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逆变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于安装和维护的风机逆变器。
背景技术:
风机并网发电系统由风机、控制器(整流器)、风机并网逆变器及配电系统组成。风能通过风力发电机转化为幅值和频率变化的交流电,变换的交流电通过控制器变换为直流电。再通过并网型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化为与电网同频率、同相位的正弦波电流,馈入电网。可见风机并网逆变器为风力发电系统中的关键设备,现有的风机并网逆变器拆卸比较麻烦,都需要拧开螺丝才能打开风机并网逆变器的内部,不利于维修和保养,所以设计一款便于打开和维修的风机逆变器是值得考虑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安装和维护的风机逆变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于安装和维护的风机逆变器,包括风机逆变器本体和底座,所述风机逆变器本体上安装有挡板,所述挡板上设置有若干个齿轮槽,所述风机逆变器本体的顶部安装有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上安装有齿轮,所述齿轮与所述齿轮槽配合使用,所述风机逆变器本体的一侧安装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安装有控制按钮,所述控制面板的内部安装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所述伺服电机电性连接,所述风机逆变器本体的内部安装有干燥剂盒,所述干燥剂盒上设置有若干个通孔,所述底座上安装有若干个螺纹孔,所述底座上安装有第一固定杆和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一固定杆和所述第二固定杆配合使用,所述第一固定杆和所述第二固定杆的底部均与固定板连接,所述第一固定杆和所述第二固定杆与所述底座之间形成滑槽,所述风机逆变器本体安装在所述滑槽内。
进一步的,所述干燥剂盒的内部安装有干燥剂。
进一步的,所述通孔均匀分布在干燥剂盒的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风机逆变器本体的两侧均设置有散热通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风机逆变器,挡板上设置有若干个齿轮槽,启动伺服电机,伺服电机带动齿轮转动,齿轮与齿轮槽配合使用,从而带动挡板运动,便于打开挡板,从而对其内部进行维修和保养,打开更加方便,省时省力,风机逆变器本体的内部安装有干燥剂盒,干燥剂盒的内部安装有干燥剂,便于吸收水分,保持逆变器内部干燥。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风机逆变器本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底座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安装使用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齿轮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挡板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控制面板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电性连接图。
图中:1-挡板;2-风机逆变器本体;3-伺服电机;4-控制面板;5-控制按钮;6-螺纹孔;7-底座;8-滑槽;9-第一固定杆;10-固定板;11-第二固定杆1;12-齿轮;13-齿轮槽;14-干燥剂盒;15-通孔;16-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7,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于安装和维护的风机逆变器,包括风机逆变器本体2和底座7,风机逆变器本体2上安装有挡板1,挡板1上设置有若干个齿轮槽13,风机逆变器本体2的顶部安装有伺服电机3,伺服电机3上安装有齿轮12,齿轮12与齿轮槽13配合使用,风机逆变器本体2的一侧安装有控制面板4,控制面板4上安装有控制按钮5,控制面板4的内部安装有控制器16,控制器16与伺服电机3电性连接,风机逆变器本体2的内部安装有干燥剂盒14,干燥剂盒14上设置有若干个通孔15,底座7上安装有若干个螺纹孔6,底座7上安装有第一固定杆9和第二固定杆11,第一固定杆9和第二固定杆11配合使用,第一固定杆9和第二固定杆11的底部均与固定板10连接,第一固定杆9和第二固定杆11与底座7之间形成滑槽8,风机逆变器本体2安装在滑槽8内。
进一步的,所述干燥剂盒14的内部安装有干燥剂,便于吸收水分,保持逆变器内部干燥。
进一步的,所述通孔15均匀分布在干燥剂盒14的表面,有利于更好的吸收水分。
进一步的,所述风机逆变器本体2的两侧均设置有散热通孔,有利于逆变器散热,提高使用寿命。
工作原理:首先,挡板1上设置有若干个齿轮槽13,启动伺服电机3,伺服电机3带动齿轮12转动,齿轮12与齿轮槽13配合使用,从而带动挡板1运动,便于打开挡板1,从而对逆变器内部进行维修和保养,打开更加方便,省时省力,风机逆变器本体2的内部安装有干燥剂盒14,干燥剂盒14的内部安装有干燥剂,便于吸收水分,保持逆变器内部干燥。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