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78001阅读:203来源:国知局
一种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移动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在移动终端日常使用中,当手动使用调节显示亮度的功能时,由于用户一般不会知道各档亮度对应的实际到底有多亮,并且每个人对于显示的亮度的敏感性也不相同;因此,当用户在手动使用调节显示亮度的功能时,很难一步到位调节到合适的亮度,可能需要调节多次。在显示亮度调节过程中,显示亮度可能会一下子从一个较低的显示亮度被调节至一个较高的显示亮度,也可能会一下子从一个较高的显示亮度被调节至一个较低的显示亮度,在这样的过程中人眼可能会出现短暂的不适,不方便用户。

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及系统;其可以实现逐级调整显示亮度,为用户提供了方便。

本发明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其中,包括:

步骤A、移动终端检测到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并将目标亮度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

步骤B、移动终端控制亮度调节程序将一一处理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其中,所述亮度调节队列,为一个先入队列先处理的数据结构;即先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先被亮度调节程序所处理,后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后被亮度调节程序所处理;处理完一个亮度调节队列中目标亮度后,将该目标亮度从亮度调节队列中删除。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其中,所述亮度调节程序,将根据先入队列先处理的规则一一处理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其处理步骤如下:

B1 获取目标亮度,获取当前亮度值;

B2 每隔一固定时间增或减一级亮度,直到调节亮度至目标亮度;

B3 从亮度调节队列中删除该目标亮度;

B4、判断亮度调节队列是否为空,如果为空则亮度调节完毕,如果不为空则继续执行步骤B1。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其中,所述步骤B2,如果目标亮度比当前亮度高则增一级亮度,如果目标亮度比当前亮度低则减一级亮度。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具体包括:

A1、移动终端检测到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

A2、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V1,及当前时间t1,将这两个值合成为一个两个成员的数据结构体STRUCT1,其中第一成员为t1,第二成员为V1

A3、将数据结构体STRUCT1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

A4、通知亮度调节程序调节亮度。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其中,所述步骤B具体包括:

步骤B20、接收到调节亮度的通知信息;

步骤B21、在亮度调节队列中获取第一成员时间最先的结构体中的第二成员目标亮度的值V1;并获取当前亮度值V0;启动定时器TIMER;

步骤B22、比较V1与V0的大小:如果V1大于V0则执行步骤B23,如果V1小于V0则执行步骤B25,如果V1等于V0则执行步骤B27;

步骤B23、判断定时器TIMER是否超时,如果是则执行步骤B24,否则继续等待定时器超时;

步骤B24、当V0=V0+1,并调节亮度为V0;之后执行步骤B21;

步骤B25、判断定时器TIMER是否超时,如果是则执行步骤B26,否则继续等待定时器超时;

步骤B26、当V0=V0-1,并调节亮度为V0;之后执行步骤B21;

步骤B27、关闭定时器TIMER;

步骤B28、判断亮度调节队列是否为空,如果为空则执行步骤B29,否则执行步骤B21;

步骤B29、亮度调节完毕。

一种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系统,其中,包括:

目标亮度获取模块,用于控制移动终端检测到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并将目标亮度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所述亮度调节队列,为一个先入队列先处理的数据结构;即先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先被亮度调节程序所处理,后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后被亮度调节程序所处理;处理完一个亮度调节队列中目标亮度后,将该目标亮度从亮度调节队列中删除;

亮度调节处理模块,用于控制移动终端控制亮度调节程序将一一处理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系统,其中,亮度调节处理模块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亮度,获取当前亮度值;

第一调节单元,用于每隔一固定时间增或减一级亮度,直到调节亮度至目标亮度;如果目标亮度比当前亮度高则增一级亮度,如果目标亮度比当前亮度低则减一级亮度;

删除单元,用于从亮度调节队列中删除该目标亮度;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亮度调节队列是否为空,如果为空则亮度调节完毕。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系统,其中,目标亮度获取模块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控制移动终端检测到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V1,及当前时间t1,将这两个值合成为一个两个成员的数据结构体STRUCT1,其中第一成员为t1,第二成员为V1

