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处理方法包括:
使用一第一快门速度进行拍摄,以取得一第一图像,所述第一图像包括一第一物体图像及一第一背景图像,所述第一物体图像及所述第一背景图像为清晰图像;
使用一第二快门速度进行拍摄,以取得一第二图像,所述第二快门速度是小于所述第一快门速度,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是由实质上相同的拍摄范围所取得,所述第二图像包括一第二物体图像及一第二背景图像,所述第二物体图像为模糊图像,所述第二背景图像为清晰图像;以及
产生一第三图像,所述第三图像是至少由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物体图像所产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于产生所述第三图像的步骤中,包括:
相减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以得到一第三物体图像,所述第三物体图像是对应至所述第二物体图像,并叠合所述第三物体图像及所述第一图像以产生所述第三图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于叠合所述第三物体图像及所述第一图像以产生所述第三图像的步骤中,更包括:
根据一权重,叠合所述第三物体图像及所述第一图像以产生所述第三图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于取得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的步骤中,是通过一双镜头相机模块取得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双镜头相机模块具有一第一镜头及一第二镜头,所述第一图像是通过开启所述第一镜头以快速快门取得,而所述第二图像是通过同时开启所述第二镜头以慢速快门取得。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双镜头相机模块具有一第一镜头及一第二镜头,于开启所述第二镜头的慢速快门的一时间区段后,开启所述第一镜头的快速快门,并使所述第一镜头的快速快门与所述第二镜头的慢速快门同时关闭,以分别取得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于取得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的步骤中,是通过一镜头以快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一图像,并通过所述镜头以慢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二图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于通过所述镜头以快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一图像之后,通过所述镜头以慢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二图像。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于通过所述镜头以慢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二图像之后,通过所述镜头以快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一图像。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像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于产生所述第三图像的步骤中,包括:
叠合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以产生所述第三图像。
11.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装置包括:
一图像撷取单元;以及
一控制单元,耦接至所述图像撷取单元,用以控制所述图像撷取单元使用一第一快门速度进行拍摄,以取得一第一图像,控制所述图像撷取单元使用一第二快门速度进行拍摄,以取得一第二图像,所述第二快门速度是小于所述第一快门速度,所述第一图像包括一第一物体图像及一第一背景图像,所述第二图像包括一第二物体图像及一第二背景图像;
其中,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是由实质上相同的拍摄范围所取得,在所述第一图像中,所述第一物体图像及所述第一背景图像为清晰图像,在所述第二图像中,所述第二物体图像为模糊图像,所述第二背景图像为清晰图像,所述控制单元至少由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物体图像产生一第三图像。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更用以相减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得到一第三物体图像,所述第三物体图像是对应至所述第二物体图像,并叠合所述第三物体图像及所述第一图像以产生所述第三图像。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更用以根据一权重叠合所述第三物体图像及所述第一图像以产生所述第三图像。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撷取单元为一双镜头相机模块。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双镜头相机模块具有 一第一镜头及一第二镜头,所述控制单元用以开启所述第一镜头的快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一图像,并同时开启所述第二镜头的慢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二图像。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双镜头相机模块具有一第一镜头及一第二镜头,所述控制单元用以控制所述第二镜头的慢速快门开启的一时间区段后,控制所述第一镜头的快速快门开启,并使所述第一镜头的快速快门与所述第二镜头的慢速快门同时关闭,以分别取得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撷取单元具有一镜头,所述控制单元用以控制所述镜头以快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一图像,并控制所述镜头以慢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二图像。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用以控制所述镜头以快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一图像之后,控制所述镜头以慢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二图像。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用以控制所述镜头以慢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二图像之后,控制所述镜头以快速快门取得所述第一图像。
20.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更用以叠合所述第一图像及所述第二图像以产生所述第三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