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描操作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77894发布日期:2019-10-15 18:21阅读:433来源:国知局
手机扫描操作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手机应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手机扫描操作架。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手机摄像头像素的不断提高,在手机上安装扫描软件,即可对文件进行扫描。但长时间手持手机扫描大量的纸质材料非常容易累,而且在进行批量扫描时手持手机每次都需要对焦,操作繁琐导致扫描效率低,并且手容易抖动或晃动,影响扫描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操作方便、扫描作业效率高、扫描质量好、工作量小的手机扫描操作架。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手机扫描操作架,包括水平设置且呈矩形的底板,底板上表面开设有矩形槽,底板上表面的四角处分别垂直设置有一根空心支杆,每根空心支杆内均插设有一根伸缩杆,每根空心支杆的上侧部均螺纹连接有顶丝,顶丝内端与伸缩杆外壁顶压配合,顶丝外端固定设有手柄,四根伸缩杆的上端固定设置有与底板平行的顶板,顶板的中部偏右开设有手机放置槽,手机放置槽底部开设有摄像头透过孔,摄像头透过孔小于手机放置槽的大小。

顶板上表面中部在手机放置槽的左侧设置有拉手,顶板由有机玻璃制成。

矩形槽内设置有便于取放的矩形板,矩形板上表面设置有用于放置待扫描纸张的浅槽,浅槽的大小为A4、A5或B5尺寸,矩形板的长边中部设置有扣手。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中的矩形板可以设计多个,每个矩形板上表面的浅槽的尺寸不同,分别为A4、A5或B5等纸张常用尺寸:在需要扫描不同尺寸的文件纸张时,可以更换矩形板,将对应的矩形板放置到矩形槽内,待扫描的文件纸张放置到浅槽内,扣手的作用是用于手持取放矩形板。

手机放置到手机放置槽内,手机的摄像头通过摄像头透过孔向下对准浅槽的中心,由于现有的手机的摄像头一般位于手机后部的一侧,因此,本实用新型中的手机放置槽设置在顶板的中部偏右位置,这样可使手机的摄像头基本位于浅槽中心的正上方,手机放置槽较大,可以放置不同大小的手机。

在需要对手机的摄像头进行调焦作业时,先拧松四个手柄,手持拉手,向上拉动或向下移动顶板,顶板四角处的四根伸缩杆在四根空心支杆内部向上伸出或向下伸入,直到手机的屏幕显示的图像清晰后稳定高度,拧紧四个手柄,使伸缩杆与空心支杆压接为一体,顶板与底板之间的距离保持恒定。然后即可取放待扫描文件纸张即可进行批量扫描作业。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便于调焦,适用于大批量的扫描作业,大大提高了扫描效率,并提高了扫描质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浅槽大小尺寸为A4时矩形板的俯视图;

图3是浅槽大小尺寸为A5时矩形板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手机扫描操作架,包括水平设置且呈矩形的底板1,底板1上表面开设有矩形槽2,底板1上表面的四角处分别垂直设置有一根空心支杆3,每根空心支杆3内均插设有一根伸缩杆4,每根空心支杆3的上侧部均螺纹连接有顶丝5,顶丝5内端与伸缩杆4外壁顶压配合,顶丝5外端固定设有手柄6,四根伸缩杆4的上端固定设置有与底板1平行的顶板7,顶板7的中部偏右开设有手机放置槽8,手机放置槽8底部开设有摄像头透过孔9,摄像头透过孔9小于手机放置槽8的大小。

顶板7上表面中部在手机放置槽8的左侧设置有拉手10,顶板7由有机玻璃制成。

矩形槽2内设置有便于取放的矩形板11,矩形板11上表面设置有用于放置待扫描纸张的浅槽12,浅槽12的大小为A4、A5或B5尺寸,矩形板11的长边中部设置有扣手13。

本实用新型中的矩形板11可以设计多个,每个矩形板11上表面的浅槽12的尺寸不同,分别为A4、A5或B5等纸张常用尺寸:在需要扫描不同尺寸的文件纸张时,可以更换矩形板11,将对应的矩形板11放置到矩形槽2内,待扫描的文件纸张放置到浅槽12内,扣手13的作用是用于手持取放矩形板11。

手机放置到手机放置槽8内,手机的摄像头通过摄像头透过孔9向下对准浅槽12的中心,由于现有的手机的摄像头一般位于手机后部的一侧,因此,本实用新型中的手机放置槽8设置在顶板7的中部偏右位置,这样可使手机的摄像头基本位于浅槽12中心的正上方,手机放置槽8较大,可以放置不同大小的手机。

在需要对手机的摄像头进行调焦作业时,先拧松四个手柄6,手持拉手10,向上拉动或向下移动顶板7,顶板7四角处的四根伸缩杆4在四根空心支杆3内部向上伸出或向下伸入,直到手机的屏幕显示的图像清晰后稳定高度,拧紧四个手柄6,使伸缩杆4与空心支杆3压接为一体,顶板7与底板1之间的距离保持恒定。然后即可取放待扫描文件纸张即可进行批量扫描作业。

本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形状、材料、结构等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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