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驱动器、LED灯具及防伪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523760发布日期:2021-09-04 10:43阅读:103来源:国知局
LED驱动器、LED灯具及防伪系统的制作方法
led驱动器、led灯具及防伪系统
技术领域
1.本申请涉及led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led驱动器、led灯具及防伪系统。


背景技术:

2.随着led照明的快速发展与迭代,消费者对照明产品的关注点,已从低价格向高品质转移。为了保护和净化市场环境、给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服务。因此,产品防伪已成为保护正规厂家及消费者的必要手段。关于产品防伪措施,各企业一般采取在产品本体贴(镭雕)上防伪标识或二维码,外包装镭射防伪印刷等手段进行防伪识别。上述防伪方法不能完全杜绝假冒伪劣的产品,导致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产生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3.本申请为克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产生安全隐患的问题,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led驱动器、led灯具及防伪系统。
4.一种led驱动器,包括第一防伪电路、至少一个开关电路,
5.所述led驱动器设置有与led灯具连接的驱动输出端、以及至少一个第一开关端;所述第一防伪电路设置有与所述驱动输出端连接的第一电源端、与所述开关电路连接的控制端、以及与所述led灯具连接的第一防伪端;所述开关电路连接在所述第一开关端与led灯具之间;
6.所述第一防伪电路通过第一防伪端向所述led灯具发送防伪码,且接收来自所述led灯具的确认码,控制所述开关电路的通断。
7.可选地,所述第一防伪电路包括第一防伪芯片,所述控制端、第一防伪端设置在所述第一防伪芯片上,所述第一防伪芯片通过第一防伪端与led灯具的第二防伪端连接,且所述第一防伪芯片通控制端与所述开关电路连接。
8.可选地,所述第一防伪电路还包括第一电源芯片,所述第一电源端设置在所述第一电源芯片上,且所述第一电源芯片还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防伪芯片的电源输入端连接的第一供电端,所述第一电源端、所述第一供电端均设置有滤波电容。
9.可选地,所述第一防伪端与led灯具之间还设置有稳压电路,
10.所述稳压电路包括第一电阻、第二电阻、第一电容、第一稳压管,所述第一电阻连接在所述第一防伪端与led灯具之间,所述第二电阻、第一电容、第一稳压管连接在所述第一防伪端,且所述第二电阻另一端与第一供电端连接,所述第一电容和第一稳压管另一端接地。
11.可选地,所述第一防伪芯片还连接有至少一个上拉电阻,所述上拉电阻另一与第一供电端连接。
12.可选地,所述开关电路包括第一mos管、第三电阻、第一二极管,所述第一mos管的栅极与所述控制端连接,所述第一mos管的源级与所述第一开关端连接,漏级与所述led灯具连接;所述第三电阻连接在所述第一mos管的栅极与源级之间;所述第一二极管连接在所
述第一mos管源级且所述第一二极管另一端接地。
13.此外,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led灯具,包括第二防伪电路,
14.所述led灯具设置有与led驱动器连接的驱动输入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开关端;所述第二防伪电路设置有与所述驱动输出端连接的第二电源端、与所述led驱动器连接的第二防伪端;
15.所述第二防伪电路通过第二防伪端接收所述led驱动器的防伪码,且通过第二防伪端发送确认码。
16.可选地,所述第二防伪电路包括第二防伪芯片、第二电源芯片,所述第二防伪端设置在所述第二防伪芯片上,所述第二电源芯片设置在所述第二电源芯片上;
17.所述第二电源芯片还设置有与所述第二防伪芯片的电源输入端连接的第二供电端,所述第二电源端、第二供电端均设置有滤波电容;
18.所述第二防伪芯片的第二防伪端连接在所述led驱动器的第一防伪端上。
19.此外,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防伪系统,包括上述的led驱动器、上述的led灯具,
20.所述led驱动器的驱动输出端与所述led灯具的驱动输入端连接,所述驱动器的第一开关端与所述led灯具的第二开关端连接;所述第一防伪电路的第一防伪端与所述第二防伪电路的第二防伪端连接;所述第一防伪电路通过接收第二防伪电路的确认码,控制开关电路的通断。
21.可选地,所述led驱动器的第一开关端、开关电路均设置有两个;所述led灯具的第二开关端设置有两个,且两所述第二开关端分别与暖色灯、冷色灯连接;
22.两个所述第一开关分别通过开关电路与两个第二开关端连接;
23.所述第一防伪电路通过接收第二防伪电路的确认码,控制暖色灯、冷色灯的通断。
2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的有益效果是:
25.(1)本申请在led驱动器中设置第一防伪电路,通过第一防伪电路向led灯具发送防伪码且接收led灯具的确认码,将开关电路导通,实现对连接在led驱动器的led灯具进行防伪。
26.(2)本申请在led灯具中设置第二防伪电路,通过第二防伪电路接收防伪码且向led驱动器发送确认码,实现对连接的led驱动器进行防伪。
27.(3)本申请在led驱动器和led灯具之间设置有第一防伪电路、第二防伪电路,通电后由第一防伪电路通过第一防伪端主动发送防伪码,第二防伪电路收到后对码回复第二防伪电路确认码,第一防伪电路判断确认码正确即握手成功,led灯具正常工作。若超过3次应答错误或者无应答,则主模块切断从模块及其后端led灯具供电,灯具关闭无法点亮。实现电路防伪。
附图说明
28.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的led驱动器电路图。
29.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的led灯具电路图。
30.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的防伪系统结构示意图。
31.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的led驱动器和led灯具的交互时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2.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申请作进一步的说明。
33.本申请实施例的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34.此外,若有“第一”、“第二”等术语仅用于描述目的,主要是用于区分不同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具体的种类和构造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并非用于表明或暗示所指示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的相对重要性和数量,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者暗示相对重要性。
35.在如图1实施例中,本申请提供了一种led驱动器100,包括第一防伪电路110、至少一个开关电路120,led驱动器100设置有与led灯具200连接的驱动输出端p1_v+、以及至少一个第一开关端p1_cl

