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文物保护土遗址的植物修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文物保护土遗址的植物修复结构包括植物辊、定位桩及植物垫,其中所述的植物辊若干,并分别通过定位桩与待保护坡面连接,所述植物辊之间间距为20—50厘米并相互平行分布,所述的植物辊均与待保护坡面平行分布,所述的植物垫若干,并分别安装在植物辊与待保护坡面之间,所述的植物垫底部与待保护坡面平行分布并通过定位桩与待保护坡面连接,相邻的植物垫之间通过柔性连接带连接,相邻的植物垫之间间距为0—50毫米,所述的植物辊和植物垫包括聚丙纶包覆层、培养基材及植被种子,其中所述的聚丙纶包覆层为密闭腔体结构,包覆在培养基材外,所述的植被种子若干,并均布在培养基材内,且所述的植被种子距离聚丙纶包覆层上表面间距为0—10毫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物保护土遗址的植物修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桩为木桩、钢钎及锚杆中的任意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文物保护土遗址的植物修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植物垫另设导流管,并通过导流管分别与待保护坡面和相邻的植物垫间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物保护土遗址的植物修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植物垫与待保护坡面间距为0—5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