数据处理单元,用于将数据结构体STRUCT1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

通知单元,用于通知亮度调节程序调节亮度。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系统,其中,亮度调节处理模块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到调节亮度的通知信息;

第三获取单元、在亮度调节队列中获取第一成员时间最先的结构体中的第二成员目标亮度的值V1;并获取当前亮度值V0;启动定时器TIMER;

比较单元,用于比较V1与V0的大小:;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定时器TIMER是否超时;

第一调节单元,用于当V0=V0+1,并调节亮度为V0;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定时器TIMER是否超时;

第二调节单元,用于当V0=V0-1,并调节亮度为V0;

关闭控制单元,用于关闭定时器TIMER;

第四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亮度调节队列是否为空,

调节结束单元,用于控制亮度调节完毕。

本发明所提供的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通过检测到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并将目标亮度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亮度调节程序将一一处理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从而避免在显示亮度调节过程中,显示亮度一下子从一个较低的显示亮度被调节至一个较高的显示亮度,或一下子从一个较高的显示亮度被调节至一个较低的显示亮度,消除显示亮度调节过程中人眼可能会出现短暂的不适,为用户提供了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的较佳实施例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的具体应用实施例的第一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的具体应用实施例的第二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系统的较佳实施例的功能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请参见图1,图1是本发明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的较佳实施例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一种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A、移动终端检测到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并将目标亮度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

本发明实施例中,移动终端需检测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其中,目标亮度可以是触摸屏输入,也可以是按键输入,或其他形式的输入;检测到用户调节亮度后,获取用户所调的目标亮度值,并将该目标亮度值及当前时间合成一个数据结构体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

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亮度调节队列,为一个先入队列先处理的数据结构;即先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先被亮度调节程序所处理,后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后被亮度调节程序所处理;处理完一个亮度调节队列中目标亮度后,将该目标亮度从亮度调节队列中删除。

本发明实施例中,亮度调节队列中的数据结构中包括两个成员:第一成员为目标亮度的输入时间,第二成员为目标亮度;亮度调节程序正是根据第一成员的时间先后顺序得到最先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

步骤B、移动终端控制亮度调节程序将一一处理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

本发明实施例中,将根据先入队列先处理的规则一一处理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即先从亮度调节队列中根据各个数据结构体中第一成员的时间先后顺序一一调节相应的目标亮度。

其中,所述亮度调节程序,将根据先入队列先处理的规则一一处理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其处理步骤包括:获取目标亮度,获取当前亮度值;每隔一固定时间增或减一级亮度,直到调节亮度至目标亮度;从亮度调节队列中删除该目标亮度;判断亮度调节队列是否为空,如果为空则亮度调节完毕,如果不为空则继续获取目标亮度再调节。

本发明中,如果目标亮度比当前亮度高则增一级亮度,如果目标亮度比当前亮度低则减一级亮度。

以下通过一具体的应用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参考图2和图3所示,本发明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的具体应用实施例包括以下步骤:

请参阅图2,检测到用户调节亮度时,将执行以下步骤:

步骤S101、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V1,及当前时间t1,将这两个值合成为一个两个成员的数据结构体STRUCT1,其中第一成员为t1,第二成员为V1;

步骤S102、将数据结构体STRUCT1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

步骤S103、通知亮度调节程序调节亮度。

请参阅图3,亮度调节程序调节亮度的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S301、接收到发送过来的调节亮度的通知;

步骤S302、在亮度调节队列中获取第一成员时间最先的结构体中的第二成员的值V1(目标亮度);并获取当前亮度值V0;启动定时器TIMER;

步骤S303、比较V1与V0的大小:如果V1大于V0则执行步骤S304,如果V1小于V0则执行步骤S306,如果V1等于V0则执行步骤S308;