;第一防伪电路110设置有与驱动输出端p1_v+连接的第一电源端u2_vin、与开关电路120连接的控制端u1_p60、以及与led灯具200连接的第一防伪端u1_p61;开关电路120连接在第一开关端p1_cl

与led灯具200之间;第一防伪电路110通过第一防伪端u1_p61向led灯具200发送防伪码,且接收来自led灯具200的确认码,控制开关电路120的通断。在本实施例中,驱动输出端p1_v+为led驱动器100的led恒流驱动电源输出端,用于提供led灯具200的工作电源。第一防伪电路110、连接在驱动输出端p1_v+,且由于驱动输出端p1_v+和驱动输入连接,第一防伪电路110可以通过第一防伪端u1_p61向led灯具200发送信号或接受来自led灯具200的信号。led灯具200内可以设置有识别防伪码且反馈确认码的第二防伪电路;本申请的led驱动器100通过第一防伪电路110与led灯具200进行交互通讯。本申请在led驱动器100中设置led驱动器100,通过第一防伪电路110向led灯具200发送防伪码且接收led灯具200的确认码,将开关电路120导通,实现对连接的led灯具200进行防伪。其中,开关电路120的数量可以为一个或多个,分别与多个第一开关端p1_cl

连接,可用于控制led灯具200中的一个或多个灯珠。
3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防伪电路110包括第一防伪芯片u1,控制端u1_p60、第一防伪端u1_p61设置在第一防伪芯片u1上,第一防伪芯片u1通过第一防伪端u1_p61与led灯具200的第二防伪端u3_p61连接,且第一防伪芯片u1通控制端u1_p60与开关电路120连接。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防伪芯片u1可以是型号为m8p60xx系列/stc15f/w10xx的芯片;本申请通过第一防伪芯片u1向led灯具200发送防伪码,且接收来自led灯具200的确认码,从而控制开关电路120的通断。
37.在上述实施例的一种实施方式中,第一防伪电路110还包括第一电源芯片u2,第一电源端u2_vin设置在第一电源芯片u2上,且第一电源芯片u2还设置有与第一防伪芯片u1的电源输入端连接的第一供电端,第一电源端u2_vin、第一供电端vcc均设置有滤波电容。在本申请中,第一电源芯片u2可以是型号为rt9068的线性降压ic,滤波电容用于过滤第一电源端u2_vin和第一供电端vcc的杂波。通过第一电源电路将驱动输出端p1_v+的电源转换为稳定的5v电压供第一防伪芯片u1使用。
38.在上述实施例的一种实施方式中,第一防伪端u1_p61与led灯具200之间还设置有稳压电路,稳压电路包括第一电阻r1、第二电阻r2、第一电容c1、第一稳压管dz1,第一电阻
r1连接在第一防伪端u1_p61与led灯具200之间,第二电阻r2、第一电容c1、第一稳压管dz1连接在第一防伪端u1_p61,且第二电阻r2另一端与第一供电端vcc连接,第一电容c1和第一稳压管dz1另一端接地。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电阻r1,第一稳压管dz1,第一电容c1组成第一防伪端u1_p61和第二防伪端u3_p61之间的保护电路,通过限流及钳位的方式,有效保护第一防伪芯片u1在热插拔冲击、连接错误等多种异常情况下不会损坏失效。
39.在上述实施例的一种实施方式中,第一防伪芯片u1还连接有至少一个上拉电阻,上拉电阻另一与第一供电端vcc连接。上拉电阻设置引脚默认上拉,用于保持第一防伪芯片u1内部电源稳定。
40.在一些实施例中,开关电路120包括第一mos管q1、第三电阻r3、第一二极管d1,第一mos管q1的栅极与控制端u1_p60连接,第一mos管q1的源级与第一开关端p1_cl

