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频闪消除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62902发布日期:2019-10-28 22:48阅读:2882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频闪消除电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控制电路,尤其是一种LED频闪消除电路。



背景技术:

LED是现代社会使用较为广泛的照明用具,其安全稳定性能是用户所追求的。现有LED灯具的内置电路一般较为简单,其供电电压在周期内会以正弦波的形式进行波动,从而出现频闪,这对于用户视觉会有较大的负效应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LED频闪消除电路,保证LED的正常使用,从而防止用户眼睛受到频闪损害。

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LED频闪消除电路,包括LED电源端、用于滤波的RC并联滤波电路和用于提供平稳直流电压以消除频闪的频闪消除电路;所述LED电源端、RC并联滤波电路和频闪消除电路依次连接。

进一步,所述RC并联滤波电路包括电容C7、电容C3和电阻R6,所述电容C7、电容C3和电阻R6并联相接且分别连接到LED电源端和频闪消除电路。

进一步,所述频闪消除电路包括电阻R10、MOS管Q2、MOS管Q3和MOS管Q4;所述MOS管Q2、MOS管Q3和MOS管Q4的栅极相连接,所述MOS管Q2、MOS管Q3和MOS管Q4的漏极均连接到RC并联滤波电路,所述MOS管Q2、MOS管Q3和MOS管Q4的源极均连接到电阻R10。

进一步,本实用新型还包括用于实现单向导通隔离的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的输入端连接到RC并联滤波电路,输出端连接到频闪消除电路。

进一步,所述控制电路包括电容C2、电阻R12、稳压二极管Z2和二极管D1,所述稳压二极管Z2和二极管D1串联相接于电阻R12的两端上,且所述稳压二极管Z2的负极连接到二极管D1的负极,所述电容C2的一端分别连接到稳压二极管Z2的正极和频闪消除电路,另一端连接到RC并联滤波电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基于RC并联滤波电路对LED电源端电压进行滤波除杂,再利用频闪消除电路提供的平稳直流电压来消除频闪,从而可保证LED的正常使用,防止用户眼睛受到频闪损害。因此,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可以保证LED稳定正常地使用,防止用户眼睛受到因频闪而造成的损害。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LED频闪消除电路,包括LED电源端、用于滤波的RC并联滤波电路1和用于提供平稳直流电压以消除频闪的频闪消除电路3;所述LED电源端、RC并联滤波电路1和频闪消除电路3依次连接。

具体地,LED端即图1中所示的VCC;基于RC并联滤波电路1对LED电源端电压进行滤波除杂,再利用频闪消除电路3提供的平稳直流电压来消除频闪,从而可保证LED的正常使用,防止用户眼睛受到频闪损害。因此,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可以保证LED稳定正常地使用,防止用户眼睛受到因频闪而造成的损害。

进一步,所述RC并联滤波电路1包括电容C7、电容C3和电阻R6,所述电容C7、电容C3和电阻R6并联相接且分别连接到LED电源端和频闪消除电路3;采用并联的电容和电阻来组成回路,可以起到良好的滤波作用,具体两元件的并联数量并不限定,可以设置为更多个。

进一步,所述频闪消除电路3包括电阻R10、MOS管Q2、MOS管Q3和MOS管Q4;所述MOS管Q2、MOS管Q3和MOS管Q4的栅极相连接,所述MOS管Q2、MOS管Q3和MOS管Q4的漏极均连接到RC并联滤波电路1,所述MOS管Q2、MOS管Q3和MOS管Q4的源极均连接到电阻R10;采用多个级联的MOS管可以作为控制电流的器件来使用,同时可以提高后级电路的增益,由于控制了电流,使得其波动或改变的幅度减小,因此,相应地,供电电压的波动影响也会降低,从而可以达到消除频闪的目的;电阻R10可以起到分压导通的作用。

进一步,本实用新型还包括用于实现单向导通隔离的控制电路2,所述控制电路2的输入端连接到RC并联滤波电路1,输出端连接到频闪消除电路3;设置控制电路2是为了保证前级滤波后的LED电压的稳定传送导通,以便后级的电路进行接收。

进一步,所述控制电路2包括电容C2、电阻R12、稳压二极管Z2和二极管D1,所述稳压二极管Z2和二极管D1串联相接于电阻R12的两端上,且所述稳压二极管Z2的负极连接到二极管D1的负极,所述电容C2的一端分别连接到稳压二极管Z2的正极和频闪消除电路3,另一端连接到RC并联滤波电路1。

具体地,利用稳压二极管Z2实现稳压导通,二极管D1的作用是单向导通隔离,即由正到负的方向导通;并且,电容C2和电阻R12起到导通直流的作用。

以上内容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和基本原理作了详细论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会有各种等同变形和替换,这些等同变形和替换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