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路备份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20583发布日期:2018-07-25 00:36阅读:16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监控存储领域,具体是一种多路备份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拆解企业产量的逐年增加,需监控的关键生产工位的数量也随之大幅增加,同时,200万像素、300万像素等数字高清监控以其显著提高的清晰度、可靠性、先进性逐步替代原有模拟监控系统,但随之带来的就是单路高清视频存储数据量达到原有模拟监控的3-4倍。海量视频数据存储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3年高昂的存储成本都极大的困扰着拆解企业。本实用新型之前为了应对大路数监控点位的存储只能采用增加存储节点设备,前端摄像机增加后端录像存储设备随着增加。录像时间增加硬盘随着也增加,系统越来越大设备也越来越多,造成管理困难和设备故障率提高。

为了应对几百路重点工位高清视频长达3年的存储期间不出问题,即便出现视频丢失、存储系统或设备故障、录像硬盘丢失或损坏等突发情况,不会造成数据丢失,保证存储系统的数据安全。需要一种采用“电废专用存储系统”和“二次备份系统” 从网络和录像存储控制两部分进行隔离,独立运行,同时备份。一个系统出现问题不会影响另一个系统的工作,保证3年中所有重点工位视频均有两份数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路备份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路备份系统,包括摄像机、核心光交换机、多路编码器、多路储存服务系统,系统前端设置多组摄像机,多组摄像机通过汇聚层光交换机连接到核心光交换机,核心光交换机连接到多路编码器,多路编码器连接到多路储存服务系统。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核心光交换机还分别连接到操作客户端、存储服务器和监控平台管理服务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多路编码器采用专用的ZZS2016多路编码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摄像机采用高清网络摄像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摄像机包括高清枪式摄像机和高清半球摄像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电废专用存储系统”和“二次备份系统” 从网络和录像存储控制两部分进行隔离,独立运行,同时备份。一个系统出现问题不会影响另一个系统的工作,保证3年中所有重点工位视频均有两份数据。多路编码服务系统是将前端单个摄像机画面通过编码方式拼接为四路、九路或者十六路等图像为一个整体画面,可将原来的一路视频图像一路数据流,经二次编码为四路图像或者九路图像占用一路数据流。多路备份专用储存系统是将二次编码过得数据流接入监控平台软件进行统一录像存储以及正常预览回放等常规管理,经二次编码为四路图像或者九路图像占用一路数据流,大大节省了3年存储所需的磁盘数量,约占传统存储方案磁盘使用量四分之一或者九分之一。

附图说明

图1为多路备份系统的设备连接图。

图2为多路备份系统的系统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多路备份系统,包括摄像机1、核心光交换机2、多路编码器3、多路储存服务系统4,系统前端设置多组摄像机1,摄像机1采用高清网络摄像机,摄像机1包括高清枪式摄像机和高清半球摄像机,多组摄像机1通过汇聚层光交换机5连接到核心光交换机2,核心光交换机2连接到多路编码器3,多路编码器3连接到多路储存服务系统4,所述核心光交换机2还分别连接到操作客户端6、存储服务器7和监控平台管理服务器8。

采用性能稳定的多路编码器3将系统前端几十至几百路重点生产工位的网络信号通过核心光交换机2全部接入多路编码器3,多路编码器3采用专用的ZZS2016多路编码器,同时采用专用的多路储存服务系统4对多路编码器3输出的1080P高清视频流进行存储和管理。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系统前端每4台、9台或者16台摄像机数据流通过核心光交换机2接入多路编码器3合成为一路数据流,以此类推N个摄像机1经多台多路编码器3合成的数据流接入监控平台管理服务器8进行集中管理并通过多路备份存储服务器7进行集中存储录像,同时可通过操作客户端6进行集中预览和回放。大大节省了储存空间提高了设备利用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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