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558773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属于通信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在一种手表式手机产品开始在市场普及,体积小巧且使用方便,深受使用者喜爱,但是作为一种微型手机,其电池容量很小,这样就使其应用受到限制。手表式手机没电了就需要充电,如果是使用固定充电器,那需要到处找插座且要等待充电完成才能使用,这样以来,原本方便的设计实用性却打了折扣。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用于给手表式手机随时随地充电且充电时可以保证正常通信功能的使用。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主要由上壳、下壳、充电电池组成。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正面看是矩形的,长度80毫米到120毫米之间,宽度在40毫米到80毫米之间,厚度小于25毫米,上壳和下壳形成封闭空间,里面被充电电池填充,整个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相当于一个大容量的外置的手机电池,能提供比手表式手机自带电池多几十倍的电量。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的一个侧边有一个与手表式手机尺寸形状一样的豁口,豁口的底部有充电电池插头,将充电电池的电源输出;豁口的上下侧设置有与手表式手机上下边缘形状适配的导轨,使得手表式手机可以沿着导轨滑入到豁口内,与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成为一个整体,这样将手表式手机扩展为普通手持式手机的样式。当手表式手机安装入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的时候,充电电池插头与手表式手机自身的充电孔位置对应,这样就可以充电并保证正常使用,且电量是手表式手机自带电池的数十倍。采用本发明带 来的有益效果是,使用了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使得手表式手机的样式扩展为普通手持式手机并且电量得到极大扩充,达到随时充电且充电时可以正常使用的效果。以下结合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手表式手机正面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的正面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图2的A-A剖视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装入手表式手机后的立体图图中各部件名称对应的标号如下:手表式手机I ;按键2 ;充电孔3 ;充电电池插头4 ;上壳5 ;下壳6 ;充电电池7 ;导轨8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1中,这是目前市场上的已有的手表式手机1,相当于微型的智能手机,以方形的为例,正面是触摸屏幕,侧面有按键2和充电孔3,因为是市场上成熟产品,其功能及使用在此不赘述。图中没有显示表带,实施例中是需要拆下表带进行充电的。在图2中,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是一个矩形的壳体,长度80毫米到120毫米之间,宽度在40毫米到80毫米之间,厚度小于25毫米,与普通手持式平板手机尺寸相仿,握持的感觉也一样。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的一个侧边有一个与手表式手机I一样形状和尺寸的豁口,豁口的底部有一个电源插头3。在图3中,上壳4和下壳6形成封闭空间,封闭空间内充填充电电池7,充电电池7可以使锂电池,也可以使镍氢电池。这样,整个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就是一个移动充电电池。图2所示的充电电池插头4与充电电池7电连接,用于实现充电电池7的充电输入功能及实现充电电池对外电源输出功能。图2所示豁口的上下两侧是导轨8,导轨8的截面形状与手表式手机I的上下边缘形状适配,这样可以将手表式手机I沿着导轨8滑入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与之成为一体。充电式手机I的充电孔3与豁口底部的充电电池插头4结合,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为手表式手机I提供电力,为其充电并保证正常通信功能的使用。在图4中,手表式手机I装入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后可以看出,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相当于扩展了手表式手机I的尺寸和电量,将其变成一部手持式平板手机。手表式手机I的按键2也可以正常使用。由于充电电池7比手表式手机I内自带的电池大很多,这样可以实现超长待机时间和使用时间,成为一部旅行方便长时间使用的手机,如果需要携带更方便, 只需要把手表式手机I从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取下安装上表带佩戴即可。
权利要求1.一种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由上壳、下壳和充电电池组成,其特征是:上壳和下壳都是矩形的,共同组成封闭空间,空间内填充充电电池,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的一侧有一个与手表式手机尺寸及形状一样的豁口,豁口的上下侧是与手表式手机上下边适配的导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其特征是:豁口底部有充电电池插 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由上壳、下壳、充电电池组成一个充当移动电源的手机外壳。上壳和下壳形成封闭空间,封闭空间内充填充电电池,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侧面有个豁口,豁口上下有导轨,手表式手机从侧面沿着导轨滑入形成整体。随时通过手表式手机的扩展外壳对手表式手机进行充电,且充电时可以正常通话,使用习惯等同于普通手持式手机。
文档编号H04M1/02GK203167038SQ20132017237
公开日2013年8月28日 申请日期2013年3月23日 优先权日2013年3月23日
发明者王傲立 申请人:王傲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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