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层状膜的分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75765发布日期:2018-06-12 21:28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一种层状膜的分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层状膜的分离装置。



背景技术:

层状膜是由多层薄膜与胶水复合压缩在一起,其相互之间粘连紧密,人工分离比较麻烦,传统的一般采用刀片切削的方式进行薄膜分离,刀片切削的方式稳定性差,容易导致层薄膜出现凹凸不平,影响后期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层状膜的分离装置,它采用快速旋转打磨的方式进行层状膜的分离作业,分离效率较高,更加安全可靠,避免传统刀片式切削分离装置分离不彻底,表面凹凸不平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分离底座、牵引导轮、分离箱、弹簧支架、切割刀片、限位垫件、偏心压缩转轮、固定支架、快速分离辊、打磨砂垫、驱动电机、支撑杆、冲洗水管;所述的分离底座的左端连接有牵引导轮,分离底座的上表面设置有分离箱,分离底座的右端两侧通过弹簧支架连接有切割刀片,切割刀片的下端两侧设置有高度可调节的限位垫件,所述的弹簧支架的上端与偏心压缩转轮相互配合实现切割刀片的升降压缩,所述的分离底座的中间通过固定支架固定有快速分离辊,快速分离辊的外侧设置有一圈打磨砂垫;所述的分离箱的上端中间固定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通过皮带与快速分离辊和偏心压缩转轮连接;所述的快速分离辊的左侧通过支撑杆固定有冲洗水管。

作为优选,所述的冲洗水管的出水口对准快速分离辊与分离底座接触点,且接触点外侧分离底座上固定有导流槽。

作为优选,所述的分离底座的中间设置有层状膜卡接槽,所述的弹簧支架、固定支架均固定在层状膜卡接槽的上端;所述的限位垫件卡接在层状膜卡接槽的内侧。

作为优选,所述的快速分离辊的旋转方向与层状膜前进方向相反。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层状膜的分离装置,它采用快速旋转打磨的方式进行层状膜的分离作业,分离效率较高,更加安全可靠,避免传统刀片式切削分离装置分离不彻底,表面凹凸不平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切割刀片5安装状态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分离底座1、牵引导轮2、分离箱3、弹簧支架4、切割刀片5、限位垫件6、偏心压缩转轮7、固定支架8、快速分离辊9、打磨砂垫10、驱动电机11、支撑杆12、冲洗水管1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如图1、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分离底座1、牵引导轮2、分离箱3、弹簧支架4、切割刀片5、限位垫件6、偏心压缩转轮7、固定支架8、快速分离辊9、打磨砂垫10、驱动电机11、支撑杆12、冲洗水管13;所述的分离底座1的左端连接有牵引导轮2,分离底座1的上表面设置有分离箱3,分离底座1的右端两侧通过弹簧支架4连接有切割刀片5,切割刀片5的下端两侧设置有高度可调节的限位垫件6,所述的弹簧支架4的上端与偏心压缩转轮7相互配合实现切割刀片5的升降压缩,所述的分离底座1的中间通过固定支架8固定有快速分离辊9,快速分离辊9的外侧设置有一圈打磨砂垫10;所述的分离箱3的上端中间固定有驱动电机11,驱动电机11通过皮带与快速分离辊9和偏心压缩转轮7连接;所述的快速分离辊9的左侧通过支撑杆12固定有冲洗水管13;所述的冲洗水管13的出水口对准快速分离辊9与分离底座1接触点,且接触点外侧分离底座1上固定有导流槽14;所述的分离底座1的中间设置有层状膜卡接槽,所述的弹簧支架4、固定支架8均固定在层状膜卡接槽的上端;所述的限位垫件6卡接在层状膜卡接槽的内侧;所述的快速分离辊9的旋转方向与层状膜前进方向相反。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首先将层状膜放置在分离底座1内部的卡接槽内,然后调节限位垫件6的高度控制切割刀片5插入层状膜的深度;并伴随偏心压缩转轮7的循环压缩作用,在层状膜的上表面切除数个分离打磨口;再然后通过快速分离辊9与打磨砂垫10的配合,对层状膜进行打磨削平去除上层薄膜;达到分离的目的。

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快速旋转打磨的方式进行层状膜的分离作业,分离效率较高,更加安全可靠,避免传统刀片式切削分离装置分离不彻底,表面凹凸不平的问题。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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