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屏一体化硬盘录像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86882阅读:71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硬盘录像机,具体是一种带屏一体化硬盘录像机。



背景技术:

硬盘录像机(Digital Video Recorder,简称DVR),即数字视频录像机,相对于传统的模拟视频录像机,采用硬盘录像,故常常被称为硬盘录像机,也被称为DVR。

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的硬盘录像机上面没有带显示器,需要外接显示器或者通过远程技术手段获取到录制的数据进行查看,对外界依赖性大,使用起来不方便;市场部分硬盘录像机设置了显示器,但是屏幕小,没在固定在机箱上面,显示输入出效果不佳,而且运输途中易损坏,同时显示的角度也是固定的,不能多角度的观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屏一体化硬盘录像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屏一体化硬盘录像机,包括带屏一体化硬盘录像机本体;所述带屏一体化硬盘录像机本体是由显示屏上盖、显示屏、显示屏底盖、硬盘录像机机壳、显示屏转轴、转轴保护壳、前盖面板、USB接口、前盖、屏幕开关、单功能按键、多功能按键A、多功能按键B组成;其中显示屏为寸显示屏,显示屏上盖设在显示屏底盖上侧,显示屏设置在显示屏上盖和显示屏底盖的中间,显示屏底盖安装在硬盘录像机机壳的上侧,显示屏通过显示屏转轴安装在硬盘录像机机壳上,显示屏转轴外侧设有转轴保护壳;所述前盖面板设置在硬盘录像机机壳的前侧,USB接口设置在前盖面板上,通过USB数据线与PC端连接;在前盖面板的外侧设有前盖;所述屏幕开关、单功能按键、多功能按键A和多功能按键B设置在前盖前侧;屏幕开关设置在前盖前面最左侧,并与显示屏电性连接,单功能按键、多功能按键A和多功能按键B从左至右依次设置在屏幕开关的左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前盖的最右侧设有前盖logo。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灯条包括长灯条、短灯条和圆灯条,其中长灯条和短灯条设在圆灯条的两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显示屏为触摸显示屏。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显示屏上盖和显示屏底盖通过卡扣安装在一起,拆装比较方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自带10寸显示屏,无需外接显示器,方便客户实时观看,并且比传统市面上的7寸,9寸显示屏要大,输出效果更清晰;

2、前面板自带屏幕开关,根据客户需要,省电,可以自由的控制显示屏显示状态;

3、屏幕可以灵活转到350度,实际前后左右都可以实际看到监控画面。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带屏一体化硬盘录像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显示屏上盖1、显示屏2、显示屏底盖3、硬盘录像机机壳4、显示屏转轴5、转轴保护壳6、前盖面板7、USB接口8、前盖9、前盖logo10、长灯条11、短灯条12、屏幕开关13、单功能按键14、多功能按键A15、圆灯条16、多功能按键B1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带屏一体化硬盘录像机,包括带屏一体化硬盘录像机本体;所述带屏一体化硬盘录像机本体是由显示屏上盖1、显示屏2、显示屏底盖3、硬盘录像机机壳4、显示屏转轴5、转轴保护壳6、前盖面板7、USB接口8、前盖9、屏幕开关13、单功能按键14、多功能按键A15、多功能按键B17组成;其中显示屏2为10寸显示屏,显示屏上盖1设在显示屏底盖3上侧,显示屏2设置在显示屏上盖1和显示 屏底盖3的中间,显示屏底盖3安装在硬盘录像机机壳4的上侧,显示屏2通过显示屏转轴5安装在硬盘录像机机壳4上,显示屏转轴5外侧设有转轴保护壳6,用于保护示屏转轴5;所述前盖面板7设置在硬盘录像机机壳4的前侧,USB接口8设置在前盖面板7上,通过USB数据线与PC端连接,实现数据传输;在前盖面板7的外侧设有前盖9,用于保护前盖面板7;所述屏幕开关13、单功能按键14、多功能按键A15和多功能按键B17设置在前盖9前侧;屏幕开关13设置在前盖9前面最左侧,并与显示屏2电性连接,单功能按键14、多功能按键A15和多功能按键B17从左至右依次设置在屏幕开关13的左侧。

所述前盖9的最右侧设有前盖logo10,可以辨别真伪,并比较美观。

灯条包括长灯条11、短灯条12和圆灯条16,其中长灯条11和短灯条12设在圆灯条16的两侧。

所述显示屏2为触摸显示屏。

所述显示屏上盖1和显示屏底盖3通过卡扣安装在一起,拆装比较方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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