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风电场通讯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采用光旁路器保护的风电场通讯环网。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大部分风电场的风电机组通讯方式均为双环网,即风机光端机均链接上一台风机和下一台风电机组通讯,组成环网,当其中不相邻的两台风机掉电后,这两台机组中间的风电机组就会失去通讯,造成风电机组失控,导致AGC无法正常跟调度指令运行,同时风电机组数据上传调度数据中断,影响风电场在调度的发电排序,且不利于风电机组的安全稳定性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采用光旁路器保护的风电场通讯环网,保证风电场通讯环网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采用光旁路器保护的风电场通讯环网,风电场通讯环网采用风机分别链接上一台风机及下一台风机的双环网结构,每台风机均含有两条光路,分别与上一台风机及下一台风机相连,其特征在于:在风机内的风机交换机与光纤终端盒之间安装有两个光旁路器,当风机掉电后所述光旁路器自动切换为旁路模式,当风机恢复送电后,所述光旁路器自动切回正常通讯模式。
优选地,所述光旁路器包含一个2x2光开关,正常通讯模式为光旁路器编号P1~P4的P1-P2、P3-P4以及另一光旁路器编号P5~P8的P5-P6、P7-P8的通路;旁路模式为光旁路器编号P1-P3以及P5-P7的通路。
优选地,所述光纤终端盒具有一个输入接口和一个输出接口,上一台风机的输出接口连接到所述光纤终端盒的输入接口,下一台风机的输入接口连接到所述光纤终端盒的输出接口。
优选地,所述光纤终端盒的输入接口分别连接两个所述光旁路器的一个输入接口,所述光纤终端盒的输出接口分别连接两个所述光旁路器的一个输出接口。
优选地,所述风机交换机具有两个输入接口和两个输出接口,两个所述风机交换机的输入接口分别连接所述光旁路器的另一个输出接口,两个所述风机交换机的输出接口分别连接所述光旁路器的另一个输入接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风机内的风机交换机与光纤终端盒之间安装两个光旁路器,当风机掉电后光旁路器自动切换为旁路模式,即自动跳过故障风机,将上一台风机和下一台封机组的尾纤短接,跳过掉电风机保证其他风机通讯不被影响;当风机恢复送电后,光旁路器自动切回正常通讯模式,从而避免了由于某风机故障导致其他机组失控,保证了风电场通讯环网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本实用新型使用效果好,易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未安装结构光旁路器的风电场通讯环网连接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采用光旁路器保护的风电场通讯环网正常通讯模式连接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采用光旁路器保护的风电场通讯环网旁路模式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附图1-3,本实施例的一种采用光旁路器保护的风电场通讯环网,风电场通讯环网采用风机分别链接上一台风机及下一台风机的双环网结构,每台风机均含有两条光路,分别与上一台风机及下一台风机相连,在风机内的风机交换机与光纤终端盒之间安装有两个光旁路器,当风机掉电后所述光旁路器自动切换为旁路模式,当风机恢复送电后,所述光旁路器自动切回正常通讯模式。
基于上述技术特征的采用光旁路器保护的风电场通讯环网,通过在风机内的风机交换机与光纤终端盒之间安装两个光旁路器,当风机掉电后光旁路器自动切换为旁路模式,即自动跳过故障风机,将上一台风机和下一台封机组的尾纤短接,跳过掉电风机保证其他风机通讯不被影响;当风机恢复送电后,光旁路器自动切回正常通讯模式,从而避免了由于某风机故障导致其他机组失控,保证了风电场通讯环网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本实用新型使用效果好,易于推广使用。
本实施例中,所述光旁路器包含一个2x2光开关,正常通讯模式为光旁路器编号P1~P4的P1-P2、P3-P4以及另一光旁路器编号P5~P8的P5-P6、P7-P8的通路;旁路模式为光旁路器编号P1-P3以及P5-P7的通路。
本实施例中,所述光纤终端盒具有一个输入接口和一个输出接口,上一台风机的输出接口连接到所述光纤终端盒的输入接口,下一台风机的输入接口连接到所述光纤终端盒的输出接口。所述光纤终端盒的输入接口分别连接两个所述光旁路器的一个输入接口,所述光纤终端盒的输出接口分别连接两个所述光旁路器的一个输出接口。所述风机交换机具有两个输入接口和两个输出接口,两个所述风机交换机的输入接口分别连接所述光旁路器的另一个输出接口,两个所述风机交换机的输出接口分别连接所述光旁路器的另一个输入接口。
具体地,正常通讯模式为:
A→B→P1→P2→C→E→P4→P3→G→H以及
A→B→P5→P6→D→F→P8→P7→G→H
旁路模式为:
A→B→P1→P3→G→H以及A→B→P5→P7→G→H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替换,这些改进和替换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