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音频部件可拆卸式无按键防水手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45601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一种音频部件可拆卸式无按键防水手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手机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音频部件可拆卸式无按键防水手机。



背景技术:

普通手机是不能进水的,所谓防水手机,即是通过专用的防水外壳或自身的密闭做工达到防潮、防雨水甚至一定时间的水下作业。目前,防水手机普遍采用的方法是密封胶、橡胶圈、防水膜、纳米涂层等,通常用来密封手机容易进水的部位,如手机壳、听筒、扬声器、USB接口、实体按键等部件。

防水手机的防水性能不是绝对的,只是具备一定的防水能力,或者具备短暂的防水特性,手机上的出声孔以及手机的扬声器是防水手机的软肋,手机上的出声孔以及扬声器是对外暴露的,而水是无孔不入的,防水手机的防水性能为什么是相对而言的,问题就在这里,水从出声孔进入后导致扬声器故障甚至整机报废的发生机率很高,因为出声孔是现有所有手机都必须有的,即使防水手机在扬声器方面做了防水设计,但当在手机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尤其经过长时间使用后,对手机的磕碰导致扬声器周围防水设计的松动,或者扬声器周围防水材料的老化,上述种种情况都会导致防水手机的防水性能下降。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音频部件可拆卸式无按键防水手机,当水从出声孔进入手机导致扬声器损坏后,只需将音频部件更换掉,从而克服水从出声孔进入后导致整个手机报废的缺陷。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音频部件可拆卸式无按键防水手机,由手机本体和音频部件组成;

其中,

所述手机本体设有触摸显示屏、触摸感应开关、第一数据接口、电源模块和手机主板,所述触摸显示屏、所述触摸感应开关、所述第一数据接口和所述电源模块分别连接至所述手机主板,所述手机主板上设有处理器单元和控制所述触摸感应开关的控制电路单元,所述控制电路单元连接至所述处理器单元;

所述音频部件设有第二数据接口、出声孔和扬声器;所述扬声器连接至所述第二数据接口;

所述第一数据接口和所述第二数据接口互相匹配,通过所述第一数据接口和所述第二数据接口,所述手机本体和所述音频部件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

进一步地,所述音频部件可拆卸连接在所述手机本体的底端面。

进一步地,所述音频部件和所述手机本体的结构形状互相匹配,当所述音频部件连接在所述手机本体底端面时,所述手机本体和所述音频部件构成一体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手机本体上的所述第一数据接口为公口接口,所述音频部件的所述第二数据接口为与所述公口接口相匹配的母口接口。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数据接口为USB公口接口,所述第二数据接口为USB母口接口。

进一步地,所述音频部件中还设有麦克风,所述麦克风连接至所述第二数据接口。

进一步地,所述出声孔设置在所述音频部件正面或底面。

进一步地,所述触摸感应开关设置在所述手机本体的背面。

进一步地,所述手机本体正面设有第一摄像头,所述手机本体背面设有第二摄像头,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分别连接至所述手机主板。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上技术方案,至少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本实用新型的手机本体和音频部件可拆卸方案,将手机本体设计为无按键结构,手机本体上设有开启或关闭本实用新型的触摸感应开关,一方面实现手机本体较好的防水特性,另一方面,当本实用新型手机掉入水中时,水通过出声孔进入,只会导致音频部件损坏,手机本体还是完好的,对此只需换上新的音频部件,从而克服现有技术普通手机或防水手机进水后,导致整个手机报废的缺陷;音频部件和手机本体的结构形状设计成互相匹配,当音频部件连接在手机本体下端时,手机本体和音频部件构成一体结构,这样可将本实用新型设计成与普通手机一样的结构样式,当音频部件连接在手机本体下端时,一体结构的手机外观结构与普通手机一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音频部件可拆卸式无按键防水手机的正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音频部件可拆卸式无按键防水手机的正面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音频部件可拆卸式无按键防水手机的背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音频部件可拆卸式无按键防水手机的工作原理图。

图中:1、手机本体;2、音频部件组成;101、触摸显示屏;102、触摸感应开关;103、第一数据接口;104、电源模块;105、手机主板;106、第一摄像头;107、第二摄像头;201、第二数据接口;202、出声孔;203、扬声器;204、麦克风。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如图1至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音频部件可拆卸式无按键防水手机,由手机本体1和音频部件2组成;

其中,

所述手机本体1设有触摸显示屏101、触摸感应开关102、第一数据接口103、电源模块104和手机主板105,所述触摸显示屏101、所述触摸感应开关102、所述第一数据接口103和所述电源模块104分别连接至所述手机主板105,所述手机主板105上设有处理器单元105a和控制所述触摸感应开关102的控制电路单元105b,所述控制电路单元105a连接至所述处理器单元105b;

