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异构跨域Web应用中单点注销的实现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278933阅读:51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Web应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异构跨域Web应用中单点注销的实现方法。



背景技术:

同一个单位内部可能存在多个Web应用业务系统,为了方便用户的操作,增强用户体验,一个单位内部的多个业务系统之间多采用单点登录进行集成。

单点登录集成后,如何进行单点注销?

目前比较普遍的单点注销方式就是使用ajax轮询,逐次向每个被集成端发送注销请求,所有被集成端注销完成后,单点注销完成。

但是,ajax轮询注销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其一,不能跨域,不支持跨域发送请求;

其二,只能逐个顺序发送请求,注销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本发明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异构跨域Web应用中单点注销的实现方法,能有效的规避ajax轮询存在的不足,能很好的支持异构、跨域环境的单点注销,并且支持同时向多个被集成端发送注销请求,注销效率高,技术实现简单,能有效减少前期开发和后期运维工作量。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异构跨域Web应用中单点注销的实现方法,所述方法实现过程如下:

1)将被集成端的注销URL在集成端进行注册保存;

2)集成端提供统一注销URL,该URL接受一个参数callback_url(回跳地址);

3)集成端和被集成端页面的所有注销链接,全部链接到集成端的统一注销URL;

4)请求统一注销URL时,在集成端的后端首先执行集成端的注销操作(注销session、清理cookie等操作),然后将集成端保存的所有被集成端的注销URL以一定的格式响应到客户端(浏览器)。

统一资源定位符(Uniform Resource Locator,URL)是对可以从互联网上得到的资源的位置和访问方法的一种简洁的表示,是互联网上标准资源的地址。互联网上的每个文件都有一个唯一的URL,它包含的信息指出文件的位置以及浏览器应该怎么处理它。

4)中响应内容是一段html代码,所述html特征如下:

html代码中包含一个隐藏的<div>;

该<div>中包含若干<img>标签,每个<img>标签的src属性指向一个被集成端的注销URL;

<body>的onload事件触发一个javascript函数,该函数主要用于负责注销后的页面跳转(跳转至callback_url)。

所述方法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客户端浏览器发送统一注销请求到集成端;

2)集成端执行本地注销操作后,响应一段包含有各被集成端注销URL的html代码;

3)客户端浏览器通过<img>标签自动发送注销请求到个被集成端;

4)各被集成端执行完注销操作。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是一种轻量简便的单点注销的实现,其技术实现简单,对集成端和被集成端影响较小,能够完美的支持异构、跨域环境,并支持同时向多个被集成端发送注销请求,注销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方法操作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根据说明书附图,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一种异构跨域Web应用中单点注销的实现方法,所述方法实现过程如下:

1、单点注销的各被集成端,分别提供自己的注销URL(根据实际需要,非必需)。

2、将被集成端的注销URL在集成端进行注册保存;

3、集成端提供统一注销URL,该URL接受一个参数callback_url(回跳地址);

4、集成端和被集成端页面的所有注销链接,全部链接到集成端的统一注销URL;

5、请求统一注销URL时,在集成端的后端首先执行集成端的注销操作(注销session、清理cookie等操作),然后将集成端保存的所有被集成端的注销URL以一定的格式响应到客户端(浏览器)。

实施例2

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本实施例所述方法通过动态响应一段html代码,响应到客户端(浏览器),所述html特征如下:

html代码中包含一个隐藏的<div>;

该<div>中包含若干<img>标签,每个<img>标签的src属性指向一个被集成端的注销URL;

<body>的onload事件触发一个javascript函数,该函数主要用于负责注销后的页面跳转(跳转至callback_url)。

实施例3

如图1所示,在实施例2的基础上,本实施例所述方法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客户端浏览器发送统一注销请求到集成端;

2、集成端执行本地注销操作后,响应一段包含有各被集成端注销URL的html代码;

3、客户端浏览器通过<img>标签自动发送注销请求到个被集成端;

4、各被集成端执行完注销操作。

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并非对本发明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发明的范畴,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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