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放射性有机废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双层回转式热解气化炉、二燃室和辐射监测设备;所述双层回转式热解气化炉包括一原料入口、一高温烟气进口、一低温烟气出口、一粗燃气出口和一灰渣出口,所述二燃室包括一空气进料口、一粗燃气进口和一高温烟气出口,所述粗燃气出口与所述粗燃气进口相连通,所述高温烟气进口与所述高温烟气出口相连通,所述低温烟气出口与一烟气排放管路相连通,所述烟气排放管路上设有所述辐射监测设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射性有机废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温烟气进口的数量为大于等于1。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放射性有机废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温烟气进口的数量为3。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射性有机废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辐射监测设备为固定式核辐射在线监测系统、固定式通道辐射检测仪、个人用辐射探测器、便携式放射性核素识别装置、便携式中子搜寻探测器和防爆型核辐射测量仪中的一种或多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射性有机废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放射性有机废物处理设备还包括净化设备,所述净化设备设于所述烟气排放管路上,且所述净化设备位于所述辐射监测设备的前端。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放射性有机废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设备为依次设置的急冷塔、除尘设备和洗涤设备。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放射性有机废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设备为旋风除尘器、陶瓷过滤器和布袋除尘器中的一种或几种。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放射性有机废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设备为洗涤塔和/或中和反应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