所述音频部件2设有第二数据接口201、出声孔202和扬声器203,所述扬声器203连接至所述第二数据接口201;

所述第一数据接口103和所述第二数据接口201互相匹配,通过所述第一数据接口103和所述第二数据接口201,所述手机本体1和所述音频部件2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

从上述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将所述手机本体1设计为无按键结构,而现有技术的触摸显示屏和触摸感应开关使手机无按键设计成为可能,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手机本体1上的所述显示屏为触摸显示屏101,这样可以通过所述触摸显示屏101实现触摸操作,如关机、音量调节操作、静音操作、浏览和查看操作等等。触摸感应开关按开关原理分类有电阻式触摸感应开关和电容式触摸感应开关,目前已广泛应用到音响面板、电话机控制键盘、仪器仪表控制面板、洗衣机控制面板、智能门禁系统控制面板、各种小家电(电磁炉、消毒柜、微波炉等)等方面。对比传统按键开关,触摸感应开关其优点是无实体机械按键,其面板设计使其具有防水性能,这是传统按键开关不能比拟的地方。但在防水手机应用方面,现有技术还没有应用触摸感应开关实现防水的方案。本实用新型通过所述触摸显示屏101和所述触摸感应开关102实现所述手机本体无按键,进而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防水性能。

通过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另一方面将所述手机本体1和所述音频部件2设计成可拆卸方案,通过数据接口连接,实现数据传输和控制,这样当本实用新型手机掉入水中时,水从所述出声孔201进入,只会导致所述音频部件2损坏,所述手机本体1的功能还是完好的,对此只需换上新的音频部件,从而克服现有技术普通手机或防水手机进水后,导致整个手机报废的缺陷。

本实用新型将所述手机本体1和所述音频部件2设计为可拆卸方式,利用这种可拆卸构思,在具体产品的设计过程中,可将所述音频部件2的结构形状,以及与所述手机本体1的连接位置设计具有多样性的方案,从而设计出各种具有个性化的手机产品。

以下为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将本实用新型设计成普通手机结构样式的优选方案:

如图1和2所示,所述音频部件2可拆卸连接在所述手机本体1的底端面。所述音频部件2和所述手机本体1的结构形状互相匹配,当所述音频部件2连接在所述手机本体1底端面时,所述手机本体1和所述音频部件2构成一体结构。

可知,将所述手机本体1和所述音频部件2的结构形状设计成互相匹配,当所述音频部件2连接在手机本体1底端面时,所述手机本体1和所述音频部件2构成一体结构,这样可将本实用新型设计成与普通手机一样的结构样式,当所述音频部件2连接在手机本体1底端面时,本方案一体结构的手机外观结构与普通手机一样。

在上述各个方案中,在本实用新型所述手机本体1上的所述第一数据接口103优选采用公口接口,所述音频部件2的所述第二数据接口201为与所述公口接口相匹配的母口接口。当然,所述手机本体1的所述第一数据接口103也可以设计成母口接口,对应地,所述音频部件2的所述第二数据接口201设计成公口接口。上述方案中的数据接口可采用市面上广泛使用的USB接口,将所述第一数据接口103设计为USB公口接口,所述第二数据接口201设计为USB母口接口,这样方便实现本实用新型与电脑设备进行数据交互。此外,本实用新型的数据接口不限于USB接口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数据接口。

在上述各个方案中,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优选将所述触摸感应开关102的位置设计在所述手机本体1的背面,但不限于背面位置,在实际产品的具体设计中,也可设计在本实用新型所述手机本体1的其他位置。

如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音频部件2中还设有麦克风204,所述麦克风204连接至所述第二数据接口201;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音频部件2的所述出声孔201设置在所述音频部件2正面或底面,实际的产品中,所述出声孔202的数量及位置需根据本实用新型手机的实际结构作具体设计,以使本实用新型手机获得具有美学效果的整体外观,如本实用新型附图2中将所述出声孔202设计成三行矩阵排列方式,并设置在右下角位置。

如图1和3所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手机本体1正面设有第一摄像头106,所述手机本体2背面设有第二摄像头107,所述第一摄像头106和所述第二摄像头107分别连接至所述手机主板105。该方案中,如现有技术中大部分手机的前后表面分别具有的主副摄像头,所述手机本体1正面的第一摄像头106可设计成低像素的副摄像头,所述手机本体1背面的第二摄像头107可设计成高像素的主摄像头。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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