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0235阅读:36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灭虫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杀蚊虫的装置,尤指一种灭虫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灭蚊装置的通常采用单一的光源引诱方式,诱蚊方式比较单一,即使当蚊虫接近灭蚊装置时,也不一定会进入灭蚊装置中;另外装置内部通常只设一层单一网距的电网,使得飞入灭蚊装置的较小蚊虫有可能再次飞出装置,故而灭蚊效果有限。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而提供一种灭虫装置,实现了一种可将装置附近的蚊虫吸入装置内部且不可逃脱的灭虫装置,具有诱蚊性强、灭杀效率高的优点。实现上述目的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的灭虫装置,包括一网筒,所述网筒顶部向内部延伸形成一漏斗状的开口 ;复数层电网,所述电网相互平行地沿所述网筒的轴向分布且紧固于所述网筒内一空气倍增圈,所述空气倍增圈套设并紧固于所述网筒外壁;所述空气倍增圈的出风口向下;一光源,所述光源设置于所述网筒内的底部。上层所述电网网孔大小大于下层所述电网网孔大小。上述光源为紫外线灯。上述网筒顶部设有拎杆。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使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是漏斗状的开口的采用降低了蚊虫飞入装置后逃脱装置的可能;光源起到引诱蚊虫的效果;出风口向下的空气倍增圈工作时沿网筒的轴向产生一向下的气流,从而将网筒顶部附近的蚊虫吸入装置内,同时使得装置内部的蚊虫在气流的作用下难以飞出装置外;复数层电网上层电网网孔大小大于下层电网网孔大小,配合空气倍增圈气流的效果,加强了灭蚊的效率,大幅度降低了蚊虫逃脱的可能,加强了灭蚊的效果。拎杆使得装置更容易携带和移动。实现了一种可将装置附近的蚊虫吸入装置内部且不可逃脱的灭虫装置,具有诱蚊性强、灭杀效率高的优点。

图I为本实用新型灭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灭虫装置,包括一网筒1,网筒I顶部向内部延伸形成一漏斗状的开口 2 ;漏斗状的开口 2的采用降低了蚊虫飞入装置后逃脱装置的可能;两层电网3,电网3相互平行地沿网筒I的轴向分布且紧固于网筒I内壁;上层电网31网孔大小大于下层电网32网孔大小。一空气倍增圈4,空气倍增圈4套设并紧固于网筒I外壁;空气倍增圈I的出风口向下;一光源5,光源5设置于网筒I内的底部,光源5为紫外线灯。网筒I顶部设有拎杆6。当装置运作时,光源5的紫外线灯点亮,诱惑远方的蚊虫靠近灭蚊装置;空气倍增圈4通过吸气口 41吸入空气,然后通过一内部的风扇使空气在加速环42内加速并通过加速环42下方的出风口喷出,喷出的气流带动加速环42上方的空气形成一沿网筒轴向向下的气流,将靠近装置的蚊虫吸入装置内;蚊虫在气流作用下触及电网后被灭杀。本实用新型光源5起到引诱蚊虫的效果;出风口向下的空气倍增圈4工作时沿网筒I的轴向产生一向下的气流,从而将网筒I顶部附近的蚊虫吸入装置内,同时使得装置内部的蚊虫在气流的作用下难以飞出装置外;两层电网3上层电网31网孔大小大于下层电网 32网孔大小,配合空气倍增圈4气流的效果,加强了灭蚊的效率,大幅度降低了蚊虫逃脱的可能,加强了灭蚊的效果。拎杆6使得装置更容易携带和移动;从而实现了一种可将装置附近的蚊虫吸入装置内部且不可逃脱的灭虫装置,具有诱蚊性强、灭杀效率高的优点。以上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种种变化例。因而,实施例中的某些细节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将以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范围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灭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网筒,所述网筒顶部向内部延伸形成一漏斗状的开口;复数层电网,所述电网相互平行地沿所述网筒的轴向分布且紧固于所述网筒内壁; 一空气倍增圈,所述空气倍增圈套设并紧固于所述网筒外壁;所述空气倍增圈的出风口向下;一光源,所述光源设置于所述网筒内的底部。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灭虫装置,其特征在于,上层所述电网网孔大小大于下层所述电网网孔大小。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灭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为紫外线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灭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筒顶部设有拎杆。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灭虫装置,包括一网筒,所述网筒顶部向内部延伸形成一漏斗状的开口;复数层电网,所述电网相互平行地沿所述网筒的轴向分布且紧固于所述网筒内壁;一空气倍增圈,所述空气倍增圈套设并紧固于所述网筒外壁;所述空气倍增圈的出风口向下;一光源,所述光源设置于所述网筒内的底部。由于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灭虫装置,实现了一种可将装置附近的蚊虫吸入装置内部且不可逃脱的灭虫装置,具有诱蚊性强、灭杀效率高的优点。
文档编号A01M1/04GK202340660SQ201120514749

公开日2012年7月25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12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12日
发明者王清伟 申请人:上海市第一中学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