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校园网络监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37944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校园网络监控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校园网络监控。
背景技术
近年来,不断发生一些校园安全事件,导致家长们担心上下可安全,虽然现今各大校方已针对此项严重问题,持续加强校园安全的相关事宜,然而,家长心中难免存有危险的顾虑,于是,有人研发针对校园安全的监控系统,但这种监控系统比较复杂,运营成本高,监控范围狭隘,为解决上述问题,特提供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校园网络监控。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校园网络监控,包括控制中心和被监控区域,控制中心通过校内网与被监控区域相连,所述控制中心包括网络视频服务中心和监控中心,所述网络视频服务中心包括网络视频服务器、语音对讲机、红外传感器、报警开关、图像机和摄像机,所述语音对讲机、 红外传感器、报警开关、图像机和摄像机与网络视频服务器相连,所述监控中心包括网络视频解码器、保卫处监控中心、网络中心、教学管理中心和网络教学中心,所述保卫处监控中心与网络视频解码器相连,所述网络视频解码器与网络中心、教学管理中心和网络教学中心相连,所述被监控区域包括学校大门被监控区、道路被监控区和操场被监控区。所述学校大门被监控区装有红外网络摄像机,所述道路被监控区装有网络半球, 所述操场被监控区装有网络高速球。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降低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监控范围广,监控力度强,运营成本低,使用方便,传输速度快。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其中1、控制中心,2、被监控区域,3、校内网,4、网络视频服务中心,5、监控中心, 6、网络视频服务器,7、语音对讲机,8、红外传感器,9、报警开关,10、图像机,11、摄像机,12、 网络视频解码器,13、保卫处监控中心,14、网络中心,15、教学管理中心,16、网络教学中心, 17、学校大门被监控区,18、道路被监控区,19操场被监控区,20、红外网络摄像机,21、网络半球,22、网络高速球。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校园网络监控,包括控制中心1和被监控区域2, 控制中心1通过校内网3与被监控区域2相连,控制中心1包括网络视频服务中心4和监控中心5,网络视频服务中心4包括网络视频服务器6、语音对讲机7、红外传感器8、报警开关9、图像机10和摄像机11,语音对讲机7、红外传感器8、报警开关9、图像机10和摄像机 11与网络视频服务器6相连,监控中心5包括网络视频解码器12、保卫处监控中心13、网络中心14、教学管理中心15和网络教学中心16,保卫处监控中心13与网络视频解码器12 相连,网络视频解码器12与网络中心14、教学管理中心15和网络教学中心16相连,被监控区域2包括学校大门被监控区17、道路被监控区18和操场被监控区19,学校大门被监控区 17装有红外网络摄像机20,道路被监控区18装有网络半球21,操场被监控区19装有网络高速球22,降低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监控范围广,监控力度强,运营成本低,使用方便,传输速度快。
权利要求1.一种校园网络监控,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中心和被监控区域,控制中心通过校内网与被监控区域相连,所述控制中心包括网络视频服务中心和监控中心,所述网络视频服务中心包括网络视频服务器、语音对讲机、红外传感器、报警开关、图像机和摄像机,所述语音对讲机、红外传感器、报警开关、图像机和摄像机与网络视频服务器相连,所述监控中心包括网络视频解码器、保卫处监控中心、网络中心、教学管理中心和网络教学中心,所述保卫处监控中心与网络视频解码器相连,所述网络视频解码器与网络中心、教学管理中心和网络教学中心相连,所述被监控区域包括学校大门被监控区、道路被监控区和操场被监控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校园网络监控,其特征在于所述学校大门被监控区装有红外网络摄像机,所述道路被监控区装有网络半球,所述操场被监控区装有网络高速球。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校园网络监控,包括控制中心和被监控区域,控制中心通过校内网与被监控区域相连,所述控制中心包括网络视频服务中心和监控中心,所述网络视频服务中心包括网络视频服务器、语音对讲机、红外传感器、报警开关、图像机和摄像机,所述语音对讲机、红外传感器、报警开关、图像机和摄像机与网络视频服务器相连,所述监控中心包括网络视频解码器、保卫处监控中心、网络中心、教学管理中心和网络教学中心,所述保卫处监控中心与网络视频解码器相连,所述网络视频解码器与网络中心、教学管理中心和网络教学中心相连,所述被监控区域包括学校大门被监控区、道路被监控区和操场被监控区。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降低学校安全事故。
文档编号H04N7/18GK202077145SQ201120182900
公开日2011年12月14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30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30日
发明者姚菊香 申请人:姚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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