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草合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416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吡·草合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农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草甘膦酸或其盐与吡嘧磺隆组合物。是应用在水稻田一种除草剂。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由除草剂草甘膦和吡嘧磺隆复配的农药除草剂组合物。本组合物可扩大除草剂的防治谱,提高它们的防治效果,一次用药,既可防除上茬稻茬和已出土的杂草,又可防除下茬稻田未出土的杂草,达到免耕、减轻劳动强度、减少用药次数及用药量,降低成本,减少环境污染。
背景技术
由于与农作物争光、争肥、争水,农田杂草每年给农作物生产造成很大损失,目前防治农田杂草的方法主要是喷洒农药除草剂,单一类的除草剂杀草谱小,而多元复配的除草剂组合物可扩大杀草谱。
申请号为96118213的发明专利所公开的草甘膦与甲磺隆或苄磺隆或苯磺隆中的任意一种进行复配,其目的是既可以杀死已出土的杂草又可以控制杂草种子萌发。但它是用于旱地除草,而不是用于水稻田杂草防除。
申请号为97116899.7发明专利公开了草甘膦与嘧黄隆、甲黄隆、绿黄隆、苄黄隆、醚苯黄隆中一种或多种的复配制剂,但其是用于果园、桑园、茶园、林地、苗圃中杂草的防除,不涉及水稻田杂草的防治。
申请号为99810861的发明专利所公开的一种适于控制耐性或抗性突变体型或转基因油菜作物中的有害植物的除草组合物,其方案之一是草甘膦(盐)与胺苯磺隆的复配,其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中未涉及防治水稻田杂草。
申请号为03104097.7的发明专利所公开了草甘膦与磺酰脲类除草剂复配制成一种专用于防除水域杂草生葫芦的除草组合物,其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中也未涉及防治水稻田杂草。
草甘膦除草剂是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无残留苗后除草剂,通过叶和茎吸收,传导至植物体各部,对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非常有效,不能用于土壤处理,主要用于免耕田播种前除草。
吡嘧磺隆除草剂是高内吸选择性ASL除草剂,药剂主要被植物的幼芽、根部及茎叶吸收并在植物体内迅速进行传导。抑制植物体内氨基酸的生物合成,使杂草的芽和根很快停止发育,随后整株枯死,有时施药后杂草虽仍呈现绿色,但生长发育已受到抑制,失去与水稻的竞争能力。主要用于水稻田除草。
草甘膦除草剂和吡嘧磺隆除草剂的混配制剂可以有效防治大部分水稻田一年生或多年生阔叶杂草、莎草科及部分禾本科杂草。本公司据此开发了草甘膦和吡嘧磺隆复配的不同剂型的产品,通过药效试验,效果显著,深受用户的欢迎。农药的增效复配是扩大农药防治谱和提高药效的有效方法。
吡·草合剂是一种能有效防治水稻田杂草的化学除草组合物。迄今为止,尚未发现由草甘膦和吡嘧磺隆复配的农药除草剂组合物在水稻田应用的报道。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的可以有效防除水稻田杂草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是包含作为有效成分的(a)草甘膦酸或其盐(b)吡嘧磺隆或其盐。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由草甘膦和吡嘧磺隆复配的农药除草剂组合物。本发明是一种二元复配的除草剂,其中的草甘膦除草剂是一种触杀型的灭生性除草剂,能杀灭所有已出土的的杂草。吡嘧磺隆除草剂是能通过土壤封闭作用防除尚未出苗的杂草。本发明是一种二元复配的除草剂,在草甘膦除草剂中加入吡嘧磺隆而制成的混合制剂既能封闭未出苗杂草,同时又能触杀已出苗杂草(包括较大叶龄杂草),而且对一年生、两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很好的杀灭效果。本发明所提供的复配制剂具有下述特点免耕;杀草活性高,杀草谱广,有草杀草,无草封闭;持效期长,一次用药能保证水稻整个生育期不受杂草危害;见效快,用药后杂草立即停止生长,2-3天杂草开始枯死。但是除草剂中加入草甘膦的加入量过大,会对作物产生药害作用。本发明者进行了广泛地研究,选择了三种复配除草剂的比例,并对其适用的农作物进行了选择。将二种不同类型的除草剂进行复配,不容易形成稳定的组合物。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人详细地研究了本除草剂组合物的各种制剂形式,终于获得了本发明除草剂组合物的稳定的制剂。
下面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详述如下一种除草剂组合物,主要含有由草甘膦和吡嘧磺隆除草剂。
