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爆竹燃放夹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65154发布日期:2019-10-28 23:03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一种爆竹燃放夹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爆竹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爆竹燃放夹紧装置。



背景技术:

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烟雾等效果的物品,其在节日或活动庆典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现有的爆竹燃放过程中,直接将爆竹置于地面点燃,没有固定装置。药弹升空所产生的后坐力容易使长纸筒晃动,甚至侧翻。一旦长纸筒侧翻则药弹会射向周围事物,导致炸伤人和火灾事故,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目前,人们在燃放闪光雷时通常会在长纸筒四周放置石头或其他重物,以防止长纸筒晃动,但这种固定方式并不牢靠,仍存在安全隐患,使用起来也不方便;同时近年因质量问题,闪光雷在燃放过程中发生爆炸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出的一种爆竹燃放夹紧装置,该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夹持效果好。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爆竹燃放夹紧装置,包括底板和固定机构,所述底板上设有滑槽,所述固定机构上设有两个或四个直角挡板,所述直角挡板通过螺栓螺母固定在滑槽上,所述直角挡板在滑槽上相对设置,所述底板下方四个拐角处分别设有一个支撑脚。

作为优选手段,所述滑槽为两条平行的豁口,所述直角挡板为两个,所述直角挡板上设有两个孔洞,两个孔洞之间距离与两条滑槽之间距离相等。

作为进一步地优选手段,所述滑槽为四个直角豁口,所述四个直角豁口均匀分布在虚拟的圆内,所述直角挡板设有四个,所述直角挡板上设有两个孔洞,两个孔洞之间距离与相邻两个直角豁口之间的距离相等。

作为进一步地优选手段,所述直角挡板的夹紧面上设有波浪凸棱。

作为进一步地优选手段,所述螺母采用翼型螺母。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爆竹燃放夹紧装置中的固定机构拆卸方便,且固定爆竹牢固,爆竹在燃放时不会晃动,避免爆竹倾斜翻倒,该装置安全系数高,生产成本低,适合工厂化生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爆竹燃放夹紧装置结构示意图(直角豁口型)。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爆竹燃放夹紧装置结构示意图(平行的豁口型)。

图3为图1结构夹持爆竹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1、直角豁口;22、平行的豁口;3、直角挡板;4、螺栓螺母;5、支撑脚。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爆竹燃放夹紧装置,包括底板1和固定机构,所述底板1上设有滑槽,所述固定机构上设有直角挡板3,所述直角挡板3通过螺栓螺母4固定在滑槽上,所述直角挡板3在滑槽上相对设置,所述底板1下方四个拐角处分别设有一个支撑脚5。滑槽的结构设置以及直角挡板3的个数设计采用如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所述滑槽为两条平行的豁口22,所述直角挡板3为两个,所述直角挡板3上设有两个孔洞,两个孔洞之间距离与两条滑槽之间距离相等。将两个直角挡板3相对放置在底板1上,把直角挡板3上的两个孔洞分别对准两条平行的豁口22,将螺栓从平行的豁口22下方向上穿,并穿过直角挡板3的孔洞,然后用螺帽旋在螺栓上,使得底板1和固定机构连接为一体,然后将爆竹放置底板1正中间,推动两个直角挡板3使其贴紧爆竹,并拧紧螺母从而夹紧爆竹。当爆竹放完后,将螺母扭开,将直角挡板3向两边推,移走已燃放的爆竹,然后再扭紧螺母,防止直角挡板3在底板1上晃动。

方式二:所述滑槽为四个直角豁口21,所述四个直角豁口21均匀分布在虚拟的圆内,所述直角挡板3设有四个,所述直角挡板3上设有两个孔洞,两个孔洞之间距离与相邻两个直角豁口21相邻两边之间的距离相等。将四个直角挡板3两两相对放置在底板1上,把直角挡板3上的两个孔洞分别对准直角豁口21相邻的两边,将螺栓从直角豁口21下方向上穿,并穿过直角挡板3的孔洞,然后用螺帽旋在螺栓上,使得底板1和固定机构连接为一体,然后将爆竹放置底板1正中间,推动四个直角挡板3使其均贴紧在爆竹上,并拧紧螺母从而夹紧爆竹。当爆竹放完后,将螺母扭开,将四个直角挡板3向两边推,移走已燃放的爆竹,然后再扭紧螺母,防止直角挡板3在底板1上晃动。

所述直角挡板3的夹紧面上设有波浪凸棱。波浪凸棱贴合在爆竹上,增大了直角挡板3与爆竹之间的摩擦,爆竹在燃放时,不易脱出直角挡板3的夹持。

所述螺母采用翼型螺母。翼型螺母方便手动安装和拆卸,在螺母与直角挡板3之间垫一个垫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对实施例的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揭示的内容,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不必经过创造性劳动所进行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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