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布置、计算机程序产品、移动通信设备和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52814发布日期:2018-06-08 22:11阅读:来源:国知局
照明布置、计算机程序产品、移动通信设备和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特征:

1.一种照明布置(10),包括:

具有可调整的光输出的照明设备(20);

被通信地耦合到所述可调光的照明设备的控制布置(30),其包括:适于调整所述照明设备的所述光输出的控制器(39);为移动通信设备的光测量设备存储校准数据的可以被所述控制器访问的数据存储设备,所述校准数据是所述移动通信设备与所述照明设备之间的距离的函数;以及被通信地耦合到所述控制器的通信模块(31),其中,所述控制布置适于:

控制所述照明设备以使得所述照明设备产生预定义的光输出;

从位于与所述照明设备相距未知的距离处的所述移动通信设备(100)接收光输出测量;

基于所接收的光输出测量从所述校准数据中检索与所述移动通信设备同所述照明设备之间的所述距离有关的距离信息;并且

利用所述控制器根据所检索的距离信息调整所述照明设备的所述光输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布置(10),其中,所述数据存储设备为具有不同的光测量设备的多个移动通信设备存储分别的校准数据,其中,所述控制布置进一步适于:

从所述移动通信设备接收移动通信设备标识信息;

根据所接收的移动位置设备标识信息识别所述移动通信设备的所述校准数据;并且

基于所接收的光输出测量从所识别的校准数据中检索与所述移动通信设备同所述照明设备之间的所述距离有关的距离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照明布置(10),其中,所述控制布置进一步适于:

从所述移动通信设备(100)接收环境光测量;

使用所接收的环境光测量根据所接收的环境光测量缩放所接收的光输出测量;并且

基于所述经缩放的光输出测量从所述校准数据中检索与所述移动通信设备同所述照明设备之间的所述距离有关的距离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布置(10),其中,具有可调整的光输出的所述照明设备(20)是可调光的照明设备,并且适于根据所检索的距离信息调整所述照明设备的所述光输出的所述控制器(39)适于控制所述照明设备的调光水平。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布置(10),其中,所述控制布置(30)是被集成在所述照明设备(20)中的。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布置(10),其中,所述控制布置(30)进一步适于,响应于控制所述照明设备(20)以使得所述照明设备产生预定义的光输出,向所述移动通信设备(100)发送对所述光输出测量的请求。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布置(10),其中,所述控制布置(30)进一步适于:

根据所接收的光输出测量计算期望的光输出与所述移动通信设备的所述位置处的所述实际光输出之间的差异;并且

利用所述控制器根据所计算的差异调整所述照明设备的所述光输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布置(10),其中,所述控制布置(30)进一步适于:

利用所述通信模块(31)从移动通信设备(100)接收用户活动指示;并且

根据所接收的用户活动指示确定所述期望的光输出。

9.一种包括具有随之被体现的计算机可读程序指令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可读程序指令用于,在包括适于执行所述计算机可读程序指令的处理器(110)并且进一步包括受所述处理器控制的光测量设备(120)和移动通信模块(115)的移动通信设备(100)上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以下步骤:

利用所述光测量设备测量光输出;以及

利用所述移动通信模块将所测量的光输出发送给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布置(10)以促进基于所述光输出测量对所述照明设备的所述光输出的调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所述计算机可读程序指令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处理器(110)上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以下步骤的指令:

利用所述光测量设备测量环境光条件;以及

利用所述移动通信模块将所测量的环境光条件发送给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布置(10)。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者10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所述计算机可读程序指令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处理器(110)上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以下步骤的指令:

从所述移动通信设备(100)的用户接口(130,140)接收用户活动指示;以及

将所述用户活动指示发送给所述照明布置(10)。

12.根据权利要求9-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其中,所述计算机可读程序指令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处理器(110)上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利用所述移动通信模块向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布置(10)发送移动通信设备标识信息的指令。

13.一种移动通信设备(100),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9-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适于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所述计算机可读程序指令的处理器(110),并且进一步包括受所述处理器控制的光测量设备(120)和移动通信模块(115)。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移动通信设备(100),其中,所述移动通信设备是智能电话或者平板型计算机。

15.一种照明系统(1),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布置(10)和根据权利要求9-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者根据权利要求13或者14所述的移动通信设备(100)。

当前第2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