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631937阅读:33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具有直接充电功能的手机。
背景技术
由于手机自身的原因,目前的手机电池充电一般采取利用手机直接充电或利用外置充电器对电池充电两种方式。而直接充电也需要使用一个外置的辅助充电器,这样,在外出时,除手机外,必须另外携带一个装置——或辅助充电器,或外置充电器。否则充电就要借助“手机加油站”。因此,给外出人员带来了许多不便。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设计一种能够直接利用市电进行充电的手机。
本实用新型包括外壳及安装在其中的充电电路,其技术方案为外壳内安装有与充电电路连接的输入为市电电压的电源电路。本实用新型这样的设计能够使手机具有通过市电电源直接充电的功能,从而给手机用户带来极大的方便。
为防止手机开机时对充电电路的影响,从而提高充电电路的使用寿命,可在本实用型的充电电路的适当位置加装充电电路的开关,例如,在充电电路与手机正常工作电路之间加装开关,或者在变压器与充电电路之间加装开关。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制作的手机可以另外配置与手机的市电插口连接的电源线,但最好是直接在手机外壳上安装电源插头,使电源电路的电源线与该插头连接。当然,外壳上可以设置插头嵌槽,不使用时插头折入或插入嵌槽内。对于这种结构,充电电路的开关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在外壳上设置在插头开启或推出时能够接触、在折入或插入嵌槽内时不能接触的触点,用其达到开或关的目的。在本实用新型中可以使插头向其宽度方向折入,也可以向其厚度方向折入。
本实施例的插头在外壳上的设置还可以采取下述方式外壳侧面设置两个插孔,与其邻近的端面有导向槽,插头的一端位于外壳内,并与导向槽外的推动键连接,插头的另一端能由插孔穿出。这时,可以不用充电电路的电源开关,也可以另设电源开关,其电源开关又可采用下述形式外壳内位于插头一侧有一与电源电路连接、当插头推出时能与其接触、退回时不与其接触的导电触点。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剖视示意图;其中,1、天线,2、手机电路,3、外壳,4、充电电路,5、电源电路,6、电源线,7、插头,8、触点,9、推动键,10、导向槽。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包括外壳3和安装在外壳3内的手机电路2、与之连接的天线1,在天线1的一侧安装有充电电路4,该电路采用公知技术,其电源接线直接接电源电路5,电源电路5采用现有的与手机充电电路4连接的外置部分,一般为变压器、稳压及整流电路。本实施例外壳3的侧面有两个嵌槽,两侧端面带有轴的插头7嵌于其中,其轴插入外壳3上的孔中,使插头能够绕轴转动呈与外壳3侧面垂直状。一个嵌槽的侧壁上有两上与电源电路5的电源线6连接的触点8,另当插头7与外壳3侧面垂直时,插头7与该触点8接触。
实施例2本实施例包括外壳3和安装在外壳3内的手机电路2,外壳3还装有充电电路4,该电路采用公知技术,其电源接线直接接电源电路5,电源电路5采用现有的与手机充电电路4连接的外置部分,一般为变压器、稳压及整流电路。如图2、3所示,本实施例的外壳3下部侧面有两个插孔,下端面有导向槽10,插头7的一端位于外壳3内,并与导向槽10外的推动键(9)连接,插头7的另一端能由插孔穿出。外壳3内位于插头7一侧有一与电源电路5的电源线6连接的导电触点,当插头7推出时能与其接触,而退回时不与其接触。
权利要求1.一种手机,包括外壳(3)及安装在其中的充电电路(4),其特征是外壳(3)内安装有与充电电路(4)连接的输入为市电电压的电源电路(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其特征是外壳(3)上设置有充电电路(4)的开关。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机,其特征是所述的电源电路(5)的电源线(6)与安装在外壳(3)上的插头(7)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机,其特征是外壳(3)上设置有插头嵌槽,插头(7)能够折入或插入嵌槽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机,其特征是外壳(3)上设置有在插头(7)开启或推出时能够接触、在折入或插入嵌槽内时不能接触的触点(8)。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机,其特征是外壳(3)侧面设置两个插孔,与其邻近的端面有导向槽(10),插头(7)的一端位于外壳(3)内,并与导向槽(10)外的推动键(9)连接,插头(7)的另一端能由插孔穿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机,其特征是外壳(3)内位于插头(7)一侧有一与电源电路(5)连接、当插头(7)推出时能与其接触、退回时不与其接触的导电触点。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具有直接充电功能的手机。它包括外壳及安装在其中的充电电路,其技术方案为外壳内安装有与充电电路连接的输入为市电电压的电源电路。本实用新型这样的设计能够使手机具有通过市电电源直接充电的功能,从而给手机用户带来极大的方便。
文档编号H04M1/02GK2840565SQ20052008751
公开日2006年11月22日 申请日期2005年9月26日 优先权日2005年9月26日
发明者康宜亮 申请人:康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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