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蓝牙音响的移动电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23316发布日期:2018-12-28 19:27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蓝牙音响的移动电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蓝牙音响移动电源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蓝牙音响的移动电源。



背景技术:

蓝牙音箱指的是内置蓝牙芯片,以蓝牙连接取代传统线材连接的音响设备,通过与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等蓝牙播放设备连接,达到方便快捷的目的。目前,蓝牙音箱以便携音箱为主,外形一般较为小巧便携,蓝牙音箱技术也凭借其方便人性的特点逐渐被消费者重视和接纳。移动电源,其定义就是:方便易携带的随身电源。针对数码产品功能日益多样化,使用更加频繁,与我们日常生活的关联也越来越密切,如何提高数码产品的使用时间、方便人们的生活、及时补充电源、发挥其最大功用的重要性就更加刻不容缓。为了使用方便,在使用蓝牙音箱的同时,能够为电子设备进行充电,有利于在野外对电子设备的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蓝牙音响的移动电源,具备在为电子设备进行充电的同时能够实现播放音乐的优点,解决了因为电量不足,电子设备积蓝牙音箱使用不便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蓝牙音响的移动电源,包括照明灯、蓄电池和音响,所述蓄电池的一侧下端开设有电源输入口,所述蓄电池的一侧下端开设有电源输出口,且电源输出口位于电源输入口的一侧,所述蓄电池的一侧上端镶嵌有第二指示灯,所述蓄电池的一侧上端镶嵌有蓄电池开关,且蓄电池开关位于第二指示灯的一侧,所述蓄电池的一端固定有底座,所述底座的一侧分别安装有信号接收口、第一指示灯和音响开关,所述第一指示灯位于信号接收口和音响开关的中间处,所述音响安装在底座异于蓄电池的一端,所述照明灯安装在蓄电池异于底座的一端,所述照明灯的一侧中间处活动安装有照明灯开关,所述音响异于底座的一端上侧固定有固定块,所述照明灯异于蓄电池的一侧上端固定有固定块,所述蓄电池之间通过连接带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电源输入口和电源输出口的位于第二指示灯和蓄电池开关的下端。

优选的,所述照明灯一侧的固定块与底座一侧的固定块均位于同一侧。

优选的,所述音响开关和蓄电池通过导线电连接。

优选的,所述蓄电池开关通过导线均与电源输入口和电源输出口电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底座,能够实现便于对音响进行控制及安装的效果,在使用时音响通过底座安装在蓄电池的一端,通过蓄电池可实现为底座提供电源,且通过底座上的音响开关为音响接通电源,接通电源的同时第一指示灯处于亮的状态。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照明灯,能够实现照明及方便使用的效果,在野外使用时,可通过打开照明灯开关,实现提供照明的效果,当蓄电池电量不足时,可通过电源输入口为蓄电池进行充电,同时通过电源输出口可为电子设备进行充电,同时连接带有利于对蓄电池的携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照明灯;2、蓄电池;3、电源输入口;4、电源输出口;5、信号接收口;6、底座;7、第一指示灯;8、音响;9、音响开关;10、第二指示灯;11、蓄电池开关;12、连接带;13、固定块;14、照明灯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具有蓝牙音响的移动电源,包括照明灯1、蓄电池2和音响8,蓄电池2的一侧下端开设有电源输入口3,蓄电池2的一侧下端开设有电源输出口4,且电源输出口4位于电源输入口3的一侧,蓄电池2的一侧上端镶嵌有第二指示灯10,蓄电池2的一侧上端镶嵌有蓄电池开关11,且蓄电池开关11位于第二指示灯10的一侧,电源输入口3和电源输出口4的位于第二指示灯10和蓄电池开关11的下端,蓄电池开关11通过导线均与电源输入口3和电源输出口4电连接,蓄电池2的一端固定有底座6,底座6的一侧分别安装有信号接收口5、第一指示灯7和音响开关9,第一指示灯7位于信号接收口5和音响开关9的中间处,音响开关9和蓄电池2通过导线电连接,音响8安装在底座6异于蓄电池2的一端,在使用时音响8通过底座6安装在蓄电池2的一端,通过蓄电池2可实现为底座6提供电源,且通过底座6上的音响开关9为音响8接通电源,接通电源的同时第一指示灯7处于亮的状态。

照明灯1安装在蓄电池2异于底座6的一端,照明灯1的一侧中间处活动安装有照明灯开关14,音响8异于底座6的一端上侧固定有固定块13,照明灯1异于蓄电池2的一侧上端固定有固定块13,照明灯1一侧的固定块13与底座6一侧的固定块13均位于同一侧,蓄电池2之间通过连接带12相连接,可通过打开照明灯开关14,实现提供照明的效果,当蓄电池2电量不足时,可通过电源输入口3为蓄电池2进行充电,同时通过电源输出口4可为电子设备进行充电,同时连接带12有利于对蓄电池2的携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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