设区间为一个点的情况下,上述的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就是使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等于该预设值。从可充电电池的整个生命周期来看,在充电过程中,采用确定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相当于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存在第一充电过程和在第一充电过程之后发生的第二充电过程,所述第一充电过程的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过程的充电电流。当然,这个第一充电过程和第二充电过程可以是相邻的两次充电过程,也可以是不相邻的两次充电过程,分别举例说明如下。假定该预设区间为一个点,第一充电过程为第n次充电过程,而第二充电过程为第n+1次充电过程,假定第n次充电过程的充电电流为I1,由于第n+1次充电过程开始时的电池满充容量会小于第n次充电过程开始时的电池满充容量,如果需要维持充电率为一个恒定值,则第n+1次充电过程的充电电流为I2必然需要小于1:。通过不断降低充电电流来维持一个恒定的充电率,避免充电率过大给可充电电池带来的满充容量迅速衰减。这种情况下,相邻的两次充电过程的充电电流不同。假定该预设区间为一个范围,第一充电过程为第n次充电过程,而第二充电过程为第n+1次充电过程,假定第n次充电过程的充电电流为I1,由于第n+1次充电过程开始时的电池满充容量会小于第n次充电过程开始时的电池满充容量,如果电池满充容量减小较少,此时使用充电电流I1也能使充电率位于预设区间,但是在n+m次充电时,经过m次充电放电,电池满充容量减小很多,此时使用充电电流I1无法使充电率位于预设区间,需要降低充电电流来维持充电率位于预设区间。这种情况下,这种情况下,第n次充电到第n+m-1次充电过程的充电电流相同,但第n+m次充电过程的充电电流与n次充电过程的充电电流不同。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充电的时候,需要控制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分别说明如下。<实现方式一 >
这种实现方式下,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之前已经提到,充电率(Charging Rate)为充电电流与满充容量的商,而满充容量是可以通过读取可充电电池自带的芯片电池管理单元(Battery Management Unit,BMU)中的数据直接得到。在当前满充容量确定的情况下,要使得充电率位于预设区间,则需要保证充电电流位于充电率区间与满充容量的乘积所在的区间即可。通过上述方式,在每次充电过程开始时,都通过BMU得到当前满充容量,进而根据当前满充容量确定使得充电率位于充电率区间的充电电流区间,进而从充电电流区间任意取一个值即可,当然,如果想进一步延长可充电电池的寿命,则可以选择区间的下限值,而如果想尽快充满电,则可以选择区间的上限值,但无论是上限值还是下限值,充电率都会位于预设区间内,不会发生充电率过高的情况,相对于现有的恒流充电的方式可以延长可充电电池的寿命。<实现方式二 >在方式一中,在每次充电开始时都通过读取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进而根据当前满充容量来确定使得充电率位于预设区间的充电电流。但从可充电电池的整个生命周期来看,如果需要保证整个什么周期内使得充电率都位于一预设区间,也可以将整个生命周期按照一定的特征分成多段,每一段对应于一使得充电率都位于一预设区间的充电电流,由于分成多段,可以降低每一段的满充容量的变化量,使得在某一段时间内使用一个恒定的电流来充电也能够使得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的充电电流,具体说明如下。假定从可充电电池的整个生命周期来看,以电池循环次数为例,假定在最开始的400次循环内,电池的满充容量位于(0.9额定容量,0.999额定容量)这个区间,而从第400次循环开始到第500次循环的阶段内,电池的满充容量位于(0. 7额定容量,0. 9额定容量),而超过500次循环之后,电池的满充容量会降落到0. 7额定容量之下,此时,假定预设区间为[A,B],此时可以发现,对于前400次循环,只需要保证电流的区间为

的交集即可。在实现方式二中,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模式包括至少两种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以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均位于预设区间,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一模式判断参数,所述根据获取的充电电流获取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具体为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将与确定的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确定为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考虑到循环使用次数和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是影响电池满充容量衰减的2个较大的因素,因此,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或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
当二者联合使用时,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且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所述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具体为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低于预设次数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低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否则为第二充电模式,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也就是说,相对于初始阶段的电池满充容量而言,当电池循环使用次数较多,或者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较长时,此时电池的满充容量都会有较大程度的衰减,此时需要通过降低充电电流的方式来保证充电率位于预设区间,因此需要减小充电电流,否则维持充电电流不变即可使其充电率位于预设区间。在一段时间内的充电都是以第二充电电流进行充电时,电池满充容量会进一步降低,此时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进一步减小,当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预设门限(如额定容量的20%)时,表明此时可充电电池已经进入生命周期的后端,此时需要进一步降低充电电流。也就是说,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和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包括第一充电模式、第二充电模式和第三充电模式,所述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具体为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小于预设次数门限,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小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本次充电米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但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设次数门限,或者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二充电模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本次充电米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三充电模式;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前面仅仅考虑了充电电流,但充电电压对可充电电池的寿命也有一定的影响,随着满充容量的降低而降低充电电压也有利于延长可充电电池的寿命,因此,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为第一容量时,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电压为第一电压,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为小于所述第一容量的第二容量时,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电压小于所述第一电压。之前的实施例中,仅仅提到在每次充电控制的时候如何确定充电电压,但根据之前的描述,本发明实施例的充电控制方法也可以是一种切换方法,应用于一电子设备中,所 述电子设备具有可充电的电池,所述可充电电池具有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如图2所示包括步骤21,充电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一模式判断参数;步骤22,根据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一判断结果;步骤23,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其中,本次充电开始之前的充电过程中,均使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率位于所述预设区间,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当然,所述可充电电池还具有第三充电模式,该充电控制方法还包括第一次使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之后的新的充电过程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二模式判断参数;根据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二判断结果;当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否则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以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电流。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保证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位于一预设区间可以通过如下3者的值相等来实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与可充电电池初次使用时的电池满充容量的乘积;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与切换到第二充电模式时的电池满充容量的乘积;第三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与切换到第三充电模式时的电池满充容量的乘积。
上述的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池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持续时间,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高于预设次数门限,或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高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所述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下面结合图3来具体说明上述第二实施例的方法的一个具体实现过程,首先,定义3个阶段模式,如下第一充电模式(Runtime Mode),充电电压CV14. 2V,充电电流Cl ;
