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电子凭证的物品流通系统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8516080阅读:来源:国知局
款承诺,通知物流终端3提取与所述物品属性对应的物品。实际应用中,该部分的物流费用可以约定是物品提供者支付还是购买者支付。
[0058]S205、厂商系统I通知物流终端3配送物品。
[0059]S206、厂商系统I向该客户终端2同步物流终端3的履约信息。
[0060]S207、客户终端2更新电子凭证的履约状态。
[0061]针对步骤S3,该系统包括物流终端3,所述物流终端3,用于指引所述物品移动至目的地,并发送所述收货信息至所述厂商系统I。物流终端3设置于物流公司内部,从而使该电子凭证得以完全流通,该物流终端3同样可以通过APP、插件等软体形式实现。而指引所述物品移动至所述目的地,可以是将物品配送上门也可以是其他形式配送。
[0062]物流终端3确保物品在监控形式下及时交付,并能将物品的流转轨迹和资金的流转轨迹有效的结合,使得买卖双方的权益均能得到有效保护。
[0063]该物流终端3实质上是完成发货流程,该流程参见图5,图5为本发明提供的配送物品的流程图,优选地包括以下步骤:
[0064]S301、配送物品并提交履约信息,并同步更新厂商系统I的履约信息。
[0065]S302、厂商系统I接收到更新的履约信息后同时返回已履约的通知回执。物流公司自动与厂商系统I同步物流状态,例如已签收、已发货。
[0066]S303、电子凭证于物流终端3中更新履约信息。
[0067]为了更好地实现智能化的电子凭证,本发明还提供下述优选方案:
[0068]I)所述厂商系统I还包括倒计时模块。
[0069]所述倒计时模块用于对所述电子凭证设置倒计时信息;其中,所述倒计时信息包括依据交易约定而生成的支付倒计时和/或发货倒计时和/或到货倒计时。倒计时模块可确保物品及时交付。
[0070]依据所述客户终端2约定何时支付的倒计时,是交易双方达成交易意向时便启动,属于支付倒计时。
[0071]约定何时发货的倒计时就是发货倒计时,用于保证物品或服务及时发货;该倒计时模块,在启动支付时便启动。
[0072]约定何时到货的倒计时就是收货倒计时,用于保证物品或服务及时到货,在卖家开始发货时启动。
[0073]2)所述厂商系统I还包括保险模块以及公权模块。
[0074]所述保险模块,用于对所述电子凭证设置电子保险合同信息;保险模块保证交易双方的权益,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交易过程的突然状况造成的损失。保险模块记录有电子保险合同,不限定具体险种。通过该保险模块为货品的交付提供担保,对物品交易失败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最大限度的保证购买双方的利益。
[0075]所述公权模块,用于对所述电子凭证写入鉴定信息和/或物品所有权信息和/或认证信息和/或登记信息。公权模块与公权机构信息连接,具有登记、鉴定、认证功能。
[0076]3)所述厂商系统I还包括返佣模块。
[0077]返佣模块用于提供中间商或代理商将物信证的连接发布的条件,从中撮合交易,使中间商或代理商得以提取佣金。
[0078]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发明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基于电子凭证的物品流通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厂商系统、通讯连接于所述厂商系统的客户终端、以及通讯连接于所述厂商系统的物流终端,其中: 所述厂商系统,用于导入至少包括具有名称和金额的物品属性以生成电子凭证、存储可写入信息的电子凭证并通过互联网发布所述电子凭证; 所述客户终端,用于通过互联网获取所述电子凭证,于所述电子凭证中写入物流配送的目的地,选择预设的物流支持信息以确定物流配送信息,并依据物品对应的金额发送付款承诺或完成支付; 所述物流终端,在收到付款承诺或完成支付后,提取与所述物品属性对应的物品,且指引所述物品移动至所述目的地,并发送所述收货信息至所述厂商系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厂商系统包括导入模块、存储模块、核发模块以及发布模块,其中: 所述导入模块,用于导入至少包括具有名称和金额的物品属性以及具有至少一种支付方式信息以生成电子凭证; 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可写入信息的电子凭证,其中,所述电子凭证至少包括具有名称和金额的物品属性以及具有至少一种支付方式信息; 所述核发模块,用于核发所述电子凭证; 所述发布模块,用于通过互联网发布所述电子凭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厂商系统还包括提货码发放模块以及签收码发放模块; 所述提货码发放模块,用于向所述物流终端发送一提货码; 所述签收码发放模块,用于向所述客户终端发送一签收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终端还用于在所述物品移动至所述目的地之后,向所述物流终端提供所述签收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流终端包括提货模块、发货模块、以及签收模块,其中: 所述提货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提货码,依据所述提货码提取与所述物品属性对应的物品; 所述发货模块,用于指引所述物品移动至所述目的地; 所述签收模块,用于依据所述签收码发送所述收货信息至所述厂商系统。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厂商系统还包括倒计时模块; 所述倒计时模块,用于对所述电子凭证写入倒计时信息;其中,所述倒计时信息包括依据交易约定而生成的支付倒计时和/或发货倒计时和/或到货倒计时。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厂商系统还包括保险模块; 所述保险模块,用于对所述电子凭证写入电子保险合同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厂商系统包括公权模块; 所述公权模块,用于对所述电子凭证写入鉴定信息和/或物品所有权信息和/或认证信息和/或登记信息。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互联网领域,公开了一种基于电子凭证的物品流通系统,其包括厂商系统、客户终端以及物流终端,厂商系统提供并发布电子凭证,客户终端提取电子凭证,并向厂商系统发送付款承诺或完成支付;厂商系统在收到付款承诺或完成支付后通知物流终端转移物品,物流终端指引物品移动至目的地,厂商系统接收收货信息后,更改电子凭证状态。如此,可摆脱特定销售场所的限制,改变原来依托第三方平台的信誉、以电商为中心的交易模式,物品依托自身属性,便能在互联网上自主、高效流通,实现智能化自主交易,形成以物品为中心的交易模式,不受特定销售地和销售人的限制。
【IPC分类】G06Q10-08, G06Q50-28, G06Q30-00
【公开号】CN104838402
【申请号】CN201480003219
【发明人】张毅
【申请人】深圳市银信网银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4年9月12日
当前第3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