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扬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高音喇叭;和
一中低音喇叭,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包括:
一中低音音圈;
一中低音磁回单元;以及
一中低音振动单元,其中所述中低音振动单元包括一中低音振膜和环绕在所述中低音振膜的四周的一中低音悬边,并且所述中低音振膜具有一穿孔,其中所述中低音音圈的一个端部以所述中低音音圈的内部空间对应于所述中低音振膜的穿孔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中低音振膜,所述中低音音圈的另一个端部被耦接于所述中低音磁回单元,其中所述高音喇叭被保持在所述中低音振膜的所述穿孔和所述中低音音圈的内部空间,以使所述高音喇叭被嵌入在所述中低音喇叭的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中低音振膜的延伸方向和所述中低音喇叭的中心轴线具有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中低音振膜的延伸方向和所述中低音喇叭的中心轴线的夹角大于或者等于70°并且小于或者等于110°。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包括一中低音壳体,其中所述中低音悬边的外侧被连接于所述中低音壳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中低音悬边包括一体的一中央悬边部、一悬边主体以及一连接边,所述中央悬边部成型于所述中低音振膜,所述连接边成型于所述中低音壳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悬边主体的宽度尺寸大于或者等于3.0mm,以在所述悬边主体限制所述中低音振膜沿着所述中低音喇叭的轴向方向来回振动的方式鼓动空气而发声,从而增强所述扬声装置的中低频音效。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悬边主体的宽度尺寸小于或者等于10.0mm。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中低音悬边包括至少一弹肋,其中每个所述弹肋分别相互间隔地形成于所述悬边主体。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中低音悬边包括至少一第一弹肋和至少一第二弹肋,每个所述第一弹肋和每个所述第二弹肋分别相互间隔地形成于所述悬边主体,并且每个所述第一弹肋分别自所述连接边向所述中央悬边部方向延伸,每个所述第二弹肋分别自所述中央悬边部向所述连接边方向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扬声装置,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扬声装置,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12.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扬声装置,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13.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扬声装置,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14.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扬声装置,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15.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扬声装置,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16.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扬声装置,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17.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20.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21.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22.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23.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扬声装置,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24.一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穿戴支撑装置;和
至少一个扬声装置,其中所述扬声装置被设置于所述穿戴支撑装置,其中所述扬声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
一高音喇叭;和
一中低音喇叭,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包括:
一中低音音圈;
一中低音磁回单元;以及
一中低音振动单元,其中所述中低音振动单元包括一中低音振膜和环绕在所述中低音振膜的四周的一中低音悬边,并且所述中低音振膜具有一穿孔,其中所述中低音音圈的一个端部以所述中低音音圈的内部空间对应于所述中低音振膜的穿孔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中低音振膜,所述中低音音圈的另一个端部被耦接于所述中低音磁回单元,其中所述高音喇叭被保持在所述中低音振膜的所述穿孔和所述中低音音圈的内部空间,以使所述高音喇叭被嵌入在所述中低音喇叭的内部。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中低音振膜的延伸方向和所述中低音喇叭的中心轴线具有夹角。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中低音振膜的延伸方向和所述中低音喇叭的中心轴线的夹角大于或者等于70°并且小于或者等于110°。
27.根据权利要求24至26中任一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包括一中低音壳体,其中所述中低音悬边的外侧被连接于所述中低音壳体。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中低音悬边包括一体的一中央悬边部、一悬边主体以及一连接边,所述中央悬边部成型于所述中低音振膜,所述连接边成型于所述中低音壳体。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悬边主体的宽度尺寸大于或者等于3.0mm,以在所述悬边主体限制所述中低音振膜沿着所述中低音喇叭的轴向方向来回振动的方式鼓动空气而发声,从而增强所述扬声装置的中低频音效。
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悬边主体的宽度尺寸小于或者等于10.0mm。
31.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中低音悬边包括至少一弹肋,其中每个所述弹肋分别相互间隔地形成于所述悬边主体。
32.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中低音悬边包括至少一第一弹肋和至少一第二弹肋,每个所述第一弹肋和每个所述第二弹肋分别相互间隔地形成于所述悬边主体,并且每个所述第一弹肋分别自所述连接边向所述中央悬边部方向延伸,每个所述第二弹肋分别自所述中央悬边部向所述连接边方向延伸。
33.根据权利要求24至26中任一所述的头戴式耳机,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34.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头戴式耳机,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35.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头戴式耳机,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36.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头戴式耳机,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37.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头戴式耳机,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38.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头戴式耳机,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39.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头戴式耳机,进一步包括一支撑框架,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以呈一倾斜角度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
40.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41.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42.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43.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44.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45.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
46.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中所述支撑框架进一步包括一接合喇叭部和一壳体接合部,其中所述接合喇叭部的一侧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一侧被相互连接,并且所述接合喇叭部的第一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和所述壳体接合部的第二向耳侧的延伸方向具有夹角,其中所述中低音喇叭被设置于所述支撑框架的所述接合喇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