第二充电模式(1st Lifespan Mode),充电电压CV24. 15V,充电电流C2 ;第三充电模式(2nd Lifespan Mode),充电电压CV34. IV,充电电流C3。如图3所示,包括在最开始阶段,以第一充电模式充电;充电开始后,判断循环使用次数是否高于75次,或可充电电芯以高于4. IV存储的累积时间是否超过90天,如果其中任意一项发生,则表明会有大约5%的电池满充容量的损失,此时应该切换到第二充电模式充电;如果循环使用次数低于75次,且可充电电芯以高于4. IV存储的累积时间低于90天,则以第一充电模式充电,此时充电电压CV14. 2V,充电电流可以采用现有恒流充电时的电流Cl ;切换到第二充电模式充电后,调整充电电压CV24. 15V,并调整充电电流C2,以保证充电率位于预设区间,在本实施例中,充电电流C2与切换到第二充电模式时的电池满充容量的乘积等于充电电流Cl与可充电电池初次使用时的电池满充容量的乘积。完成本次充电后,后续充电开始时,判断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O. 2额定容量,即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是否大于O. 8额定容量,如果是,则可以继续以第二充电模式充电,否则应该切换到第三充电模式充电;切换到第三充电模式充电后,调整充电电压CV24. IV,并调整充电电流C3,以保证充电率位于预设区间,在本实施例中,充电电流C3与切换到第三充电模式时的电池满充容量的乘积等于充电电流C2与切换到第二充电模式时的电池满充容量的乘积。上述的电池满充容量都可以读取BMU中的数据得到,所以实现简单,而同时保证电池生命周期的3个阶段都维持在一个相对恒定的充电率,即现有技术中的电池初次使用时的充电率,后续的充电率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延长了电池的寿命。通过设计多种充电阶段,每个阶段的充电电流依次减小,该减小的量与电池容量衰减相关,以保证电池的生命周期内整个充电率维持在一个区间,降低了现有技术中由于恒流充电方式带来的后期充电率提升过大的缺点。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子设备,包括一可充电电池,如图4所示,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第一参数获取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充电开始时,获取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
第一电流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第一充电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本次充电过程中,采用确定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模式包括至少两种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以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均位于预设区间,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一模式判断参数,所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并将确定的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确定为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且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所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低于预设次数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低于预设时间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否则米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 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和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包括第一充电模式、第二充电模式和第三充电模式,所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小于预设次数门限,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小于预设时间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但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设次数门限,或者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间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还可以是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电子设备,包括一可充电电池,所述可充电电池具有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所述电子设备如图5所示还包括第二参数获取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充电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一模式判断参数;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一判断结果;第二充电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其中,本次充电开始之前的充电过程中,所述第二充电模块均用于使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率位于所述预设区间,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当然,所述可充电电池还可以具有第三充电模式,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第三参数获取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第一次使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之后的新的充电过程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二模式判断参数;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二判断结果;所述第二充电模块还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在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
充电,否则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以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电流。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高于预设次数门限,或所述可充电电池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持续时间高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所述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本发明实施例中,模块可以用软件实现,以便由各种类型的处理器执行。举例来说,一个标识的可执行代码模块可以包括计算机指令的一个或多个物理或者逻辑块,举例来说,其可以被构建为对象、过程或函数。尽管如此,所标识模块的可执行代码无需物理地位于一起,而是可以包括存储在不同位里上的不同的指令,当这些指令逻辑上结合在一起时,其构成模块并且实现该模块的规定目的。实际上,可执行代码模块可以是单条指令或者是许多条指令,并且甚至可以分布在多个不同的代码段上,分布在不同程序当中,以及跨越多个存储器设备分布。同样地,操作数据可以在模块内被识别,并且可以依照任何适当的形式实现并且被组织在任何适当类型的数据结构内。所述操作数据可以作为单个数据集被收集,或者可以分布在不同位置上(包括在不同存储设备上),并且至少部分地可以仅作为电子信号存在于系统或网络上。在模块可以利用软件实现时,考虑到现有硬件工艺的水平,所以可以以软件实现的模块,在不考虑成本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都可以搭建对应的硬件电路来实现对应的功能,所述硬件电路包括常规的超大规模集成(VLSI)电路或者门阵列以及诸如逻辑芯片、晶体管之类的现有半导体或者是其它分立的元件。模块还可以用可编程硬件设备,诸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可编程阵列逻辑、可编程逻辑设备等实现。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充电控制方法,用于对电子设备的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控制,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充电开始时,获取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 根据获取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 在本次充电过程中,采用确定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模式包括至少两种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以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均位于预设区间,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一模式判断参数,所述根据获取的充电电流获取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具体为 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 将与确定的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确定为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或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且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所述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具体为 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低于预设次数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低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否则为第二充电模式,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和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模式下的满充容量(FCC),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包括第一充电模式、第二充电模式和第三充电模式,所述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具体为 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小于预设次数门限,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小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本次充电米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 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但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设次数门限,或者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二充电模式; 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为第三充电模式; 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三充电电流。
