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头静电消除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96607阅读:669来源:国知局
开关头静电消除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子产品生产领域,具体为开关头静电消除机构。



背景技术:

静电消除器也可以叫除静电设备。它由高压电源产生器和放电极(一般做成离子针)组成,通过尖端高压电晕放电把空气电离为大量正负离子,然后用风把大量正负离子吹到物体表面以中和静电,或者直接把静电消除器靠近物体的表面而中和静电。在开关头的生产中,目前还没有一种可以自动消除静电的机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正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可以自动消除静电的机构。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开关头静电消除机构,包括机构底座、限位工装、除尘抽风口、离子风吹风口、直线轴承、挡料杆、挡料气缸、抽风器、离子发生器、外壳、连接线、开关线接口,其特征在于整个机构分为了机构内部和机构外部,机构外部主要由底部的机构底座、将机构内部罩住的外壳、机构顶部的限位工装、开关线接口组成,在机构内部,机构底座的两端分别设有一个除尘抽风口,除尘抽风口底部有连接线连接抽风器,所述机构底座中部设有一个离子吹风口,离子吹风口底部有连接线连接离子发生器,离子吹风口右侧设置一个挡料杆,挡料杆下部设有挡料气缸,挡料杆顶部设有一个直线轴承。机构底座为中间有通孔的长方形板,限位工装为中空的长方形框,除尘抽风口为顶部具斜面的圆柱,离子吹风口为圆柱形管道,挡料杆为长圆柱,外壳为中空的长方体壳,开关线接口为圆柱形,直线轴承为圆柱形。

本实用新型通过抽风器结合两个除尘抽风口抽出机构内部可能的带电尘埃,再由离子发生器配合离子吹风口将离子吹出将机构内部的带电粒子中和,从而达到除去开关头静电的作用,以确保开关使用的安全问题,挡料气缸配合挡料杆可以有效的将离子吹风口吹出的离子限定在机构内部,以防带电粒子溢出,所述机构底座、外壳均是用于固定整个机构,所述开关线接口用于连接开关线,所述连接线用于连接除尘抽风口与抽风器以及连接离子吹风口与离子发生器,所述直线轴承用于支撑、平衡挡料杆。本实用新型构思巧妙的将开关头处的静电自动消除,同时结构简单,便于安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外部结构示意图其中:

1—机构底座,2—限位工装,3—除尘抽风口,4—离子风吹风口,5—直线轴承,6—挡料杆,7—挡料气缸,8—抽风器,9—离子发生器,10—外壳,11—连接线,12—开关线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开关头静电消除机构,包括机构底座1、限位工装2、除尘抽风口3、离子风吹风口、直线轴承5、挡料杆6、挡料气缸7、抽风器8、离子发生器9、外壳10、连接线11、开关线接口12,其特征在于整个机构分为了机构内部和机构外部,机构外部主要由底部的机构底座1、将机构内部罩住的外壳10、机构顶部的限位工装2、开关线接口12组成,在机构内部,机构底座1的两端分别设有一个除尘抽风口3,除尘抽风口3底部有连接线11连接抽风器8,所述机构底座1中部设有一个离子吹风口4,离子吹风口4底部有连接线11连接离子发生器9,离子吹风口4右侧设置一个挡料杆6,挡料杆6下部设有挡料气缸7,挡料杆6顶部设有一个直线轴承5。机构底座1为中间有通孔的长方形板,限位工装2为中空的长方形框,除尘抽风口3为顶部具斜面的圆柱,离子吹风口4为圆柱形管道,挡料杆6为长圆柱,外壳10为中空的长方体壳,开关线接口12为圆柱形,直线轴承5为圆柱形。

本实用新型通过抽风器8结合两个除尘抽风口3抽出机构内部可能的带电尘埃,再由离子发生器9配合离子吹风口4将离子吹出将机构内部的带电粒子中和,从而达到除去开关头静电的作用,以确保开关使用的安全问题,挡料气缸7配合挡料杆6可以有效的将离子吹风口4吹出的离子限定在机构内部,以防带电粒子溢出,所述机构底座1、外壳10均是用于固定整个机构,所述开关线接口12用于连接开关线,所述连接线11用于连接除尘抽风口3与抽风器8以及连接离子吹风口4与离子发生器9,所述直线轴承5用于支撑、平衡挡料杆6。本实用新型构思巧妙的将开关头处的静电自动消除,同时结构简单,便于安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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