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门禁控制器的防潮抗震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70422发布日期:2018-07-31 23:30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门禁设备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门禁控制器的防潮抗震结构。



背景技术:

传统的机械门锁仅仅是单纯的机械装置,无论结构设计多么合理,材料多么坚固,人们总能用通过各种手段把它打开。在出入频繁的通道、钥匙的管理很麻烦,钥匙丢失或人员更换都要把锁和钥匙一起更换。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就出现了电子磁卡锁,电子密码锁,这两种锁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对出入口通道的管理程度,使通道管理进入了电子时代,但随着这两种电子锁的不断应用,它们本身的缺陷就逐渐暴露,磁卡锁的问题是信息容易复制,卡片与读卡机具之间磨损大,故障率高,安全系数低。密码锁的问题是密码容易泄露,又无从查起,安全系数很低,同时这个时期的产品由于大多采用读卡部分(密码输入)与控制部分合在一起安装在门外,很容易被人在室外打开锁,而门禁控制器就是现有的电子锁系统的核心,而且通常门禁控制器在野外恶劣环境下,受暴晒、潮湿和震动等影响,使用寿民较低,需要经常更换。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有效的防止潮湿空气的侵蚀的,能够避免震动的破坏的门禁控制器的防潮抗震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门禁控制器的防潮抗震结构,包括外壳体和内芯板,其结构要点是,外壳体活动连接有上盖和底盖,上盖和底盖之间设有硅胶垫圈,硅胶垫圈贴合在外壳体的内壁上,上盖和底盖与外壳体之间均夹压设有吸附边框,所述的硅胶垫圈的内壁上设有环型槽,所述的内芯板插设在环形槽内,所述的内芯板与上盖和下盖之间均连接有减震弹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减震弹簧一端与内芯板连接,另一端连接有管状接头,管状接头连接有支撑条板,支撑条板与上盖板和下盖板通过螺钉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吸附边框上设有数个条形口,吸附边框采用椰壳活性炭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外壳体的上端和下端均设有剖面为“L”形的突出部,突出部与外壳体一体成型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条形口内设有卡槽,卡槽内设有石灰框。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吸附边框一端插在突出部内,另一端由上盖板和下盖板压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环形槽设有开口,开口长度小于底面的长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合理,结构简单,能够有效的将空气中的潮湿水蒸气去除,并且,能够有效的散热,还能够通过弹簧和支撑条板与上盖和下盖形成线性接触,增加了与上盖和下盖的接触面积,从而增加了受力强度,即使有一点断开,仍然能够有效的减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剖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吸附边框结构示意图;

其中,1-外壳体,2-内芯板,3-上盖,4-底盖,5-硅胶垫圈,6-吸附边框,7-突出部,8-环型槽,9-减震弹簧,10-管状接头,11-支撑条板,12-条形口,13-卡槽,14-石灰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门禁控制器的防潮抗震结构,包括外壳体1和内芯板2,所述的外壳体1活动连接有上盖3和底盖4,上盖3和底盖4之间设有硅胶垫圈5,硅胶垫圈5贴合在外壳体1的内壁上,上盖3和底盖4与外壳体1之间均夹压设有吸附边框6,所述的外壳体1的上端和下端均设有剖面为“L”形的突出部7,突出部7与外壳体1一体成型设置,所述的硅胶垫圈5的内壁上设有环型槽8,环形槽8设有开口,开口长度小于底面的长度,所述的内芯板2插设在环形槽8内,所述的内芯板2与上盖3和下盖4之间均连接有减震弹簧9。

所述的减震弹簧9一端与内芯板2连接,另一端连接有管状接头10,管状接头10连接有支撑条板11,支撑条板11与上盖板3和下盖板4通过螺钉连接。

所述的吸附边框6一端插在突出部7内,另一端由上盖板3和下盖板4压合,吸附边框6上设有数个条形口12,吸附边框6采用椰壳活性炭制成,条形口12内设有卡槽13,卡槽13内设有石灰框14。

所述的吸附边框6一端插在突出部7内,另一端由上盖板3和下盖板4压合。

本实用新型通过减震弹簧9和硅胶垫圈5的组合使用,并且硅胶垫圈5的内壁上设有环型槽8,环形槽8设有开口,开口长度小于底面的长度,能够有效的提高抗震性,防止内芯板2因为受到震动而断裂,而还能够通过减震弹簧9和支撑条板11与上盖3和下盖4形成线性接触,增加了与上盖3和下盖4的接触面积,从而增加了受力强度,即使有一点断开,仍然能够有效的减震,并且通过吸附边框6对控制器的中潮湿空气进行有效的吸附,防止潮湿空气进入内芯板2。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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