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手持电子设备的可拉回收纳系统的制作方法_5

文档序号:834496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把耳机插头或其他插头部件105,225从手持电子设备的接收孔112中拉起或移除;往B方向转动,可以把耳机插头或其他插头部件105,225从手持电子设备的接收孔112中插入。
[0086]如图15所示,枢轴元件320可相对于载体箱100,200作有限自由的轴向旋转,从而可操作地把耳机插头或其他插头部件105,225固定在手持电子设备上。枢轴元件320朝A方向转动时,将耳机插头或其他插头部件105,225从手持电子设备的接收孔112上移除;朝B方向转动时,将耳机插头或其他插头部件105,225插入手持电子设备的接收孔112中。所述转动可以是螺旋式(转动上升、转动下降);或是一个枢轴楔形系统(压动或拉起枢轴以驱动楔形物,从而造成耳机插头的升降),凡此皆不逸脱本发明的范围或思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知道,说明书提到的每个替代方案、可操作的装置或方法,都只是插入和移除耳机插头或其他插头部件的手段,本发明当不限于这些实施例,而包括了所有可以实施类似功能的各种相关变化。
[0087]若权利要求书中使用了功能性限定或方法性限定的权利要求,除了包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可以实施所欲的功能的结构外,还包括所有依专利法上等同原则所定义的等同结构,而不局限于构造上的等同。举例言之,钉子、螺丝和螺栓在结构上可能并不等同:钉子依靠木质部分和圆柱表面的摩擦力;螺丝的螺旋面直接与木质部分咬合;螺栓公和螺栓母夹住木质部分的相对的两面;但是在固定木质部件的语境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把钉子、螺丝和螺栓理解为等同结构。
[0088]参照附图,在此对请求保护的发明已经提供了一个以上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了解,本发明当不限于这些实施例。在不逸脱本发明的范围和思路的前提下,本发明还包括各种修正和变化方案。因此,只要不逸脱出权利要求书和其等同方案,本发明当然包括上述各种修正和变化方案。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手持电子设备的可拉回收纳系统,包括: 保护外壳,由后板和多个侧壁构成,所述侧壁形成包围边界构件,其外形和尺寸可操作地包围所述手持电子设备的边界并使所述保护外壳能够包覆所述手持电子设备; 放大的隔舱,设置在贴近所述后板的位置,所述隔舱与所述保护外壳的顶壁相连,所述顶壁形成与所述隔舱相连的开口; 安装在所述隔舱内的配件放置区,形成用于拘束和释出所述手持电子设备的配件的开口结构; 可卸除地安装在所述保护外壳内的可卸除的中间面板,与所述后板平行,上边缘与所述隔舱临近,并位于所述隔舱下方;和 设置在所述可卸除的中间面板上的存储舱,用于收纳所述配件,并与一个或多个通向所述配件放置区的通道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 至少一条耳机线,所述耳机线带耳机和插头;和 至少一个可拉回装置,可操作地配置于其中一个所述存储舱内,用于自动拉回要收纳的耳机线,其中: 所述耳机本体可卸除地安置于所述配件放置区内,所述耳机线可卸除地在所述可拉回装置的弹簧加载的线轴中缠绕,所述耳机线的插头与所述手持电子设备的耳机插孔相连;并且,使用时所述耳机从所述配件放置区拉出,同时所述耳机线从所述存储舱中伸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可拉回装置包括摩擦式制动系统,在拉回所述耳机线时降低所述弹簧加载的线轴的转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其中所述摩擦式制动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减振垫,在拉回所述耳机线时降低所述弹簧加载的线轴的转速。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拉回按钮,用来控制用于拉回所述耳机线的所述至少一个可拉回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拉回收藏系统,其中所述拉回按钮有弹簧加载,除非所述拉回按钮移动并保持在第二位置把所述耳机线拉回到所述存储舱,否则所述拉回按钮会保持在或返回到第一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插头驱动系统,可操作地使所述耳机线上的插头和所述手持电子设备的耳机插孔相连接或分开。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配件按钮,将所述耳机从所述配件放置区释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其中所述配件按钮有弹簧加载,除非所述配件按钮移动并保持在第二位置将所述耳机本体从所述配件放置区释出,否则所述配件按钮会保持在或返回到第一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 二个耳机,每一个耳机分别与单独的耳机线相连;和 二个可拉回装置,每一个可拉回装置安装在相应的存储舱内用于自动拉回相应的耳机线,所述可拉回装置可以独立控制,从而所述每一条耳机线可以独立地拉回。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第一拉回按扭和第二拉回按钮,用来独立地控制相应的所述可拉回装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其中每一个拉回按钮都有弹簧加载,除非每一个所述拉回按钮移动并保持在第二位置将相应的所述耳机线拉回到相应的所述存储舱中,否则每个所述拉回按钮保持在或回到第一位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 头戴式耳机线,所述头戴式耳机线带有音频插头和头戴式耳机插头;和可拉回装置,可操作地安装在其中一个所述存储舱中,用于自动拉回要收纳的所述头戴式耳机线,其中: 所述头戴式耳机插头可卸除地安置于所述配件放置区,所述头戴式耳机线可卸除地缠绕在所述可拉回装置的弹簧加载的线轴内,并且所述音频插头与所述手持电子设备的耳机插孔相连;并且,和头戴式耳机配合使用时,所述头戴式耳机插头从所述配件放置区拉出,所述头戴式耳机线从所述存储舱中伸出。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拉回按钮,用来控制所述可拉回装置拉回所述头戴式耳机线。
1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二个耳机,每个耳机与单独的磁性化耳机线连接,每一条磁性化耳机线通过磁力相互吸引形成单股线,所述单股线可卸除地缠绕在所述可拉回装置的同一个弹簧加载的线轴内;使用时,所述耳机从所述附件放置区中拉出,所述单股线从所述存储舱中伸出后可以剥离成两条独立的耳机线。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其中所述配件是下列物品之一:唇膏、润唇膏、香烟和雪茄;还包括配件按钮,通过所述配件放置区将所述配件从所述存储舱中释出。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安装在其中一个所述存储舱内的至少一个电池,为所述配件或所述手持电子设备充电,其中,所述配件放置区是与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可导电地相连的充电区,为收纳在所述充电区的所述配件充电。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其中所述配件是无线耳机或电子烟;还包括配件按钮,将所述配件从所述充电区中释出。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其中所述配件放置区包括以弹性材料制作的区域适配器,用来调整所述配件放置区的开口大小。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回收纳系统,还包括彩色发光二极体,在所述保护外壳的后板上显示标志、广告或令人产生美感的图样;其中,所述手持电子设备可操作地与所述发光二极体连接,以控制和改变所述发光二极体所呈现的标志、广告或图样。
【专利摘要】一种用于手持电子设备的可拉回收纳系统,包括可卸除的面板,所述面板带有一个或多个存储舱用来收纳配件,比方说无线耳机、有线耳机、头戴式耳机的耳机线或电子烟。所述系统还包括可拉回装置,用来从配件放置区取回或释出所收纳的配件。可卸除的面板可以用其他不同构造的面板替代,用来收纳不同的配件,比方说为无线耳机或电子烟充电的电池。
【IPC分类】H04R1-10, H04B1-38
【公开号】CN104662928
【申请号】CN201380033447
【发明人】约翰.麦仁达
【申请人】海布瑞德思技尔思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27日
【申请日】2013年4月29日
【公告号】CA2871142A1, WO2013165878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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