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型消弧消谐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7202阅读:625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型消弧消谐柜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弧消谐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智能型消弧消谐柜。



背景技术:

消弧消谐柜又名微机消弧消谐选线及过电压保护装置,是电力行业中用于3-35KV中性点不接地、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或中性点经高阻接地的电力系统中,能对系统中的各类过电压加以限制,有效地提高了系统运行安全性及供电可靠性。过高的过电压持续作用下,势必造成固体绝缘的积累性损伤,在健全相形成绝缘的薄弱环节,进而发展为相间短路事故,因此,提出了一种智能型消弧消谐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型消弧消谐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智能型消弧消谐柜,包括柜体,所述柜体下端固定连接有底座,所述底座内部设有换气风机,所述底座下表面设有防潮垫,所述柜体的上端安装有控制室,所述控制室铰连接有控制门,所述控制门表面中间部位设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一侧设有警报器,所述控制室与柜体一侧均设有穿墙套管,所述控制室内安装有微机控制器,所述微机控制器一侧安装有高压互感器,所述高压互感器一侧设有电流电压表,所述电流电压表上端设有串行通信接口,所述柜体内部上表面设有温湿度感应器,所述柜体内部安装有过电压保护器、真空接触器、熔断器与隔离开关,所述高压互感器、真空接触器、温湿度感应器、隔离开关、过电压保护器、电流电压表、熔断器、换气风机、显示屏与警报器均电性连接于微机控制器,所述微机控制器电性连接于串行通信接口。

优选的,所述柜体一侧铰连接有柜门,且柜门表面设有两个玻璃窗。

优选的,所述控制门与柜门表面一侧均设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微机控制器内设有微机消谐装置与小电流选线装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节约现场的安装空间,且保护功能不受电网大小和运行方式的影响,结构简单,安装方便,适用于供、用电企业的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电网,保护功能全,具有消弧功能及内部与外部各类过电压保护功能,根据用户的现场需要,还可以增加小电流选线等功能,减轻运行维护人员的工作量有重要意义,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柜体、101玻璃窗、2控制室、21控制门、3底座、31防潮垫、4换气风机、5显示屏、6警报器、7穿墙套管、8过电压保护器、9真空接触器、10温湿度感应器、11隔离开关、12微机控制器、13高压互感器、14串行通信接口、15电流电压表、16熔断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智能型消弧消谐柜,包括柜体1,所述柜体1下端固定连接有底座3,所述底座3内部设有换气风机4,所述底座3下表面设有防潮垫31,所述柜体1的上端安装有控制室2,所述控制室2铰连接有控制门21,所述控制门21表面中间部位设有显示屏5,所述显示屏5一侧设有警报器6,所述控制室2与柜体1一侧均设有穿墙套管7,所述控制室2内安装有微机控制器12,所述微机控制器12一侧安装有高压互感器13,所述高压互感器13一侧设有电流电压表15,所述电流电压表15上端设有串行通信接口14,所述柜体1内部上表面设有温湿度感应器10,所述柜体1内部安装有过电压保护器8、真空接触器9、熔断器16与隔离开关11,所述高压互感器13、真空接触器9、温湿度感应器10、隔离开关11、过电压保护器8、电流电压表15、熔断器16、换气风机4、显示屏5与警报器6均电性连接于微机控制器12,所述微机控制器12电性连接于串行通信接口14,所述柜体1一侧铰连接有柜门,且柜门表面设有两个玻璃窗101,所述控制门21与柜门表面一侧均设有把手,所述微机控制器12内设有微机消谐装置与小电流选线装置。

工作原理:工作时,通过柜体1与控制室2内的高压互感器13、真空接触器9、温湿度感应器10、隔离开关11、过电压保护器8、电流电压表15、熔断器16、换气风机4、显示屏5与警报器6,具有多种功能在一身的特征,节约现场的安装空间,且保护功能不受电网大小和运行方式的影响,结构简单,安装方便,适用于供、用电企业的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电网,保护功能全,具有消弧功能及内部与外部各类过电压保护功能,根据用户的现场需要,还可以增加小电流选线等功能,减轻运行维护人员的工作量有重要意义,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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