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支架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手机支架陀螺。
背景技术:
手机等电子设备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备单品之一,无论是站着、坐着或者躺着等,人们都会拿着手机或看电影、或听音乐、或玩游戏等。很多时候,人们会觉得手拿着手机方非常不方便,也很累,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手机支架。但是现有的手机支架也只是纯粹的支架,没有娱乐性,功能较为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机支架陀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手机支架陀螺,包括U型支架和手机贴片,所述手机贴片贴在手机的背面,U型支架安装在手机贴片上且与手机贴片转动连接,所述手机贴片和U型支架之间还设有轴承支架,轴承支架上嵌装有轴承,轴承的外圈与陀螺叶片固定连接,使得陀螺叶片可以绕着轴承支架进行转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陀螺叶片为四叶草形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陀螺叶片的背面光滑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把陀螺巧妙地结合到手机支架上,能够支撑手机的同时,还可以旋转陀螺,解决了手机支架结构单一、趣味性低的缺点。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手机支架陀螺的结构示意图(俯视视角)。
图2为一种手机支架陀螺的结构示意图(仰视视角)。
图中:1-U型支架、2-轴承支架、3-陀螺叶片、4-手机贴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手机支架陀螺,包括U型支架1和手机贴片4,所述手机贴片4贴在手机的背面,U型支架1安装在手机贴片4上且与手机贴片4转动连接,使用时,手指可穿过U型支架1,便于拿持手机,所述手机贴片4和U型支架1之间还设有轴承支架2,轴承支架2上嵌装有轴承,轴承的外圈与陀螺叶片3固定连接,使得陀螺叶片3可以绕着轴承支架2进行转动,将手机支架和陀螺叶片3整合到一个部件,既可以旋转陀螺叶片3娱乐,又可以作为手机支架,兼备实用性和娱乐性。
所述陀螺叶片3为四叶草形状。
所述陀螺叶片3的背面光滑设置,用于减少和手机贴片4的摩擦,保证转动时更加顺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