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投无焰式催泪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0364阅读:1808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投无焰式催泪弹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非致命弹药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手投无焰式催泪弹。



背景技术:

催泪弹是以燃烧或爆炸的方式,将装填在弹体内的催泪剂释放出来,刺激有生目标的眼睛和上呼吸道等,使之暂时失去抵抗能力的一种非致命性弹种,催泪弹是非致命性弹药中作用效果最好、使用最广泛的一个弹种。它主要用于驱散群体性有生目标,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聚众闹事和暴乱等;也可用来对付容身于封闭或半封闭空间中的单个目标,使其伏法就范。

现有手投催泪弹有两种,一种为燃烧型催泪弹,一种为爆炸型催泪弹,在使用中都会有火焰和一定的爆炸声响,虽然使用效果较好,但是不便于战术的灵活运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投无焰式催泪弹,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手投无焰式催泪弹,包括延期管、击发座、弹体上盖、弹体和高压氮气瓶,所述弹体与弹体上盖螺纹连接,弹体底端安装有开设直型发烟孔的弹体下盖,所述弹体上盖上端螺纹连接有击发座,弹体上盖设置三个斜型发烟孔,所述斜型发烟孔与装药室连接,平时用热熔胶密封,所述击发座内部螺纹连接有延期管,击发座上端连接有包含击针簧、击针轴和翻板击针的发火机构,击发座右侧连接有保险销,击发座连接有保险柄,所述保险销与拉环连接,所述延期管与高压氮气瓶相连,所述高压氮气瓶上部设有用气溶胶密封的排气孔,外围为装药室,所述装药室填充有微粉态刺激剂。

优选的,所述保险销、拉环和保险柄组成保险装置,且保险装置控制击发和防止意外撞击发火。

优选的,所述高压氮气瓶内填充有高压氮气。

优选的,所述三个斜型发烟孔在弹体圆周上均匀分布。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使用过程中无火焰产生,无强烈爆炸声响,通过采用高压氮气作为抛射微粉态刺激剂的动力源,可以丰富催泪弹系列,并灵活化催泪弹的战术应用,还有斜型发烟孔的设计,使得弹体在喷烟过程中能快速旋转窜动,不易被对方抓住返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斜型发烟孔的俯视图;

图中:1-延期管;2-击针簧;3-击针轴;4-保险销;5-翻板击针;6-拉环;7-击发座;8-斜型发烟孔;9-弹体上盖;10-弹体;11-保险柄;12-微粉态刺激剂;13-高压氮气;14-弹体下盖;15-直型发烟孔;16-高压氮气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手投无焰式催泪弹,包括延期管1、击发座7、弹体上盖9、弹体10、微粉态刺激剂12和高压氮气瓶16,弹体10与弹体上盖9螺纹连接,弹体10底端安装有开设直型发烟孔15的弹体下盖14,弹体上盖9上端螺纹连接有击发座7,弹体上盖9设置三个斜型发烟孔8,斜型发烟孔8与装药室连接,平时用热熔胶密封,三个斜型发烟孔8在弹体10圆周上均匀分布,击发座7内部螺纹连接有延期管1,击发座7上端连接有包含击针簧2、击针轴3和翻板击针5的发火机构,击发座7右侧连接有保险销4,击发座7连接有保险柄11,保险销4与拉环6连接,保险销4、拉环6和保险柄11组成保险装置,且保险装置控制击发和防止意外撞击发火,延期管1与高压氮气瓶16相连,高压氮气瓶16上部设有用气溶胶密封的排气孔,外围为装药室,高压氮气瓶16内填充有高压氮气13,装药室填充有微粉态刺激剂12。

具体使用方式:使用本实用新型工作时,撕破包装袋,取出催泪弹,右手紧握弹体10和保险片,使发火机构朝上,左手食指套入拉环6,拔出保险销4,投向目标区域,如果因故不进行投掷时,必须将保险销4插回原位,使催泪弹处于保险状态;当拔出保险销4投出后,翻板击针5在击针簧2的作用下向前翻转,翻板击针5刺燃点火管的火帽,引燃管中的延期药,经过0.7~1.5s延时,管中的引燃药向下喷出火焰冲开高压气瓶的密封胶,高压氮气13从高压氮气瓶16的喷孔高速喷出,弹体下盖14上开设的直型发烟孔15的热熔胶在高压作用下被冲开,微粉态刺激剂12伴随高压气体从发烟孔高速喷出,配合三个斜型发烟孔8内喷出的气体使催泪弹进行快速旋转,并产生大量强烈的刺激烟雾,强烈刺激有生目标的眼、呼吸道和皮肤等,反射性地引起大量流泪、羞光、流涕、烧灼感和不能自控的打喷嚏、咳嗽等症状,致使有生目标难以耐受,从而使其行动受到抑制和失去反抗能力。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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