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变压器配电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50253发布日期:2018-09-04 23:14阅读:15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配电柜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变压器配电柜。



背景技术:

配电柜(箱)分动力配电柜(箱)、照明配电柜(箱)和计量柜(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级设备。配电柜是电动机控制中心的统称。配电柜使用在负荷比较分散、回路较少的场合;电动机控制中心用于负荷集中、回路较多的场合。它们把上一级配电设备某一电路的电能分配给就近的负荷。这级设备应对负荷提供保护、监视和控制。现有的配电柜在使用时,配电柜体积大,不方便移动,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大,不能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变压器配电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变压器配电柜,包括配电柜本体,所述配电柜本体的底部固定有支撑柱,支撑柱上转动连接有升降机构,升降机构包括套设于支撑柱外部的支撑板,支撑板与支撑柱转动连接,支撑板远离支撑柱的顶部设有置物通道,置物通道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活动板,活动板的顶部和底部分别位于置物通道的上方和下方,活动板的底部固定有万向轮,活动板的顶部固定有水平设置的踏板,踏板的底部和支撑板的顶部之间固定有压簧,活动板和支撑柱之间设有支撑杆,支撑杆固定于支撑板的顶部,支撑杆的顶部转动连接有水平设置的限位板,限位板上设有定位螺杆,限位板和踏板之间通过定位螺杆固定。

优选的,所述活动板的两侧外壁上均设有滑块,置物通道的两侧内壁上均设有滑槽,两个滑块分别滑动连接于两个滑槽内。

优选的,所述支撑柱数量为四至六个,多个支撑柱均匀分布在配电柜本体的底部边缘处,升降机构的数量与支撑柱的数量相同。

优选的,所述限位板的顶部设有螺纹孔,踏板的顶部设有螺纹槽,定位螺杆的底部穿过螺纹孔并固定于螺纹槽内。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的上方和下方均转动连接有挡板,两个挡板均固定于支撑柱的外壁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装置占用空间小,便于对配电柜本体的移动,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2、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操作便捷,适用范围广,满足了人们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变压器配电柜的静止时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变压器配电柜移动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配电柜本体、2支撑柱、3支撑板、4定位螺杆、5活动板、6万向轮、7踏板、8压簧、9支撑杆、10限位板、11滑块、12滑槽、13螺纹孔、14螺纹槽、15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变压器配电柜,包括配电柜本体1,配电柜本体1的底部固定有支撑柱2,支撑柱2上转动连接有升降机构,升降机构包括套设于支撑柱2外部的支撑板3,支撑板3与支撑柱2转动连接,支撑板3远离支撑柱2的顶部设有置物通道,置物通道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活动板5,活动板5的顶部和底部分别位于置物通道的上方和下方,活动板5的底部固定有万向轮6,活动板5的顶部固定有水平设置的踏板7,踏板7的底部和支撑板3的顶部之间固定有压簧8,活动板5和支撑柱2之间设有支撑杆9,支撑杆9固定于支撑板3的顶部,支撑杆9的顶部转动连接有水平设置的限位板10,限位板10上设有定位螺杆4,限位板10和踏板7之间通过定位螺杆4固定,活动板5的两侧外壁上均设有滑块11,置物通道的两侧内壁上均设有滑槽12,两个滑块11分别滑动连接于两个滑槽12内,支撑柱2数量为四至六个,多个支撑柱2均匀分布在配电柜本体1的底部边缘处,升降机构的数量与支撑柱2的数量相同,限位板10的顶部设有螺纹孔13,踏板7的顶部设有螺纹槽14,定位螺杆4的底部穿过螺纹孔13并固定于螺纹槽14内,支撑板3的上方和下方均转动连接有挡板15,两个挡板15均固定于支撑柱2的外壁上。

工作原理:静止时,支撑柱2的底部与地面接触,对配电柜本体1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配电柜本体1底部与地面不接触,防水防潮,当配电柜本体1需要移动时,先将支撑板3由配电柜本体1的正下方移动至配电柜本体1的下方一侧,将配电柜本体1的一侧抬起,使支撑柱2的底部与地面分离,向下踩动踏板7使得踏板7的顶部移动至限位板10的底部下方,转动限位板10,使得螺纹孔13移动至螺纹槽14的正上方,再将定位螺杆4的底部穿过螺纹孔13并螺纹14连接于螺纹槽14内,使得限位板10和踏板7固定,此过程中,活动板5底部的万向轮6底部位于支撑柱2的下方,再将配电柜本体1缓慢放下,使得万向轮6与地面接触,此时,支撑柱2的底部与地面分离,重复上述步骤,使得多个万向轮6的底部均与地面接触,便于配电柜本体1的移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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