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在飞行器上设置有能够置放烟花的容放腔,以及设置有用以燃放烟花的点燃单元,放置于容放腔中的烟花的喷口向上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飞行器为固定翼式、旋翼式、扑翼式、伞翼式、喷气式或飞艇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容放腔位于所述飞行器背部上方,并具有向上的开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容放腔由用于夹持烟花的夹持结构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夹持结构包括两个相互配合的活动夹臂;
两个夹臂之间通过中部铰接,并通过铰接的中部固定在所述飞行器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点燃单元包括打火头、打火发生机构和打火开关;
所述打火开关用于控制所述打火发生机构在所述打火头处点火。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点燃单元活动地设置在所述飞行器上;
所述点燃单元通过自身运动使所述打火头靠近或远离烟花的导火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飞行器上还设置有图像识别单元;
所述图像识别单元与所述点燃单元通信连接,用于识别烟花的导火线。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打火头上设置有中继导火线;
所述中继导火线用于和烟花的导火线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打火头上设置有用于夹持烟花导火线的夹持元件。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打火头上设置有用于和烟花对接的打火接口。
12.一种用以设置在飞行器上的配套烟花,其特征在于:
在配套烟花上设置有与烟花导火线连通的点燃接口;
所述点燃接口用以和飞行器中设置的点燃单元对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以设置在飞行器上的配套烟花,其特征在于:
所述点燃接口设置在所述配套烟花的底部或侧部。
14.一种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系统,其特征在于:
包括至少一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和控制装置;
所述控制装置用于控制所述至少一组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飞行器按照预设的配合方式燃放烟花。
15.一种用以实现烟花燃放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飞行器携带烟花飞向空中;
飞行器在空中燃放烟花,燃放的烟花向上喷射。
16.一种用以实现烟花释放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预设飞行路径;
飞行器携带点燃的烟花按照前述的路径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