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微型电动葫芦下限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葫芦的保护装置,特别是一种微 型电动葫芦的下限位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电动葫芦上使用的上、下限位保护装置一般用于单层 绕线技术的大中型电动葫芦上,上、下限位开关安装在机器两
侧或者偏中间的位置;电动葫芦工作时,钢丝绳上下运行带动 排线器,再由排线器带动限位杆左右移动,当移动到上、下限 位开关处时,限位杆上的碰块压下上、下限位开关的触头来实 现上、下限位的目的;由于单层排线结构导致电动葫芦绳简体 积变大、变长。
目前使用的微型电动葫芦的钢丝绳采用多层绕线技术,不 适合釆用大中型电动葫芦上的上、下限位保护装置,因此,目 前的微型电动葫芦只有配置上限位保护装置,而没有下限位保 护装置。没有下限位的微型电动葫芦,当货物提升到额定的髙 度后,通过固定在钢丝绳吊钩之上的配重块带动上限位架触动 上限位开关,使电动葫F停止运行,从而起到安全保护作用; 但是,当徽型电动葫芦往下牵引工作时, 一旦行程超过钢丝绳 的额定长度后,如不及时关闭电源而任其运行,即会导致钢丝
绳在绳简上反绕,下降的货物会重新向上提升,由于反绕钢丝 绳是紧压上限位内侧工作,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对钢丝绳和上 限位架装置均会产生严重的损害,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针 对上述问题,许多科研机构、生产厂家及有识之士不断地进行 了开发和研究,但至今尚未有较好的办法来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为克服现有微型电动葫芦存在的上述弊病,本实用新型的 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合理、运行安全可靠的微型电动葫芦 下限位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釆用的技术方案,它包括电 机、减速箱、外壳、绳简、绳简轴、钢丝绳,所述绳简的简子 上设有触簧口,与减速箱相邻的绳筒侧壁上铰接有限位触簧, 限位触簧一端从绳简内伸进简子并凸出触簧口 ,限位触簧另一 端沿绳简侧壁向外沿伸至简缘并固定有弧形限位触块,弧形限 位触块与绳简侧壁之间设有复位弹簧,减速箱上固定有与弧形 限位触块相对应的下限位开关。
釆用上述结构后,当微型电动葫芦往下牵引工作时, 一旦 行程超过钢丝绳的额定长度后,限位触簧摆脱钢丝绳的压力, 在复位弹簧的弹力作用下绕支点转动并带动弧形限位触块触动 下限位开关,使电动葫芦停止运行,从而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
四
图l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绳简与限位触簧配合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五具体实施方式
图l和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微型电动葫芦下限位 装置的具体实施方案,它包括电机9、减速箱8、外壳4、绳简 3、绳简轴1、钢丝绳10,所述绳筒3的简子上设有触簧口,与 减速箱8相邻的绳筒3侧壁上通过支点12铰接有限位触簧2, 限位触簧2 —端从绳简3内伸进简子并凸出触簧口 ,限位触簧 2另 一端沿绳简3侧壁向外沿伸至筒缘并固定有弧形限位触块 6,弧形限位触块6与绳简3侧壁之间设有复位弹簧5,减速箱 8上固定有与弧形限位触块6相对应的下限位开关7。
当本实用新型提升工作时,通过固定在钢丝绳10吊钩之上 的配重块带动上限位架触动上限位开关ll,使电动葫芦停止运 行,实现上限位的保护作用。当微型电动葫芦往下牵引工作时, 一旦行程超过钢丝绳IO的额定长度后,限位触簧2摆脱钢丝绳 IO的压力,在复位弹簧5的弹力作用下绕支点12转动并带动 弧形限位触块6触动下限位开关7 ,使电动葫芦停止运行,实 现下限位的保护作用,从而确保微型电动葫芦安全运行。
权利要求1. 一种微型电动葫芦下限位装置,包括电机(9)、减速箱(8)、外壳(4)、绳筒(3)、绳筒轴(1)、钢丝绳(10),其特征是所述绳筒(3)的筒子上设有触簧口,与减速箱(8)相邻的绳筒(3)侧壁上铰接有限位触簧(2),限位触簧(2)一端从绳筒(3)内伸进筒子并凸出触簧口,限位触簧(2)另一端沿绳筒(3)侧壁向外沿伸至筒缘并固定有弧形限位触块(6),弧形限位触块(6)与绳筒(3)侧壁之间设有复位弹簧(5),减速箱(8)上固定有与弧形限位触块(6)相对应的下限位开关(7)。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微型电动葫芦下限位装置,包括电机(9)、减速箱(8)、外壳(4)、绳筒(3)、绳筒轴(1)、钢丝绳(10),所述绳筒(3)的筒子上设有触簧口,与减速箱(8)相邻的绳筒(3)侧壁上铰接有限位触簧(2),限位触簧(2)一端从绳筒(3)内伸进筒子并凸出触簧口,限位触簧(2)另一端沿绳筒(3)侧壁向外沿伸至筒缘并固定有弧形限位触块(6),弧形限位触块(6)与绳筒(3)侧壁之间设有复位弹簧(5),减速箱(8)上固定有与弧形限位触块(6)相对应的下限位开关(7)。采用上述结构后,解决电动葫芦向下牵引无保护的缺陷;具有结构简单合理、运行安全可靠等特点。
文档编号B66D3/00GK201077730SQ20072010900
公开日2008年6月25日 申请日期2007年4月29日 优先权日2007年4月29日
发明者贾新天 申请人:贾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