上述吡·草合剂除草剂中所述的草甘膦除草剂可以是草甘膦酸、草甘膦异丙胺盐、草甘膦铵盐、草甘膦钠盐、草甘膦钾盐及其它草甘膦盐类除草剂;吡嘧磺隆可以是吡嘧磺隆、吡嘧磺隆钠盐、吡嘧磺隆钾盐以及其它吡嘧磺隆盐类除草剂。本发明优选的吡·草合剂是由草甘膦和吡嘧磺隆复配的农药除草剂组合物。本发明最优选的吡·草合剂是由草甘膦异丙胺盐和吡嘧磺隆复配的农药除草剂组合物。
上述除草剂中各有效成分的重量比例可以在较宽的范围内变动,剂型中吡嘧磺隆∶草甘膦重量比为1∶10-150,优选重量比为1∶20-100,最优选的重量比为1∶40-90,在下述除草剂的制剂中,本除草剂的有效成分的重量含量范围为1-90%,优选为10-70%,最优选为20-60%。
利用上述混配的除草剂有效成分,本发明人进行了深入研究,配制了下述稳定的制剂。其中包括A、水剂(SL);B、水乳剂;C、可湿性粉剂(WP);D、可溶性粉剂(SP);E、油悬浮剂(OF);F、干悬浮剂;G、水分散粒剂(WG);H、粒剂(GR);I、片剂(TA)。本发明优选的制剂形式是水剂(SL)和可湿性粉剂(WP)。因此本发明进一步地涉及上述除草剂活性成分的各种制剂,及其制备方法。
现将本发明的制剂和其中的各种成分详述如下A、水剂(SL)是农药原药的水溶性制剂。本发明是将水溶性原药中加入表面活性剂、稳定剂和水。表面活性剂包括离子型和非离子型两种类型如烷基苯磺酸钙、烷基酚聚氧乙基醚、苯基酚聚氧乙基醚、苯乙基酚聚氧乙基聚氧丙基醚等。稳定剂包括有机酸、有机碱、酯类、醇类、抗氧剂妥尔油等。在制剂中活性成分的含量为2050%,稳定剂的含量为10%,余量为水补足。
B、水乳剂(EW)是不溶于水的原药液体或原药溶于不溶于水的有机溶剂所得的液体分散于水中形成的一种农药制剂。本发明将不溶于水的原药溶于不溶于水的有机溶剂二甲苯、二氯甲烷、苯等,再加入离子型或非离子型乳化剂例如十二烷基苯磺酸钙、聚氧乙烯基烷基醚、聚氧乙烯基烷基芳基醚、辛基酚聚氧乙烯醚等。其它稳定剂包括共乳化剂十八烷醇-1、异丁醇。抗冻剂NaCI、CaCI2等。在制剂中活性成分为20-80%重量,乳化剂为2-10%重量,共乳化剂为3-5%重量,抗冻剂为3-5%重量,余量为水。
C、可湿性粉剂(WP)是在水中均匀分散的制剂。本发明可湿性粉剂除了向原药中加入了如白碳黑、轻质碳酸钙、陶土、硅藻土等稀释剂或惰性物质以外,它还有离子型或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润湿剂或分散剂,例如,脂肪醇聚乙二醇醚硫酸盐、脂肪酰胺N-甲基牛黄酸盐、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等;分散剂有木质素磺酸钠、NNO等,润湿剂有十二烷基硫酸钠、JFC等;必要时还可以加入助溶剂,助溶剂可以是二甲苯、甲苯、丙酮、氯仿。在制剂中,活性成分的含量为1-80%重量,润湿剂的含量为1-30%重量,分散剂的含量为1-20%重量,助溶剂0-15%,余量的稀释剂。
D、可溶性粉剂(SP)是指在使用浓度下,有效成分能迅速分散而完全溶解于水中的一种剂型,由原药、填料、和适当的助剂组成。本发明的可溶性粉剂中填料可以是硫酸钠、硫酸铵、粘土、白炭黑、轻质碳酸钙等,助剂可以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混合物。
E、油悬浮剂(OF)是一种或一种以上农药有效成分(其中至少有一种为固体原药)在非水系分散介质中形成的高分散、稳定的悬浮体系。本发明的油悬浮剂由原药、植物油类溶剂、乳化剂、润湿剂、分散剂、稳定剂等组成。油悬浮剂中的各种助剂成分如上所述,活性成分的含量为0.1-80%重量,乳化剂的含量为1-20%重量,湿润剂和/或分散剂的含量为0.1-15%重量,稳定剂的含量为1-5%重量,余量的油。
F、干悬浮剂(DF)是将原药的有效成分、润湿剂、分散剂及粘合剂,通过与水的混合造粒形成的。用于本发明的润湿剂可以是烷基硫酸钠、烷基苯磺酸钠等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之中的一种或多种,其用量为0.1-20%;用于本发明的崩解剂可以是淀粉及其衍生物、海藻酸及盐类和粘土等之中的一种或几种,用量为0.1-20%;用于本发明的分散剂和粘和剂是木质素磺酸盐、烷基苯磺酸盐、烷基萘磺酸盐的甲醛缩合物和聚羧酸类表面活性剂之中的一种或几种物质,通常用量5-30%。
G、水分散粒剂(WG)是在可湿性粉剂和水悬浮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剂型,它外观呈颗粒状,在水中能较快地崩解、分散,形成高悬浮的分散体系。本发明的水分散粒剂由原药、润湿剂、分散剂、粘结剂、乳化剂和载体组成。
H、粒剂(GR)为松散的颗粒状产品,由原药、载体和助剂制成。本发明的粒剂中,助剂有润湿剂、分散剂、乳化剂、粘结剂、润滑剂、助崩解剂、吸附剂等。
I、片剂(TA)为片状制剂,本发明的片剂除原药外,还有填充剂、润湿剂、分散剂、乳化剂、粘结剂、润滑剂、助崩解剂、吸附剂等。
本发明的除草剂组合物吡·草合剂可以优选在水稻田中防治杂草。本发明除草剂组合物可以用来防除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例如稗草、稻李氏禾、水莎草、异型莎草、浮生水马齿等。
本发明进一步地涉及使用本发明的除草剂组合物防治多种作物中的杂草的使用方法。在使用本发明组合物在农田中防治杂草时,可根据不同的土壤、气候和杂草种群等条件,将本发明组合物用水稀释成一定的浓度,采用喷洒农药的常规方法使用到杂草上去。优选将本发明除草剂组合物使用于水稻田。在上茬稻收割后的稻茬和已出土的杂草进行喷雾于土壤表面。严禁喷到作物上,以免作物受害。施药后,尽可能避免破坏地表药层,但可进行施肥或间苗等农事活动。


