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苗木种植用幼苗培养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42166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苗木种植用幼苗培养架,属于幼苗培养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苗木幼苗培养中,随着苗木幼苗的生长,苗木幼苗的茎秆逐渐伸长,当苗木幼苗的茎秆达到一定长度后,茎秆容易苗折弯或折断,导致导致幼苗生长缓慢,幼苗移栽后成活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苗木种植用幼苗培养架,采用苗木培养支撑板上安装苗木培养筒,苗木培养筒上安装左苗木培养支撑筒和右苗木培养支撑筒的设计,实现幼苗培育过程中,苗木幼苗的支撑,防止苗木幼苗折弯或折断,提高幼苗成活率,其设计科学合理,使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苗木种植用幼苗培养架,它包含:苗木种植箱、左升降支撑筒、右升降支撑筒、左升降调节柱、右升降调节柱、苗木培养支撑板、苗木培养筒、左苗木培养支撑筒、左苗木培养支撑柱、左支撑弹簧、左调节螺钉、右苗木培养支撑筒、右苗木培养支撑柱、右支撑弹簧、右调节螺钉、左固定螺栓、右固定螺栓、升降支撑弹簧、土壤层、苗木幼苗,所述的左升降支撑筒固定安装在苗木种植箱的左侧,左升降调节柱通过升降支撑弹簧安装在左升降支撑筒内,所述的右升降支撑筒固定安装在苗木种植箱的右侧,右升降调节柱通过升降支撑弹簧安装在右升降支撑筒内,所述的苗木培养支撑板固定安装在左升降调节柱和右升降调节柱的顶端,所述的苗木培养筒固定安装在苗木培养支撑板上,所述的左苗木培养支撑筒固定安装在苗木培养筒上的左侧,左苗木培养支撑柱通过左支撑弹簧安装在左苗木培养支撑筒内,所述的右苗木培养支撑筒固定安装在苗木培养筒上的右侧,右苗木培养支撑柱通过右支撑弹簧安装在右苗木培养支撑筒内。

进一步,所述的苗木幼苗种植在苗木种植箱内的土壤层内,苗木幼苗在苗木培养筒内生长,所述的左固定螺栓安装在左升降支撑筒上,右固定螺栓安装在右升降支撑筒上,所述的左调节螺钉安装在左苗木培养支撑筒上,右调节螺钉安装在右苗木培养支撑筒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采用苗木培养支撑板上安装苗木培养筒,苗木培养筒上安装左苗木培养支撑筒和右苗木培养支撑筒的设计,实现幼苗培育过程中,苗木幼苗的支撑,防止苗木幼苗折弯或折断,提高幼苗成活率,其设计科学合理,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苗木种植箱;2-左升降支撑筒;3-右升降支撑筒;4-左升降调节柱;5-右升降调节柱;6-苗木培养支撑板;7-苗木培养筒;8-左苗木培养支撑筒;9-左苗木培养支撑柱;10-左支撑弹簧;11-左调节螺钉;12-右苗木培养支撑筒;13-右苗木培养支撑柱;14-右支撑弹簧;15-右调节螺钉;16-左固定螺栓;17-右固定螺栓;18-升降支撑弹簧;19-土壤层;20-苗木幼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苗木种植箱1、左升降支撑筒2、右升降支撑筒3、左升降调节柱4、右升降调节柱5、苗木培养支撑板6、苗木培养筒7、左苗木培养支撑筒8、左苗木培养支撑柱9、左支撑弹簧10、左调节螺钉11、右苗木培养支撑筒12、右苗木培养支撑柱13、右支撑弹簧14、右调节螺钉15、左固定螺栓16、右固定螺栓17、升降支撑弹簧18、土壤层19、苗木幼苗20,所述的左升降支撑筒2固定安装在苗木种植箱1的左侧,左升降调节柱4通过升降支撑弹簧18安装在左升降支撑筒2内,所述的右升降支撑筒3固定安装在苗木种植箱1的右侧,右升降调节柱5通过升降支撑弹簧18安装在右升降支撑筒3内,所述的苗木培养支撑板6固定安装在左升降调节柱4和右升降调节柱5的顶端,所述的苗木培养筒7固定安装在苗木培养支撑板6上,所述的左苗木培养支撑筒8固定安装在苗木培养筒7上的左侧,左苗木培养支撑柱9通过左支撑弹簧10安装在左苗木培养支撑筒8内,所述的右苗木培养支撑筒12固定安装在苗木培养筒7上的右侧,右苗木培养支撑柱13通过右支撑弹簧14安装在右苗木培养支撑筒12内。

具体地,所述的苗木幼苗20种植在苗木种植箱1内的土壤层19内,苗木幼苗20在苗木培养筒7内生长,所述的左固定螺栓16安装在左升降支撑筒2上,右固定螺栓17安装在右升降支撑筒3上,所述的左调节螺钉11安装在左苗木培养支撑筒8上,右调节螺钉15安装在右苗木培养支撑筒12上。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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