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97385发布日期:2018-09-21 21:59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电视机为功能单一的电视机显示屏,有些有触摸屏功能的多为固定式结构,在不使用触摸屏功能时,容易出现触摸屏不小心碰到而影响电视机功能的情况,使用不方便,影响电视机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多样,功能多样,不影响电视机性能的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包括电视机本体、可开闭可拆装式触摸显示屏及可拆装式移动式电视机架,所述可开闭可拆装式触摸显示屏可拆装式设于所述电视机本体表面,所述可拆装式移动式电视机架可拆装式与所述电视机本体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电视机本体包括触摸屏信号接收接口,所述可开闭可拆装式触摸显示屏包括触摸信号输出接口,所述触摸屏信号接收接口与所述触摸信号输出接口对应设置。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可开闭可拆装式触摸显示屏包括触摸屏本体、信号发射装置、信号接收装置及信息处理装置,所述信号发射装置及所述信号接收装置分别设于所述触摸屏本体两侧部,使信号成十字交叉结构,所述信号处理装置与所述信号发射装置及所述信号接收装置连接,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与所述触摸信号输出接口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电视机本体包括触摸屏开关,所述触摸屏开关设于所述电视机本体上。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可拆装式移动式电视机架包括电视机连接杆、底部支架及移动滚轮,所述移动滚轮设于所述底部支架上,所述电视机连接杆一端与所述底部支架连接,所述电视机连接杆另一端可拆装式与所述电视机本体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的工作原理及有益效果:

结构多样,功能多样,可选择使用触摸显示屏作为电脑平面用,或作为电视平面用。在不使用触摸屏功能时,可以将触摸显示屏取下,或关闭,不会出现触摸屏不小心碰到而影响电视机功能的情况,使用方便,不影响电视机性能。所述可拆装式移动式电视机架可根据房间布局选择使用支架。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包括电视机本体1、可开闭可拆装式触摸显示屏2及可拆装式移动式电视机架3。所述可开闭可拆装式触摸显示屏2可拆装式设于所述电视机本体1表面,所述可拆装式移动式电视机架3可拆装式与所述电视机本体1连接。

所述电视机本体1包括触摸屏信号接收接口10。所述可开闭可拆装式触摸显示屏2包括触摸信号输出接口20。所述触摸屏信号接收接口10与所述触摸信号输出接口20对应设置。

所述可开闭可拆装式触摸显示屏2包括触摸屏本体21、信号发射装置22、信号接收装置23及信息处理装置24。所述信号发射装置22及所述信号接收装置23分别设于所述触摸屏本体21两侧部,使信号成十字交叉结构,所述信号处理装置24与所述信号发射装置22及所述信号接收装置23连接,所述信息处理装置24与所述触摸信号输出接口20连接。

所述电视机本体1包括触摸屏开关。所述触摸屏开关设于所述电视机本体1上。

所述可拆装式移动式电视机架3包括电视机连接杆31、底部支架32及移动滚轮33。所述移动滚轮33设于所述底部支架32上,所述电视机连接杆31一端与所述底部支架32连接,所述电视机连接杆31另一端可拆装式与所述电视机本体1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可移动式电视机的工作原理及有益效果:

结构多样,功能多样,可选择使用触摸显示屏作为电脑平面用,或作为电视平面用。在不使用触摸屏功能时,可以将触摸显示屏取下,或关闭,不会出现触摸屏不小心碰到而影响电视机功能的情况,使用方便,不影响电视机性能。所述可拆装式移动式电视机架3可根据房间布局选择使用支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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