吡·草水剂(SL)的加工工艺图(见说明书附图)吡·草水剂(SL)将草甘膦异丙胺盐、吡嘧磺隆钠(钾)盐、表面活性剂、稳定剂和水混合、匀质、检验获得合格产品后包装。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说明。在此应提出的是下述实施例是以例示本发明为目的的,它们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除非另外指明,各种成分的含量以重量计。
制剂实施例制剂实施例1吡·草水剂(百分比以重量计)

注1.表中数据为百分含量。
2.表面活性剂是农乳500#与非离子乳化剂苯基酚聚氧乙基醚的复配助剂。其中苯基酚聚氧乙基醚∶农乳500#=4∶1。
3.稳定剂是乙二醇或丙三醇、甲醛水溶液、尿素等。
如上述实施例1所示称取各物质的量,按照草·吡水剂(SL)工艺图所示特定的方法,制成本发明的不同含量的水剂。
制剂实施例2吡·草水乳剂(百分比以重量计)

注1.表中数据为百分含量。
2.乳化剂是辛基酚聚氧乙烯醚∶十二烷基苯磺酸钙=7∶1共乳化剂为异丁醇,抗冻剂为NaCI。
如上述实施例2所示称取各物质的量,按照水乳剂的加工工艺及方法,制成本发明的不同含量的水乳剂。
制剂实施例3吡·草可湿性粉剂(百分比以重量计)

注1.表中数据为百分含量。
2.乳化剂是脱水山梨醇脂肪酸酯∶十二烷基苯磺酸钙=4∶1,分散剂是NNO,稀释剂是轻钙。
如上述实施例所示称取各物质的量,按照配可湿性粉剂的加工方法,制成本发明的不同含量的可湿性粉剂。
制剂实施例4吡·草可溶性粉剂(百分比以重量计)