连接,漏级与led灯具200连接;第三电阻r3连接在第一mos管q1的栅极与源级之间;第一二极管d1连接在第一mos管q1源级且第一二极管d1另一端接地。在本实施例中,第一mos管q1受第一防伪芯片u1控制导通或关断,当导通时,led灯具200点亮,当关断时,led灯具200不工作。第三电阻r3、第一二极管d1用于稳定电路。
41.参见图2所示的实施例,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led灯具200,包括第二防伪电路210,led灯具200设置有与led驱动器100连接的驱动输入端p4_v+、以及至少一个第二开关端p4_cl

;第二防伪电路210设置有与驱动输出端p1_v+连接的第二电源端、与led驱动器100连接的第二防伪端u3_p61;第二防伪电路210通过第二防伪端u3_p61接收led驱动器100的防伪码,且通过第二防伪端u3_p61发送确认码。在本实施例中,驱动输入端p4_v+为led恒流驱动电源输入端,用于提供led灯具200的工作电源。第二防伪电路210连接在驱动输入端p4_v+,且由于驱动输出端p1_v+和驱动输入连接,第二防伪电路210可以通过第二防伪端u3_p61接收led灯具200的防伪码且反馈确认码,实现对连接的led灯具200进行防伪。其中,led灯具200的灯珠的数量可以为一个或多个,在本实施例中,led灯具200可以包括冷色灯和暖色灯。
42.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防伪电路210包括第二防伪芯片u3、第二电源芯片u4,第二防伪端u3_p61设置在第二防伪芯片u3上,第二电源芯片u4设置在第二电源芯片u4上;第二电源芯片u4还设置有与第二防伪芯片u3的电源输入端连接的第二供电端,第二电源端、第二供电端均设置有滤波电容;第二防伪芯片u3的第二防伪端u3_p61连接在led驱动器100的第一防伪端u1_p61上。在本实施例中,第二防伪芯片u3可以是型号为m8p60xx系列/stc15f/w10xx的芯片,第二电源芯片u4可以是型号为rt9068的线性降压ic;第二防伪芯片u3通过第二防伪端u3_p61与第一防伪电路110进行交互连接。其中,第二防伪芯片u3、第二电源芯片u4还设置有下拉电阻用于稳定芯片,下拉电阻另一端接地。
43.在如图3

4所示的实施例中,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防伪系统,包括上述的led驱动器100、上述的led灯具200,led驱动器100的驱动输出端p1_v+与led灯具200的驱动输入端p4_v+连接,驱动器的第一开关端p1_cl

与led灯具200的第二开关端p4_cl

连接;第一防伪电路110的第一防伪端u1_p61与第二防伪电路210的第二防伪端u3_p61连接;第一防伪电路110通过接收第二防伪电路210的确认码,控制开关电路120的通断。在本实施例中,本申请在led驱动器100和led灯具200之间设置有第一防伪电路110、第二防伪电路210,通电后由第一防伪电路110通过第一防伪端u1_p61主动发送防伪码,第二防伪电路210收到后对码回
复第二防伪电路210确认码,第一防伪电路110判断确认码正确即握手成功,led灯具200正常工作。若超过3次应答错误或者无应答,则主模块切断从模块及其后端led灯具200供电,灯具关闭无法点亮。实现电路防伪。
44.在上述实施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led驱动器100的第一开关端p1_cl

、开关电路120均设置有两个;led灯具200的第二开关端p4_cl

设置有两个,且两第二开关端p4_cl

分别与暖色灯、冷色灯连接;两个第一开关分别通过开关电路与两个第二开关端p4_cl

连接;第一防伪电路110通过接收第二防伪电路210的确认码,控制暖色灯、冷色灯的通断。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本申请的第一防伪电路110、第二防伪电路210可用于控制多路led灯的通断,具体地,led灯具200包括暖色灯和冷色灯,通过第一防伪芯片u1控制两路开关电路,从而实现控制暖色灯和冷色灯的通断。
45.显然,本申请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申请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申请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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