步骤S304、判断定时器TIMER是否超时,如果是则执行步骤S305,否则继续等待定时器超时;

步骤S305、V0=V0+1,并调节亮度为V0;之后执行步骤S303;

步骤S306、判断定时器TIMER是否超时,如果是则执行步骤S307,否则继续等待定时器超时;

步骤S307、V0=V0-1,并调节亮度为V0;之后执行步骤S303;

步骤S308、关闭定时器TIMER;

步骤S309、判断亮度调节队列是否为空,如果为空则执行步骤S310,否则执行步骤S302;

步骤S310、亮度调节完毕。

由上可见,本发明一种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所述方法通过检测到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并将目标亮度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亮度调节程序将一一处理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从而避免在显示亮度调节过程中,显示亮度一下子从一个较低的显示亮度被调节至一个较高的显示亮度,或一下子从一个较高的显示亮度被调节至一个较低的显示亮度,消除显示亮度调节过程中人眼可能会出现短暂的不适,本发明方法实施例,其可以实现逐级调整显示亮度,为用户提供了方便。

基于上述方法实施例,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系统,如图4所示,所述系统包括:

目标亮度获取模块210,用于控制移动终端检测到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并将目标亮度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所述亮度调节队列,为一个先入队列先处理的数据结构;即先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先被亮度调节程序所处理,后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后被亮度调节程序所处理;处理完一个亮度调节队列中目标亮度后,将该目标亮度从亮度调节队列中删除,具体如上所述。

亮度调节处理模块220,用于控制移动终端控制亮度调节程序将一一处理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具体如上所述。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系统,其中,亮度调节处理模块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亮度,获取当前亮度值,具体如上所述。

第一调节单元,用于每隔一固定时间增或减一级亮度,直到调节亮度至目标亮度;如果目标亮度比当前亮度高则增一级亮度,如果目标亮度比当前亮度低则减一级亮度,具体如上所述。

删除单元,用于从亮度调节队列中删除该目标亮度,具体如上所述。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亮度调节队列是否为空,如果为空则亮度调节完毕,具体如上所述。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系统,其中,目标亮度获取模块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控制移动终端检测到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具体如上所述。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V1,及当前时间t1,将这两个值合成为一个两个成员的数据结构体STRUCT1,其中第一成员为t1,第二成员为V1,具体如上所述。

数据处理单元,用于将数据结构体STRUCT1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具体如上所述。

通知单元,用于通知亮度调节程序调节亮度,具体如上所述。

所述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系统,其中,亮度调节处理模块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到调节亮度的通知信息,具体如上所述。

第三获取单元、在亮度调节队列中获取第一成员时间最先的结构体中的第二成员目标亮度的值V1;并获取当前亮度值V0;启动定时器TIMER;

比较单元,用于比较V1与V0的大小,具体如上所述。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定时器TIMER是否超时,具体如上所述。

第一调节单元,用于当V0=V0+1,并调节亮度为V0,具体如上所述。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定时器TIMER是否超时,具体如上所述。

第二调节单元,用于当V0=V0-1,并调节亮度为V0,具体如上所述。

关闭控制单元,用于关闭定时器TIMER,具体如上所述。

第四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亮度调节队列是否为空,具体如上所述。

调节结束单元,用于控制亮度调节完毕,具体如上所述。

综上所述,本发明所提供的移动终端显示亮度调节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通过检测到用户手动调节显示亮度,获取调节的目标亮度,并将目标亮度放入亮度调节队列中;亮度调节程序将一一处理亮度调节队列中的目标亮度。从而避免在显示亮度调节过程中,显示亮度一下子从一个较低的显示亮度被调节至一个较高的显示亮度,或一下子从一个较高的显示亮度被调节至一个较低的显示亮度,消除显示亮度调节过程中人眼可能会出现短暂的不适,为用户提供了方便

当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硬件(如处理器,控制器等)来完成,所述的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的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所述的存储介质可为存储器、磁碟、光盘等。

应当理解的是,本发明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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