注1.表中数据为百分含量。
2.分散剂是NNO,稀释剂是无水硫酸钠。
如上述实施例所示称取各物质的量,按照配制可溶性粉剂的方法,制成本发明的不同含量的可溶性粉剂。
药效实施例41.5%吡·草水剂防治水稻田间杂草试验本试验采用41.5%吡·草水剂,其中含有0.5%吡嘧磺隆和41%草甘磷有效成分。
1、供试作物水稻。
2、试验地及主要杂草选取常年杂草种类多、密度大的地块为试验区。杂草主要有稗草、稻李氏禾、水莎草、异型莎草、浮生水马齿等杂草。
3、试验剂量处理①、41.5%吡嘧磺隆·草甘磷水剂150克/亩②、41.5%吡嘧磺隆·草甘磷水剂200克/亩③、41.5%吡嘧磺隆·草甘磷水剂300克/亩④、41.5%吡嘧磺隆·草甘磷水剂400克/亩⑤、10%吡嘧磺隆可湿性水剂10克/亩⑥、41%草甘磷水剂200克/亩。
⑦、喷等量清水空白对照。
41.5%吡嘧磺隆·草甘磷水剂由河北宣化农药有限公司提供,对照药剂均是市售农药制剂。试验共6个药剂处理和1个空白对照。每个处理均4次重复。
4、用药时间及方法在前茬水稻收割后,后茬水稻移栽前5-7天用药,用药前排干田中水2-3天后,每亩兑水10公斤喷雾,然后保水3-5天后移栽水稻。试验方法为一小区一小区进行均匀施药。空白对照不施药,不除草。施药后对移栽水稻进行常规栽培处理。
5、试验调查方法用药后2、5天目测杂草的生长状况,移栽水稻后15天观察各处理的杂草种类和数量。处理后30天调查杂草株数和鲜重。最后分小区收获水稻,单打实收。
药效的计算分析方法如下株防效=(对照区杂草株数-处理区杂草株数)/对照区杂草株数×100%鲜重防效=(对照区杂草鲜重-处理区杂草鲜重)/对照区杂草鲜重×100%增产率=(处理区亩产-对照区亩产)/对照区亩产×100%分别计算各处理小区的除草效果。
表1是药剂处理后15天的株防效表。
表2是药剂处理后30天的株防效表。
表3是药剂处理后30天的鲜重防效表。
6、结果与分析①、从表中可以看出本发明中41.5%吡嘧磺隆·草甘磷水剂的除草剂在各剂量处理对大多数杂草有好的防除效果。
②、草甘磷在土壤中无残留,对环境安全;对移栽后的水稻生长安全,对水稻的株高、分蘖等生育性状均无不良影响。
③、除草速度快,在施药2-3天后杂草就开始死亡;使用复合制剂,还具有增效作用,提高了除草效果。
表1 41.5%吡嘧磺隆·草甘磷水剂15天株防效

表2 41.5%吡嘧磺隆·草甘磷水剂30天株防效

表3 41.5%吡嘧磺隆·草甘磷水剂30天鲜重防效

权利要求
1.吡·草合剂是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草甘膦类和吡嘧磺隆类除草剂。其中草甘膦类除草剂可以是草甘膦酸、草甘膦异丙胺盐、草甘膦铵盐、草甘膦钠盐、草甘膦钾盐及其它草甘膦盐类除草剂;吡嘧磺隆可以是吡嘧磺隆、吡嘧磺隆钠盐、吡嘧磺隆钾盐以及其它吡嘧磺隆盐类除草剂。吡嘧磺隆∶草甘膦重量比为1∶10-150。
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有效成分含量为10-90%重量。
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和2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草甘膦与吡嘧磺隆。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3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嘧磺隆与草甘膦的重量比为1∶40-90。
5.根据上述任一权利要求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可以配制成水剂、水乳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油悬浮剂、干悬浮剂、水分散粒剂、粒剂、片剂。
6.根据权利要求1-5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水剂中活性成分的含量为1-90%重量,表面活性剂的含量为1-30%重量,稳定剂的含量为1-20%重量,余量的水。
7.根据权利要求6的制剂,其中的离子型或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是农乳500#、苯基酚聚氧乙基醚。稳定剂是乙二醇或丙三醇、甲醛水溶液、尿素等。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草水剂中各成分重量含量为草甘膦异丙胺盐41%,吡嘧磺隆0.5%,表面活性剂10%,稳定剂8%,余量的水。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草水剂中表面活性剂是农乳500#与苯基酚聚氧乙基醚的复配助剂。其中苯基酚聚氧乙基醚∶农乳500#=4∶1。稳定剂是乙二醇∶甲醛水溶液=1∶2。
10.一种除草剂组合物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权利要求1-9的组合物使用到水稻田中防治杂草。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吡·草合剂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草甘膦类和吡嘧磺隆类除草剂,其中吡嘧磺隆类除草剂可以是吡嘧磺隆、吡嘧磺隆钠盐、吡嘧磺隆钾盐等,草甘膦类除草剂可以是草甘膦酸、草甘膦异丙胺盐、草甘膦铵盐、草甘膦钠盐、草甘膦钾盐等,吡嘧磺隆类除草剂∶草甘膦类除草剂为1∶10-150。本除草剂组合物可以配制成水剂、水乳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油悬浮剂、干悬浮剂、水分散粒剂、粒剂、片剂。本吡·草合剂是应用在水稻田一种除草剂,一次用药,既可防除上茬稻茬和已出土的杂草,又可防除下茬稻田未出土的杂草,达到免耕、减轻劳动强度、减少用药次数及用药量、降低成本和减少环境污染。
文档编号A01N57/00GK1781375SQ20051005972
公开日2006年6月7日 申请日期2005年3月31日 优先权日2005年3月31日
发明者李正先, 王菊林, 王志淼, 宋新娥, 刘建, 郑建国 申请人:河北宣化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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