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离式手机通话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37900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可分离式手机通话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通信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可分离式手机通话装置。
背景技术
现在,很多人在手机通话时,采用有线耳机或者蓝牙耳机,一方面是为了减少手机辐射,另一方面是为了驾驶时接听方便。但是,大部分人使用一段时间后放弃了上述两种附件耳机,这是因为每次拨打或接听电话时,无论使用有线耳机还是蓝牙耳机,都很不方便。 有线耳机的电线常常会缠在一起,而蓝牙耳机由于与手机是分离的,不能连接在一起,因此常常会丢失。

实用新型内容(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得蓝牙耳机与手机能够更好地配合使用。( 二 )技术方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分离式手机通话装置,包括手机和蓝牙耳机,所述蓝牙耳机以嵌入或插入方式装配在所述手机上。其中,所述蓝牙耳机以嵌入的方式装配在手机的顶部、两侧或底部。其中,所述蓝牙耳机的机柄嵌入手机的顶部。其中,手机的顶部设有凹槽,凹槽表面设有凸起或第一螺纹,蓝牙手机上设有与所述凸起匹配的凹口或与所述第一螺纹匹配的第二螺纹。其中,所述蓝牙耳机以插入的方式装配在手机的顶部、两侧或底部。其中,所述蓝牙耳机的机柄插入手机的两侧之一。其中,手机的两侧之一设有凹槽,凹槽表面设有凸起或第一螺纹,蓝牙手机上设有与所述凸起匹配的凹口或与所述第一螺纹匹配的第二螺纹。(三)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可以方便的把蓝牙耳机装配在手机上,以方便携带,也可以分离使用,以降低手机对使用者的辐射。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附图标记列表1、手机2、蓝牙耳机
具体实施方式
[0019]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可分离式手机通话装置,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详细说明如下。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分离式手机通话装置,包括手机和蓝牙耳机,其中,所述蓝牙耳机(本发明所提及的蓝牙耳机具备接听与受话的功能)以插入或嵌入的方式装配在手机的顶部、两侧或底部。实施例一如图1所示,蓝牙耳机2的机柄插入手机的右侧,而蓝牙耳机的主体,即受话与接听装置露在外部,当需要手机通话时,可以拔出耳机,将耳机塞入耳道,进行通话。蓝牙耳机 2通过蓝牙与手机1进行信号连接。实施例二如图2所示,蓝牙耳机2的机柄嵌入手机的顶部,而蓝牙耳机的主体,即受话与接听装置露在外部,当需要手机通话时,可以推出耳机,将耳机塞入耳道,进行通话。蓝牙耳机通过蓝牙与手机进行信号连接。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结构通过在手机两侧开槽孔,在手机开槽孔的同侧上端,开与耳机大小的槽,当蓝牙耳机的机柄插入槽孔,耳机部分正好装配在槽上;而另一种结构是在手机的顶部开槽,嵌入与槽结构吻合的蓝牙耳机。对于上述两种结构,蓝牙耳机的设计结构应该符合上述两种手机设计结构的装配形状和装配尺寸,使得二者在结构上可以匹配。为了更好的将手机与蓝牙耳机固定,从工艺来看,手机槽孔,手机槽的表面应该有一个小的凸起,蓝牙耳机也在相应接触部位有一个小的凹口,目的是便于二者固定;或者在手机槽孔,手机槽的表面,设两到三道螺纹,蓝牙耳机也在相应接触部位有小的螺纹,目的是二者便于固定。蓝牙耳机以嵌入或者插入的方式装配在手机上,使二者成为一体,也便于二者分离,因此方便了携带和使用。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权利要求1.一种可分离式手机通话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机和蓝牙耳机,所述蓝牙耳机以嵌入或插入方式装配在所述手机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蓝牙耳机以嵌入的方式装配在手机的顶部、两侧或底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蓝牙耳机的机柄嵌入手机的顶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手机的顶部设有凹槽,凹槽表面设有凸起或第一螺纹,蓝牙手机上设有与所述凸起匹配的凹口或与所述第一螺纹匹配的第二螺纹。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蓝牙耳机以插入的方式装配在手机的顶部、两侧或底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蓝牙耳机的机柄插入手机的两侧之一。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手机的两侧之一设有凹槽,凹槽表面设有凸起或第一螺纹,蓝牙手机上设有与所述凸起匹配的凹口或与所述第一螺纹匹配的第二螺纹。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通信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可分离式手机通话装置,包括手机和蓝牙耳机,所述蓝牙耳机以嵌入或插入方式装配在手机上。本实用新型可以方便的把蓝牙耳机装配在手机上,以方便携带,也可以分离使用,以降低手机对使用者的辐射。
文档编号H04B5/02GK202094957SQ20112018084
公开日2011年12月28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31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31日
发明者焦炜然 申请人:焦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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