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剑,具体是一种可拆分的宝剑。
背景技术: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现在的剑多用来剑身习武使用,剑的长度比较长,一般都在1.2m以上,不便于携带和收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携带和收藏的可拆分的宝剑,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拆分的宝剑,包括剑柄、剑格和剑身,所述剑柄一端设有固定柱,剑格中间位置一端开设有圆孔,固定柱插入所述圆孔内,固定柱与圆孔过盈配合;剑格中间位置另一端开设有螺丝孔,剑身上设有螺纹杆,螺纹杆装配在螺丝孔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剑身为不锈钢材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剑柄外侧包裹有防滑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剑柄、剑格和剑身可以进行拆分和组装,使用方便;拆分之后占用空间小,便于携带和收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爆炸图。
图中:1-剑柄,2-圆孔,3-剑格,4-螺纹杆,5-剑身,6-固定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一种可拆分的宝剑,包括剑柄1、剑格3和剑身5,所述剑柄1一端设有固定柱6,剑格3中间位置一端开设有圆孔2,固定柱6插入所述圆孔2内,固定柱6与圆孔2过盈配合;剑格3中间位置另一端开设有螺丝孔,剑身5上设有螺纹杆4,螺纹杆4装配在螺丝孔内。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剑身5为不锈钢材质,外形美观,耐腐蚀,长时间使用依然光亮如新,使用寿命长。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剑柄1外侧包裹有防滑层,手感舒适,具有良好的防滑效果,防止剑脱手。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剑柄、剑格和剑身可以进行拆分和组装,使用方便;拆分之后占用空间小,便于携带和收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