6.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为第一容量时,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电压为第一电压,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为小于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容量的第二容量时,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第二充电电压小于所述第一电压。
8.—种充电控制方法,应用于一电子设备中,所述电子设备具有可充电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充电电池具有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充电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一模式判断参数; 根据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一判断结果; 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 其中,本次充电开始之前的充电过程中,均使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率位于所述预设区间,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流。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充电电池还具有第三充电模式,还包括 第一次使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之后的新的充电过程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二模式判断参数; 根据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二判断结果; 当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否则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以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 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电流。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高于预设次数门限,或所述可充电电池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持续时间高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所述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
12.一种电子设备,包括一可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第一参数获取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充电开始时,获取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 第一充电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本次充电过程中,采用确定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模式包括至少两种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以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均位于预设区间,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一模式判断参数,所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从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中确定本次充电采用的充电模式,并将确定的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电流确定为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且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为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所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低于预设次数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低于预设时间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否则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和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所述至少两种充电模式包括第一充电模式、第二充电模式和第三充电模式,所述第一电流确定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门限,且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小于预设次数门限,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小于预设时间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小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但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设次数门限,或者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间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确定本次充电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 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电流确定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
17.—种电子设备,包括一可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充电电池具有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每一种充电模式对应于不同的充电电流,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第二参数获取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充电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一模式判断参数;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一判断结果; 第二充电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其中,本次充电开始之前的充电过程中,所述第二充电模块均用于使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一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率位于所述预设区间,所述第一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流。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充电电池还具有第三充电模式,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第三参数获取模块,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用于在第一次使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之后的新的充电过程开始时,获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第二模式判断参数;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判断是否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获取第二判断结果; 所述第二充电模块还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在本次充电过程中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否则使用第二充电模式对应的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以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 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大于所述第三充电电流。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和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循环使用次数高于预设次数门限,或所述可充电电芯以高于预定电压存储的累积时间高于预设时间门限时,所述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模式判断参数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在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当前满充容量与额定容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预设容量差值门限时,所述第二判断结果表明采用所述第三充电模式进行充电。
全文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充电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该充电控制方法,用于对电子设备的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控制,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充电开始时,获取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根据获取的充电电流确定参数确定本次充电的充电电流;在本次充电过程中,采用确定的充电电流对所述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使得所述可充电电池的充电率位于一预设区间。本发明延长了可充电电池的寿命。
文档编号H02J7/00GK102820679SQ20111015108
公开日2012年12月12日 申请日期2011年6月7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7日
发明者赵双成, 程孝仁 申请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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