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投影键盘的手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34704发布日期:2018-11-23 21:25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带有投影键盘的手机。



背景技术:

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备品,它的记事本功能使得人们可以像使用电脑一样记录所听到看到的东西(如:会议内容,创造灵感……)。但其输入方式相对于电脑的键盘输入存在着效率低下,当需要大量信息输入时操作不方便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所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有投影键盘的手机。

本实用新型所要达到的技术效果通过以下方案实现:构造一种带有投影键盘的手机,包括手机本体,所述手机本体包括用于显示的可视区及置于所述可视区外围的非可视区,所述手机本体内部设有用于投影键盘轮廓的激光发射单元和用于跟踪手指的动作以获取输入信息的红外接收单元,在所述非可视区内设有分别与所述激光发射单元和红外接收单元对应的两个透明孔。

优选地,所述透明孔设于所述手机本体的盖板上。

优选地,所述透明孔设于所述手机本体的触摸屏油墨区。

优选地,所述透明孔之间间距不小于1cm。

优选地,所述透明孔的直径不小于0.5cm。

优选地,所述透明孔设置在所述可视区的上侧的非可视区。

优选地,所述透明孔距离所述非可视区的下边缘距离不小于0.5cm。

优选地,所述透明孔距离所述非可视区上下边缘的距离相等。

优选地,所述手机本体还设有听筒孔、IR孔和摄像孔中的一个或多个,所述摄像孔、听筒孔、IR孔和摄像孔中的一个或多个与所述透明孔在所述可视区的同一侧。

优选地,所述透明孔与所述听筒孔、IR孔和摄像孔中的一个或多个在同一条直线上。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能够方便利用手机输入大量信息时的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带有投影键盘的手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带有投影键盘的手机的工作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说明,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设置”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还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带有投影键盘的手机,包括手机本体100,手机本体100包括用于显示的可视区110及置于可视区110外围的非可视区120,手机本体100内部设有用于投影键盘轮廓的激光发射单元和用于跟踪手指的动作以获取输入信息的红外接收单元,在非可视区120内设有分别与激光发射单元和红外接收单元对应的两个透明孔121、122。具体的,在手机内部增加激光发射单元和红外接收单元,在手机对应的壳体上设置对应的透明孔121、122,激光发射单元通过透明孔121、122进行激发发射,以在合适的位置投影出虚拟键盘,红外接收单元通过透明孔121、122接收外界物体例如人手在键盘上操作的时候的反射光,以获取最终手指操作的具体动作或者位置,进行对应的输入。通过在手机正面设置的透明孔121、122,可以很容易的实现在手机正面投影出虚拟键盘,方便使用手机进行大量信息输入时的操作,且对手机的外观设计不需要作较大改动,工艺简单。图2所示,带有投影键盘的手机的工作时,激光发射单元和红外接收单元通过两个透明孔121、122即红外接收孔和激光发射孔,在手机以特定区域投影的范围大致相同。

进一步的,透明孔121、122设于手机本体100的盖板上。

进一步的,透明孔121、122设于手机本体100的触摸屏油墨区。

进一步的,所述透明孔121、122之间间距不小于1cm,使两个透明孔121、122之间不会出现功能干涉。

进一步的,所述透明孔121、122的直径不小于0.5cm。

进一步的,所述透明孔121、122设置在所述可视区110的上侧的非可视区110。

进一步的,所述透明孔121、122距离所述非可视区110的下边缘距离不小于0.5cm,以防止两个透明121、122孔影响可视区110的显示效果。

进一步的,透明孔121、122距离非可视区110上下边缘的距离相等。

进一步的,手机本体100还设有听筒孔150、IR孔和摄像孔140、130中的一个或多个,摄像孔140、听筒孔150、和IR孔130中的一个或多个与所述透明孔121、122在可视区110的同一侧。具体的,很多手机在手机顶部设有其他功能的孔,为了方便操作,使设计更人性化,可以将激光发射单元和红外接收单元对应的两个透明孔121、122放在其他的功能孔例如听筒孔、IR孔或摄像孔的同一侧。

进一步的,透明孔121、122与听筒孔150、IR孔130和摄像孔140、中的一个或多个在同一条直线上。具体的,出于美观考虑,可以将各种功能孔采用在同一直线上排列。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等同替换亦不能使修改后的技术方案脱离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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