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驱动玉米增产割苗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0728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农用机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机械驱动玉米增产割苗机。



背景技术:

现在市场上玉米割苗机,主要以电驱动为主。电驱动存在以下不足:1、电机受到风沙和雨水的侵袭极易出现故障,因此,在恶劣天气,无法进行割苗作业,严重耽误作业进度。

2、电机使用寿命短,当割刀进入土中时,如果遇到卡阻的情况,则易导致电机烧损。

3、电驱动玉米增产割苗机,成本高,不易推广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就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使用寿命长,不易损坏,成本低廉的机械驱动玉米增产割苗机。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包括前端具有行走轮和牵引挂板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机架上通过四连杆机构设置有刀架,刀架中部设置有刀轴,刀轴下端设置有割刀,刀架末端设置有限高轮;所述机架上设置有减速机,减速机的输出端通过机械传动组件与所述刀轴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机架和四连杆机构之间通过下压杆设置有下压弹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限高轮通过导向柱与机架上的导向套相连,导向套上设置有高度锁紧螺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种优选方案,所述行走轮通过高低调节装置与机架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第四种优选方案,所述机架上相应于割刀外侧设置有护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1、本实用新型采用机械传动的形式,与现有的电动驱动形式相比,故障率低,不畏惧恶劣天气,工作效率高,并且生产成本低廉,安装维护方便。

2、本实用新型通过四连杆机构和限高轮的配合,可使割刀与地面保持水平,并且随着地面高低不同的改变,可时刻改变割刀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保证割苗质量。

3、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下压弹簧,可保证割刀因地形原因抬起后,还能顺利落回地面,避免割刀因卡阻而距离地面过高,进一步保证割苗质量。

4、由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点,可对行走轮和限高轮的高度进行调节,可根据不同工作情况,对割刀高度进行调整。

5、本实用新型设置了护板,可避免割刀损坏时,飞出伤人,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1为割刀、2为护板、3为高度锁紧螺栓、4为导向套、5为导向柱、6为限高轮、7为刀架、8为刀轴、9为伞齿轮组件、10为从动轴、11为链轮链条组件、12为机械传动组件、13为减速机、14为调节弹簧松紧手轮、15为牵引挂板、16为动力输入轴、17为机架、18为摇把、19为四连杆机构、20为高低调节装置、21为下压弹簧、22为下压杆 23为行走轮。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包括前端具有行走轮23和牵引挂板15的机架17,其特征在于:机架17上通过四连杆机构19设置有刀架7,刀架7中部设置有刀轴8,刀轴8下端设置有割刀1,刀架7末端设置有限高轮6;所述机架17上设置有减速机13,减速机13的输出端通过机械传动组件12与所述刀轴8相连。

所述机械传动组件12包括与减速机13的输出端相连的链轮链条组件11,链轮链条组件11与刀架7上的从动轴10相连,从动轴10和刀轴8的上端之间设置有伞齿轮组件9。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机架17和四连杆机构19之间通过下压杆22设置有下压弹簧21。

所述下压杆22上端通过螺纹设置有调节弹簧松紧手轮14,调节弹簧松紧手轮14下方设置有压板,所述下压弹簧21设置于压板和四连杆机构19之间。通过调整调节弹簧松紧手轮14,可使压板下压或上抬,从而改变下压弹簧21的下压力。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限高轮6通过导向柱5与机架17上的导向套4相连,导向套4上设置有高度锁紧螺栓3。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种优选方案,所述行走轮23通过高低调节装置20与机架17相连。

所述高低调节装置20包括螺杆螺母组件,螺杆螺母组件的螺杆上设置有摇把18,螺母与行走轮23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第四种优选方案,所述机架17上相应于割刀1外侧设置有护板2。

所述减速机13两侧均设置有机械传动组件12,机械传动组件12均通过刀轴8与一割刀1相连。

机架17上还可通过设置多个减速机13,或通过减速机13的输出端设置多组机械传动组件12,多组机械传动组件12均与一割刀1相连,从而大幅度提高割苗效率。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动力源由拖拉机提供,拖拉机的动力输入轴16与变速箱相连,变速箱通过链轮链条组件11带动从动轴10转动,从动轴10带动伞齿轮组件9运动,伞齿轮组件9带动刀轴8转动,刀轴8再带动割刀1旋转进行割苗作业。

当出现地面高低起伏时,由于四连杆机构19的特性,配合行走轮23和限高轮6,使割刀1可以随地势上下起伏,适应性强,割苗质量高。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关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描述,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受限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以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只要满足使用需要,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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