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底座内具有容置腔,电视机底座设置在所述容置腔的顶部,所述容置腔的内壁上设有光照灯,所述容置腔内还设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所述光照灯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底座上设有敞口,所述容置腔与所述敞口连通,所述敞口朝向电视机显示面的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敞口处设有透光板,所述透光板盖合在所述敞口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板的一端与所述容置腔的侧壁转动连接;或者所述透光板与所述容置腔的内壁可拆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照灯设置在所述容置腔顶部的内壁上,且光照方向朝向所述容置腔的底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照灯包括灯罩以及若干光谱灯珠,若干所述光谱灯珠设置在所述灯罩内。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底座还包括用于存储预设光谱信息的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控制器还用于根据所述预设光谱信息控制所述光照灯打开。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底座还包括计时器,所述计时器的输入端与所述光照灯电连接,输出端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控制器还用于根据开启时间控制所述光照灯关闭。
9.一种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包括电视机本体以及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视机底座,所述电视机设置在所述电视机底座上,且所述电视机与所述电视机底座的控制器电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还用于根据所述电视机本体的开关状态控制所述光照灯开启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