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反平行四边形机构的红薯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所述机架前部铰接有由驱动机构驱动可往复前后摆动的第一摇杆,所述第一摇杆的下端固定有用于将红薯铲起的斜置挖掘铲,第一摇杆的上部与一连杆相铰接,所述连杆的另一端与上部铰接于机架后部的第二摇杆相铰接,所述第二摇杆的下端连接有位于斜置挖掘铲后侧的振动筛,所述第一摇杆、连杆及第二摇杆之间形成反平行四边形机构;所述机架的后端还设置有可升降调节的限深轮组件,所述限深轮组件包括连接于机架后端的套管,所述套管内穿设有下端设置有转轮的竖杆,套管与竖杆上对应设置有若干用于高度调节的限位孔,并经一穿入限位孔内的插销实现限位;所述机架的前端上部还设置有用于与微耕机相连接的挂接框;第一摇杆的动作臂长度是拐部动作臂长度的2.6倍,第二摇杆的动作臂长度是连接杆动作臂长度的2.3倍,拐部与连接杆动作臂长度相同,用于提供第一摇杆、拐部、第二摇杆和 连接杆的铰接点的机架与水平面呈4度倾斜,第二摇杆和 连接杆一侧位于低位;所述斜置挖掘铲由位于前部的铲斗和连接于铲斗后端呈弧形的筛网组成,所述筛网由多根平行的钢管构成,相互间距为3厘米;而振动筛也有多根平行的钢管构成,相互间距为2厘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反平行四边形机构的红薯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摇杆的上部设置有拐向后侧并与驱动机构相连接的拐部,所述拐部上端与连杆相铰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反平行四边形机构的红薯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铲斗与第一摇杆固定连接且铲斗与第一摇杆之间的夹角为112°~125°,所述筛网由沿铲斗宽度方向呈弧形间隔布设的刚性杆体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反平行四边形机构的红薯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摇杆的上部与机架相铰接并固定有斜向前侧下部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下端与连杆的另一端相铰接,所述连接杆与第二摇杆的夹角为28°~36°。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反平行四边形机构的红薯挖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筛由沿铲斗宽度方向呈弧形间隔布设的长杆组成,所述振动筛的长杆与筛网的刚性杆体错位布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