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QSFP28的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68029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QSFP28的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



背景技术:

以太网经过近30年的发展,带宽从10M开始,分别经历了100M、1000M、10G、40G、100G的发展阶段,现阶段10GE的以太网已经批量的应用,40GE和100GE的以太网也开始逐步应用。快速发展的以太网技术也对承载以太网带宽发展的核心交换机提出了要求。

当前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一般采用40G的QSFP+接口,其传输速率终将难以满足以太网带宽发展的速度和要求。即使能够采用100G QSFP28接口,一般也需要使用额外的芯片进行支持,例如GearBox芯片,由此也增加了成本和功耗。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QSFP28接口的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使得接口传输速率更快,且架构简单。

为实现前述目的,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QSFP28的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包括电源模块、风扇模块、CPU模块、以太网交换模块、时钟模块,另外还包括:

SFP+接口模块,用于内部网络数据交互,每个SFP+接口与以太网交换模块相连;

QSFP28接口模块,用于与外部网络数据交互,每个QSFP28接口与以太网交换模块相连;

其中,

所述以太网交换模块采用万兆网络交换芯片,用于交换SFP+接口模块和QSFP28接口模块传输过来的数据;

所述CPU模块用于对各模块进行管理。

优选地,所述CPU模块用于对各模块进行管理包括:

对以太网交换模块进行初始化和管理,对SFP+接口模块和QSFP28接口模块的状态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对风扇模块和电源模块的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

优选地,所述SFP+接口为10G接口,可以插入SFP+光模块或10G电缆。

优选地,所述QSFP28接口为100G接口,可以插入QSFP28光模块或100G高速电缆。

优选地,所述万兆网络交换芯片为CTC8096交换芯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本发明公开的一种基于QSFP28的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将QSFP28接口用于数据中心交换机,使得接口传输率更快,大大提升了设备的吞吐量。以太网交换模块采用万兆网络交换芯片,中间不需要任何转换设备即可以直接连接QSFP28接口,不仅可以节约成本,降低设备功耗,还可使网络安全性在物理上得到保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例提出的一种基于QSFP28的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鉴于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案发明人经长期研究和大量实践,得以提出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将对该技术方案、其实施过程及原理等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例提出的一种基于QSFP28的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包括:

电源模块101,用于为整个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的硬件系统供电;

风扇模块102,为硬件系统中发热的模块提供散热处理;

CPU模块103,即中央处理单元模块,用于对数据中心交换机架构中各模块进行信息管理;

以太网交换(Ethernet Switch)模块104,用于进行数据交换;

SFP+接口模块105,与以太网交换模块104相连,用于与内部网络数据交互;

QSFP28接口模块106,与以太网交换模块104相连,用于与外部网络数据交互;

时钟模块107,为CPU模块和以太网交换模块提供时钟。

其中,SFP+接口模块包括若干10G接口,可以插入SFP+光模块或10G电缆,每个接口与以太网交换模块相连接;QSFP28模块包括若干100G接口,可以插入QSFP28光模块或100G高速电缆,每个接口也同样与以太网交换模块相连接。

CPU模块用于以太网交换模块的初始化和管理,SFP+接口模块和QSFP28模块状态的收集和管理,以及风扇和电源模块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一般CPU通过内部或外部存储器进行信息的存储和处理,如Flash、DDR3等。

以太网交换模块,采用万兆网络交换芯片,用于交换SFP+接口模块和QSFP28模块传输过来的数据。万兆网络交换芯片,例如CTC8096交换芯片,可以直接连接QSFP28接口,无需其他转换设备进行中间转换,减少了硬件成本,且降低了传输功耗。

这样,当报文进入具有所述架构的数据中心交换机后,部分协议报文会传输到中央处理单元(CPU)模块进行处理,一些需要与外部网络进行交互的数据通过高速QSFP28模块进行传输,内部网络数据则通过SFP+接口模块进行交换。由于采用了100G QSFP28接口进行高速传输,使得接口传输率更快,从而大大提升了设备的吞吐量。

应当理解,上述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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